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提出年度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开展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水平,技术交流培训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7、参与风机自动控制控制装置的技术改造工作,分析风机自动控制装置的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8、参与风电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参加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
第十条 风电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在生产部门设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本企业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各级职责为:
一、风电公司分管领导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新能源公司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每年一季度组织修订本公司风机自动控制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细则,监督、检查所属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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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自动控制装置周期定检计划的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每年召开本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本公司风机自动控制监督工作重点;
4、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落实风机自动控制相关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了解本公司风机自动控制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5、组织对新安装设备、重大技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6、开展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督查、考评工作。 二、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要求,检查、协调、落实风机自动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
2、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对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如实的上报,并按要求编制、报送各种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确保报表准确,上报及时。协助风场、项目部建立健全所辖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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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健全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3、加强技术监督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加上级监督部门、技术监控服务单位举办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会议及培训班。
4、组织对所管辖风场运行数据、检修维护数据和外委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依照风机自动控制监督要求按时将统计数据、报表上报至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建立本单位风机自动控制监督管理档案。
5、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本公司与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拟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使被监督的运行设备保持健康状态。
6、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7、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各风场、项目部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 负责本风场、项目部的具体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技术监督计划。
1、风场专责人应结合设备检修试验,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上报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督促计划落实。及时、准确的统计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数据并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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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上报至所在风电公司风机自动控制技术专责人;
2、项目部结合风机投产验收,严格实施风机自动控制各项检测的指标记录。对于不符合自动控制标准的风机严禁投入试运行。设备安装、投产验收阶段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以及相关试验资料整理归档,保证资料完整移交生产;
3、日常发现有关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设备缺陷或隐患,应向所在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反馈情况,便于及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
4、参加本公司的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及防范措施。
5、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6、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培训。
第三章 监督范围与内容
第十一条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的对象为监视、控制风力发电机组的所有自动装置及所属的二次回路,范围包括:
1、风机远程监控系统; 2、变桨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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