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供方评价作业指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流 程 要 素 流程目标: 流程时间要求 流程主要责任岗位 房地产集团公司 流程监控点数目 流程涉及职位数目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 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 目的
通过对设计供方的系统管理,开发设计供方,评价他们提供本公司所需产品及服务的能力,从而确保整个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 2. 适用范围
向本公司提供项目设计服务的供方的管理工作。不包括非房地产集团公司开发项目的设计业务。 3. 术语和定义
3.1. 综合考察:是对设计供方所提供《设计供方档案》中的业务范
围、业务历史及人员配备的考察。分为公司考察、项目考察和作品考察。
3.2. 公司考察:是指对设计供方办公场所的综合考察。
3.3. 项目考察:是指对设计供方主要参与设计的在建或建成项目的
综合考察。
3.4. 作品考察:是指对记录在公开发行或设计供方自行印刷的印刷
品中的,设计供方主要参与设计的在建或建成项目的综合考察。 3.5. 计划外零星设计业务:是未列入设计和预算计划内的,项目用
地红线范围以外的,或项目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零星单项工程或某单项工程的某个专业的设计业务。
4. 职责
4.1. 房地产集团公司: 4.1.1. 4.1.2. 4.1.3. 4.1.4.
负责供方考察并建立设计供方名录。 负责具体项目设计供方的选择及评审。 负责对设计供方进行履约评价 负责设计供方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4.2. 公司总经理: 4.2.1. 4.2.2.
审批具体项目设计供方的选择。
审批合作过程中设计供方不合格记录及履约评审结论。
5. 工作程序
5.1. 设计供方考察并建立供方名录 5.1.1.
资料审查
a) 房地产集团公司要求设计供方按照标准格式提供《设计供方档案》及附件并审核。
b) 《设计供方档案》及附件不符合要求的,房地产集团公司经办人须要求设计供方重新提供档案资料。之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在《设计供方档案》填写意见报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列入《不合格设计供方名录》。
c) 《设计供方档案》及附件符合要求,但设计供方的业务范围、业务历史及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在《设计供方档案》填写原因报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列入《不合格设计供方名录》。
d) 《设计供方档案》及附件、业务范围、业务历史及人员配备均符合要求的,在《设计供方档案》填写意见报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e) 房地产集团公司经办人将《设计供方档案》及附件交房地产集团公司秘书保存归档。 5.1.2.
综合考察
a) 综合考察分为公司考察、项目考察或作品考察。
b) 房地产集团经办人与设计供方商议确定进行公司考察或项目考察之一。如实际情况不具备进行公司考察或项目考察条件的,经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可对设计供方进行作品考察。
c) 综合考察由房地产集团公司组织进行,参与人数必须在三人或三人以上,并至少包括一名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级人员,考察结论方可生效。
d) 房地产集团公司参与综合考察人员填写《设计供方档案(二)》,并共同商讨得出考察结论,签字确认后报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5.1.3.
审批并建立供方名录
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设计供方档案(二)》后,由房地产集团公司秘书根据审批结论将设计供方相应列入《不合格设计供方名录》或《合格及试用设计供方名录》,同时将《设计供方档案(二)》保存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