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简 报 第3期
海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四日 一、啄木鸟行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迎接上级语委对我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我局在2009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城区各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开展了一次以规范街头用字,提高城市形象为主题的“啄木鸟”行动。本次活动共收到48篇优秀调查报告,本次调查共查出社会不规范用字515处,计836个。 二、关于海宁市规范使用文字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物质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文明建设也越来越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已经成为一个城市文化水平的量尺,更是一个城市形象的代表。2001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语言文字的使用作了很具体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嘉兴市语委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浙语〔2007〕1号)文件部署,下发《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起对我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为了确保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标准,顺利通过嘉兴市评估验收;努力提高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指引下,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09年元月24日—2月22日组织了主题为“啄木鸟”行动的海宁城区社会用字调查。
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旨在全面了解海宁市城区社会用字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用字环境,积极推进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市政府加强社会用字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调查的组织准备 1.调查对象及内容
社会用字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使用的,具有公告性、示意性的汉字、汉语拼音和外国文字,其范围广泛,类别繁多。本次调查着眼于以下几方面:道路、街区及公共场所的路名牌、站名牌、指示牌、宣传牌、广告牌、橱窗、条幅、灯箱、
霓虹灯、电子屏幕等用字;商店的招牌、广告、宣传招贴用字;交通工具等车载广告用字。
本次调查主要查看上述社会用字有无不规范现象,即有无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残缺字及汉语拼音和外国文字使用不规范现象。
2.调查路段
本次调查选取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具体为:人民路、西山路、紫阳路、文宗路、长埭路、海马路、白漾河河堤、工人路、海昌路、联合路、太平弄、勤俭路、建设路、俞家桥路、城东菜场、东山路、东长路、芙蓉街、文苑路、塘南路、西南河后街、园丁路、南苑路
3.人员抽调及培训:
社会用字调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保证调查实效,市语委办对主要负责指导本次“啄木鸟”行动的16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进行集中培训。并要求调查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调查实事求是,科学准确。本次培训还邀请了嘉兴市国家级测试员陈春艳老师为大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关于社会用字的有关规定,举例讲解不规范字的主要类型及区别标准,并对调查程序和操作要求作了详细说明。
4.调查方式方法
调查人员以学校为单位分小组,由指导老师带队徒步实地走访,如实记录不规范字出现情况,详细填写调查记录表,并对所有不规社会用字拍摄照片。
本次调查中我负责对13所学校的调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现根据其中的访查记录,整理了有关的数据,对其中的主要情况作出如下的汇报。 调查情况及分析
本次调查共查出社会不规范用字515处,计836个。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城区不规范社会用字大量存在,涉及面广,数量多。我市城区社会用字情况不容乐观。
1.不规范字出现路段统计:
调查发现,不规范用字现象在各被查路段均有出现。 路段 路 不规范字数 百分比 19.7 9 13.3 15.3 18.7 15.17.1 165 工人人民路 116 联合路 128 长埭路 153 海昌路 131 段 143 其他路其余路段17%人民路14%联合路15%长埭路18%海昌路16%工人路20% 2.不规范字类型统计:在查出的836个不规范字中,各类用字不规范现象
均有出现,其中繁体字占据绝大多数,不规范用字类别相对集中。有些单位和商家用电脑制作名称牌、店铺招牌时大量使用繁体字;部分手书招牌中出现繁体字和简化字混用现象;个别单位名称牌汉字笔画残缺脱落,很不规范。
(字数)756 33 28 17 1 1
(类别)繁体字 错别字 缺损字 拼音、外文 二简字 异体字 统计显示,繁体字共756个,占查出的不规范用字的90%,错别字和缺损字分别占3.9%和3.3%。
3.不规范字载体统计:
不规范字出现的载体相对集中,主要出现在店铺招牌、各企事业单位名称牌及广告牌中。在515处不规范用字中,上述三类就有509处,占发现的不规范字载体的98.9%。详见下表:
(处数)
230 224 56 3 3 (载体) 店铺招牌 广告招贴 单位名称牌 警示牌 标语
社会不规范用字出现的原因比较复杂,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厂家、商家在广告宣传和招牌制作上一味着眼于出奇出新,为引人注目而忽视甚至漠视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繁体字泛滥的原因之一就是使用者意在借繁体字显示自己文化底蕴深厚,与众不同。还有一部分商店本身经营的主题是具有中国古代文化特色的,所以使用的店名或宣传广告中出现了繁体字。
2.制作者和书写者文化素质偏低,不了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误用繁体字、异体字,随意书写错别字和二简字。
3.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和舆论教育不到位。在不少人的感觉中,繁体字和简化字还不都是中国字,只要不写错,用啥都一样。
4.社会用字的监督管理严重缺失。长年以来,社会用字的监督管理一直处于缺位状态,店铺招牌用字、商家广告用字向来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无人监督,更无人整改。
三、几点建议
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是维护国家主权、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09年下半年,上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要对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为规范社会用字,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用字环境,积极推进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