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条件和选备条件支撑材料清单
一、必备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具备中师学历,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6年;
2.2014-2010继续教育情况; 3.工作量及班主任年限; 4.学历情况; 5.年度考核情况;
以上1-5项均由学校查找依据进行审核,个人不必提供材料。
6.任现职以来,开过县属(学区、乡镇)学校公开课(只要提供公开课证明原件,与参评学科对应);
7.提交本人担任助级职务以来的一篇论文(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报告或教学案例)。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发表刊物原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以上6-8项均由个人提供原件。
二、选备条件:
在具备必备条件的同时,具备以下选备条件之一,可以分别申报。(均由个人提供原件)
(1)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或两次被评为县属(学区、乡镇)学校先进个人。
(2)近五年(评审当年的前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三年
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3)所任班主任的班级(团、队)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两次以上被评为县属(学区、乡镇)学校先进集体或在开展专题活动中获得市级表彰。
(4)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获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论文获县一等奖;教师在教学业务素质综合比武(音、体、美教师在技能竞赛)中获得县一等奖;中职学校的专业课教师获得技师等级证书。
(6)由本人负责的教研组或其它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
(7)直接辅导的两名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学生在县级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一名或有两人获个人第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