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运行中水泵的轴承振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运行监测项目。 5、停离心泵时应做的工作
5.1在停运前应先将出口阀门关闭,然后再停运,这样可以减小振动。 5.2停运操作前应先停启动器,然后再拉掉电源刀闸,以免发生弧光损伤刀闸及配电设备。
5.3如冬季停泵时间较长,应将泵内存水放尽,防止冻泵。
第五章、汽水取样的化学工作 1、汽水取样装置投运前的检查
(1)取样系统中阀门全部处于关闭状态。 (2)取样冷却水系统正常。
(3)各化学分析仪表、仪器处于备用状态。分析药品充足。 (4)检查排污系统、取样系统、加药系统,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5)炉水应无色透明,无机械杂质。
(6)溶药箱液位在70%以上,药液浓度应为4~6%。 2、启动中的化学监督
(1)除氧器水质合格后,才能给锅炉上水,否则进行换水至合格。 (2)加强给水水质监督,尽快使给水水质符合标准。
(3)随时了解机组启动情况,对每一阶段水质要及时分析,把好水质质量关。 (4)锅炉升压至0.3~0.5MPa时,投运取样分析装置。
(5)锅炉升压至2.0MPa时,分析给水、炉水、蒸汽,根据水质情况调整加药和
排污。
(6)发现炉水浑浊时,应加强炉内处理及排污,必要时申请采取降负荷、降压
等措施,直至炉水澄清。
(7)锅炉带负荷后应加强对除氧器溶解氧的检测,督促锅炉值班员对除氧器的
运行进行调整。尽快使溶解氧达到运行控制标准。
(8)锅炉投入运行后,及时对各水、汽质量进行全面化验分析,并根据水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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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调整加药量和排污量。 3、运行中的化学监督
(1)及时调整加药量和排污量。 (2)加强对给水溶解氧的监督。
(3)加强给水、炉水、循环水监督,注意炉水PH值的变化,如发现PH值超标,
应及时汇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4)运行中严格按照水汽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当水、汽质量劣化时,应及时向
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查找原因,进行处理,使其恢复正常,若短期不能恢复,并继续恶化时,按“三级处理”原则处理。 (5)检查取样装置,使水样流量,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6)检查加药设备运行情况,注意各加药泵压力指示,溶药箱液位,加药泵油
位有无异常。
(7)经常了解锅炉运行方式。设备异常和缺陷情况及可能影响到水质的有关问
题。
4、运行中的加药和排污 4.1锅炉磷酸盐加药
(1)磷酸盐药箱液位控制在30%-80%,浓度4-6%。 (2)启动搅拌器搅拌,搅拌均匀后,停搅拌器。 (3)各加药泵的出口门、入口门处于开启状态。
(4)锅炉点火后,通知锅炉主值班员打开汽包加药一、二次门。 (5)锅炉压力升起后,分析炉水水质,根据情况,适时投运加药设备。 (6)根据炉水中PO43-含量,调节加药泵的行程。 (7)观察加药泵压力正常,系统正确后,方可离去。 (8)锅炉停运时,及时停运加药泵。 (9)冬季停运应注意采取防冻措施。 4.2锅炉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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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连续排污
(1)连续排污门不允许全关;
(2)如炉水浑浊时,通知值班人员开大连续排污门;
(3)运行中应根据给水水质,炉水水质,锅炉负荷变化情况,及时通知主值班员调整连续排污门开度,以保证炉水,蒸汽品质符合标准。 4.2.2定期排污
(1)定期排污应在负荷较低情况下进行。
(2)机组启动初期和锅炉启动后发现炉水浑浊,应加强定期排污,直至炉水水质符合水质标准。
(3)当连续排污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为了保证炉水水质符合标准,适当增加定期排污次数,但不得长时间开定排门,以免破坏水循环。 (4)定期排污应根据化学值班人员要求,于规定的排污时间进行。 5、锅炉停运时的化学工作 (1)锅炉停运后,停运各加药泵。 (2)停取样装置。
(3)冬季锅炉停运应做好各加药系统和取样装置防冻措施。
(4)把锅炉停运时间,化学采取的各项操作和各种措施情况,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5)根据停炉时间的长短,做好停运保护工作。
第六章、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原则:
1.1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细心检查,随时能处理事故。
1.2根据仪表指示和设备外部特征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尽快报告值班长,以便共同分析判断,统一指挥处理。
1.3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必要时立即解列发生故障的设备,防止故障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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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迅速检查清楚故障的地点、性质和损伤范围,并保证所有未受伤害的设备正常运行。
1.5消除故障的每一个阶段,尽可能报告值班长,以便及时采取进一步对策,防
止事故蔓延。
1.6发生故障时,运行值班人员要沉着冷静,迅速抓住重点操作,在多名人员协
助处理事故时,应听从统一指挥,协调操作,防止误操作。
1.7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当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只有在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后,经交接班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1.8 故障消除后,运行人员应将观察到的现象、故障的发展过程和时间、采取消
除故障的措施,正确的记录在记录簿内。 1.9 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2、化验室安全技术注意事项
2.1为避免玻璃器皿割伤,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折断玻璃管,要用布包住,或带上手套。
(2)使用前应检查玻璃仪器,不要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3)用酒精灯或喷灯加热烧杯和烧瓶时,底部应垫石棉网,以免受热不匀发生
炸裂。
(4)细口瓶或容量瓶受热易炸裂,所以不能直接在火焰上加热,装入的溶液也
不可使其过热。
2.2化验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液体应遵守下列规则:
(1) 取用药品时,不能让药品洒出或身体沾上药品,最好戴上手套。 (2) 稀释硫酸必须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同时搅拌,以免骤然发热溅出,伤害皮肤、
眼睛或衣服。
(3) 打开氨水、盐酸、硝酸等药瓶封口时,应盖上湿布,用水浸湿后,再开动
瓶塞,以免溅出
(4) 用酒精灯或喷灯加热烧杯和烧瓶时,应先将洒出的酒精擦干净,然后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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