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校)数量调整至200所左右,校均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达到5家以上。 (二)专业设臵不断优化。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以及不同发展区域的定位和特点,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和布局。到2015年,力争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建立2—5个重点专业(点),全省建设15个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色专业群,评估确定100个省级重点专业(点),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三)基础能力明显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办学标准,实训基地基本满足全省各类职业学校教学实习需要。建成20—25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新增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8所。1/3以上的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建设标准,2/3的学生接受优质教育。
(四)教师结构更趋合理。
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数量增加5000人以上,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显著提高,结构更加合理。力争生师比达到20∶1,“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5%以上,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培训网络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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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培训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高。面向全社会的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规模超过100万人(次),累计完成50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造就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城乡劳动者的文化素养、职业能力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培养机制和模式更加成熟。
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更加成熟,毕业生就业率力争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0%以上,就业质量得到提高。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不断完善,进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比例达到20%以上,满足学生升学需求。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以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为基础,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基本形成政府有效统筹、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扩大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教师聘用、招生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相关政策,吸引社会资本以参股、合股等形式参与兴办中等职业教育,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办学。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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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统筹引领和规范管理,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或举办职业教育。
完善分级管理、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省直部门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支持各市州参照省属部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办法,将其他部门主管学校划转当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优化部门分工,增强统筹能力。支持市县打破部门、行业、学校类型界限,采取“整体合并”、“联合共建”、“改建撤销”等方式,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在5年内重组一批招生规模小、办学条件差、办学效益低的薄弱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式转变。围绕优势学校、优势专业,按照行政主导、自愿合作、专业相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业相通的原则组建多形式的职教集团,以组团发展带动全面发展。完善集团化办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提高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质量和层次,继续扩大与东部地区的联合招生和联合办学,加强与高等职业院校的合作,探索组建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职教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到2015年,以专业为纽带,以高等职业院校为引领,新建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2家省级职业教育集团,提升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机电职业教育集团、“两后生”职业教育集团的总体办学水平;提高区域性职教集团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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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层次,力争新建甘南、临夏2个职教集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的能力。
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加快制定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和校企一体实施方案,探索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遴选部分学校与企业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校企之间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在实训基地建设、学生顶岗实习、就业指导以及师资培养、课程教材开发、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服务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密切合作,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二)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基础能力。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臵标准》,通过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强不达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实施的第二期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重点加强校舍等基本建设,添臵紧缺、关键的教学仪器设备。通过5年努力,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面积、校舍面积、图书和仪器设备值逐年增长,校园环境、教学基本条件显著改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80%以上的学校达到国家标准。
加强示范校建设。以国家级示范校建设为龙头,加强国家、省、市三级重点学校建设,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共享资源、合作办班、设立分校、组建集团等形式,促进薄弱学校加快发展。加强示范校、优质校的遴选和培育,优先支持有效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质量高的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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