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王、周两人合谋杀人是犯罪预备、未遂,还是犯罪中止?
(四)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现问:
1、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中的哪种类型?
2、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B 3、D 4、A 5、D 6、C 7、C 8、A 9、B 10、D
11、A 12、D 13、D 14、C 15、B 16、D 17、B 18、D 19、B 20、C 21、C 22、B 23、A 24、C 25、B 26、A 27、B 28、D 29、B 30、D 31、D 32、D 33、D 34、A 35、C 二、多项选择题
1、AB 2、BCD 3、ABC 4、ACD 5、ABCD 6、AC 7、ABD 8、BD 9、ABC 10、BCD 11、CD 三、名词解释(略) 四、简答题
1、什么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有哪些基本特征?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
(3)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2、犯罪中止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是什么?对中止犯应当怎样处理?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成立条件: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
(2)必须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 (3)必须行为人彻底放弃原来的犯罪。
对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必须还具备有效地防止了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可见,对于中止犯,审判人员必须予以从宽处罚,没有予以从宽或不予以从宽的自由裁量的余地。
3、简述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和理论分类。 条件: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
(3)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理论分类
(1)以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2)以犯罪行为能否达到既膀为标准,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4、对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犯罪既遂形态包括哪些类型? 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
(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 (3)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4)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五、论述题
区别:犯罪没有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也是犯罪未遂区别于预备阶段犯罪中止的标志;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犯
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志在于是否完成了犯罪。 六、案例分析题
1、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故意杀人罪,中止形态。
3、王某是犯罪预备;周某属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4、第一,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不能犯未遂。第二,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预备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