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人员。 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人员招聘、调离、辞退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由安监部负责;资格证管理由公司管理部负责。 4.招聘内容及要求:
4.1应聘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件(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2检查合格后需参加公司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5.从业人员信息: 5.1姓名; 5.2性别; 5.3年龄; 5.4准驾车型; 5.5取得驾驶证时间;
5.6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押运资格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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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身份证号码; 5.8通讯方式;
5.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资格证管理程序:
必须将相关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到公司调度办公室进行备案,经公司核查后方可从事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 7.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
7.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分为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7.2安全活动记录,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
8.违法、违章、违纪情况:
公司要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情况。 9.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9.1辞退:依据《劳动法》、有权解除不合格聘用人员劳动关系。 9.2辞职:聘用人员有离职要求的,提前一周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 9.3合同终止:协议期满为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消除。 10.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10.1建立公司从业人员档案; 10.2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10.4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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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1. 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货运输车辆。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调度办公室为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各车辆使用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车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3.1.2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3.1.3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路检路查,以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3.1.4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3.1.5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 4.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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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方便”,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根据公司运输介质的特性选择专用车辆。新车购置后到公司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保险、购置税、合同)办理行驶证和运输证更新,未办理完善前车辆不得从事营运。 4.2车辆报废管理: 4.2.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4.2.1.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4.2.1.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4.2.1.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 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2.1.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4.2.1.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4.2.1.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4.2.2报废程序:
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运管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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