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深层社会矛盾及反映这些矛盾的社会问题的表征。探讨其成因,主要有:
(一).体制转型期 [2]内产生的社会震荡。我国正处于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实现形式。商品经济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它严重地冲击原有的价值准则和社会秩序,引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导致价值观的异化,成为引发犯罪的思想渊源。 另外,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价值观的多元化,又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困难。以及受社会亚文化的影响,社会价值导向存在偏颇和混乱,使一些人过于注重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当自己超常的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通过正常途径得不到满足时,便采取越轨手段以求解决和解脱。
(二).收入差距拉大产生的变态利益需求取向。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尽管这种转变起到了奖勤罚懒,提高劳动效率的作用,但在这当中,也确实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现象和个人收入过分悬殊的现象。使社会心理出现失衡,产生了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利益冲突的加剧必然使违法犯罪行
为增多。
(三).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产生的附带性社会治安问题。改革开放前,我国的人口管理十分严格,人们生活在一个熟人的社会,犯罪率较低。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与社会发展,人口开始大量流动,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各项配套工作一时跟不上,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的状态,便给社会治安、交通运输、市容卫生、计划生育等各项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冲击。在社会转型期,社会人口自发实行流动是一种客观趋势,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当前,除了农村民工潮之外,某些城市人口也加入了人口流动大军,给人口管理和治安带来巨大困难。同时,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外国人来我国经商办企业的越来越多,外国人管理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在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不可避免出现某些社会犯罪现象。 (四).政府职能转换期内产生的社会调控能力弱化。中国现阶段由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太快,转型时期的社会控制很难适应这种变化的需要,在诸多社会控制领域表现出明显的控制乏力甚至失控的状态。政府职能转换还没有完全到位,在某些方面造成社会调控能力弱化。当前,无论是政法机关的建设,还是基层政权以及治保组织的建设,都存在不适应新的现实的状况,从而影响社会治安的调控和整治。 (五).国际犯罪活动对国内产生的冲击。改革开放以来,
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剧。尤其是国际电脑黄毒泛滥,国际赌风兴起,国际贩毒猖獗,国际黑社会犯罪蔓延。这些,对我国社会治安都有一定的影响和冲击。
(六).是由公安机关作为\严打\斗争主力军,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人民群众密切配合为强大支撑的综治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
(七).是法制、综治宣传力度不够,法制综治宣传形式单一,警示作用不强,以致有些群众遇到困难问题,或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不能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往往采取报复、伤害、闹事等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的稳定。一些基层干部素质、工作作风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不严格依法行政,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众集体上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