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
引言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人口原有的固化状态被打破,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来养家糊口。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因体制的问题而无法解决户口,也无法在城市中解决孩子的教育问题,同时,自身先天条件不足,文化素质不高,且缺乏一技之长,相对于城镇居民,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薪资水平普遍低下。以上的原因使得农民工无力将孩子呆在身边,只能把孩子留在农村的家,这样就催生了一个新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
1. 农村留守儿童的研究 1.1 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
留守儿童的概念首次于1994年被学者上官子木提出。【1】严格意义上来说,界定为留守儿童的孩子应满足三个要素,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或者单方外出务工,二孩子的年龄,三为父母外出时间的长短。从现有的有关“留守儿童”的文献来看,基本上所有的定义都把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而留在老家的年幼、需要他人照顾、看管的未成年子女看做“留守儿童”。在字面表达上,以往的研究和报道中曾出现过“留守子女”、“留守孩子”、“留守学生”、“农村留守子女”等称呼。学术界对留守儿童的定义也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比如,丁杰、吴霓认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且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6-16岁)。【2】范先佐认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或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务工而被留在老家的孩子。【3】江荣华认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留守在家乡,并需要其他亲人照顾的16岁以下的孩子。【4】这些概念对留守儿童的基本定义有一定共识,但缺乏对该概念作出较为完善和被普遍接受的操作性定义,这将直接影响留守儿童的规模统计,问题研究的效度,同时阻碍对这一领域进一步研究的深化和拓展。全国妇联2008年联合有关专家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研究小组,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现状、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根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此次研究将“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界定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喝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这种界定是比较科学的,而且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本论文依据此概念选取了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江乡五所村小中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喝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研究对象。
段成荣,周福林等学者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推算,全国留守儿童已经达到2290万人。(段成荣,周福林,2005)而据全国妇联2008年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4000多玩,和2000年相比,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增长十分迅速。 1.2 农村留守儿童分类
在常理和法规中,父母都是儿童的第一监护人,父母承担对儿童的抚养、教育等义务。可是在实际中,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外出务工,所遗留在老家的儿童的实际监护人通常都不是自己的父母。根据实际监护人的不同分类可将农村留守儿童分为:单亲监护型、长辈监护型和自我监护型三类农村留守儿童。
单亲监护型
父母中的一方外出务工,另一个承担儿童的全部监护责任类型的农村留守儿童称为单亲监护型农村留守儿童。
长辈监护型
父母中双方外出务工,实际承担儿童全部监护责任的监护人为孩童的隔代祖辈或父母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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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此类型的农村留守儿童称为长辈监护型农村留守儿童。
自我监护型
父母双方外出打工,实际承担儿童全部监护责任的监护人既不是孩童的隔代祖辈也不是父母的亲戚朋友,而是村委、学校等公立机构而不是自然人,因法律在此种情况下的模糊和地方乡俗原因,此类型的农村留守儿童实际监护人就是自我监护。此类型的农村留守儿童称为自我监护型农村留守儿童。
2.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状况调查 2.1 样本与资料
本论文研究总体取自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江乡五所村小的学生、监护人和学校。罗江乡下辖五所村级小学:鹅坑村小、高滩村小、红旗村小、乌坑村小和小满村小,都编有学前班和小学一至四年级。为摸清罗江乡留守儿童的分布以及心理健康现状,论文采取总体问卷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学生问卷、监护人问卷以及村小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情况的调查问卷。因6岁及以下儿童不能配合完成相关的调查问卷和心理研究,故此不将学前班的学童纳入抽样调查的样本总体之中。在罗江乡各村小进行学生问卷总体调查前,将学生进行集中,在讲清楚调查的目的、意义和填答注意事项之后,由学生自己填写问卷。学生填答问卷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举手示意,得到现查的解答。学生填答非常认真仔细,保证了调查的质量。论文的问卷调查阶段时逢于都县教育局正开展教学评估,对县辖各乡镇学校教学资源进行统计和整理。论文的问卷调查得到了罗江乡政府的支持。
罗江乡五所村小一至四年级共有学生400人,教师22人,发放调查问卷422份,实际有效回收问卷420份,有效回收率99.4%。400人学生中,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共有263人,占学生总人数65.8%,非留守儿童137人,占学生总人数34.2%。
表1:江西省于都县罗江乡村小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 学生数统计 单亲 监护型 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个) 长辈 监护型 自我 监护型 占总学生小计 数百分比(%) 28 65.12 4 其中1名代课教师 其中1名代课教师 数量 备注 教师数(个) 名称 数量 鹅坑村小 高滩村小 红旗村小 乌坑村小 小满村小 合计 43 10 18 0 87 19 38 0 57 65.52 5 105 26 44 0 70 66.67 5 105 21 49 0 70 66.67 4 60 400 11 87 27 176 0 0 38 263 63.33 65.75 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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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罗江乡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分布图
2.2 研究结果
2.2.1 两类儿童的性格差异分析
性格是指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形成的对现实的稳固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是儿童人格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很大程度上,性格与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相联系,决定其态度和心理行为方式,并通过日常生活表现出来。对两类儿童的性格分析,对把握其心理健康状态有重要意义。
以年级为对比进行横向比较,其统计结果表明(见表2):1.在总体上村小的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性格都比较正常。其中较为严重的性格缺陷在于粗心、胆小、任性和懒惰等方面。2.两类儿童性格特种的相似性多于相异性。在总体11项的比较中,有4项两类儿童存在显著的差异。3.相异性主要表现在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更为胆小、任性、不开朗和不合群。这说明留守儿童的性格社会化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不及非留守儿童。4.分年级来看,一二年级儿童年龄多为较小,其中父母双亲都不在身边的比例低,但是在三四年级,农村就学儿童普遍过了10、11岁以后,当中属于长辈监护型的留守儿童比例就有明显上升,两类儿童在不开朗和不合群上的差异性就表现出来了。
表2:两类儿童性格特征交互统计及检验 (%)
呆板 不合群 胆小 任性 娇气 不能干 懒惰 粗心 没礼貌 无主见 不开朗 一年级 8.8 11.2 49.2 39.7 19.2 23.2 29.5 57.1 14.2 18.4 16.3 留守儿童 二年级 8.9 12.4 47.4 38.2 18.9 21.0 23.1 52.4 12.7 17.6 17.2 三年级 9.3 14.0 47.1 37.7 17.4 18.3 20.4 47.6 10.6 17.9 17.0 四年级 10.1 14.4 43.9 36.7 16.3 17.9 17.6 41.3 10.0 16.2 17.7 一年级 6.2 10.9 46.5 40.1 21.3 24.2 34.2 53.2 11.5 17.7 13.2 非留守儿童 二年级 7.0 9.8 44.3 38.8 20.4 23.1 30.5 49.7 10.6 15.2 12.0 三年级 7.7 8.6 42.2 37.9 19.5 22.5 27.7 41.6 8.4 14.8 10.9 四年级 8.5 7.6 37.6 35.0 18.0 20.8 22.6 37.2 7.9 13.0 9.7 2.2.2 社会交往
社会交往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相互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联系和接触。社会交往活动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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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每个正常的人都有进行社会交往的需要。社会交往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水平,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能够影响其社会交往能力。培养社会交往能力是早期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是心理健康状况改变的重要体现。儿童阶段是培养社会交往能力的关键时期。本次调查发现:1.总体上看,两类少年儿童在社会交往方面表现出了非常大的差异。论文设计的6项测量社会交往的指标中,两类儿童存在显著性差异。2.相异性主要表现在非留守儿童同学关系满意度、师生关系满意度都要高于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相对而言人际适应要困难些、孤独感要强一些、参加集体活动要少一些、好朋友的数目也要少一些,所有这一切都一致表明,非留守儿童的社会交往状况要好于留守儿童。3.分年纪来看,无论是小学一年级还是小学四年级,非留守儿童的社会交往状况都要好于留守儿童。
表3:两类儿童社会规范的交互统计及检验 (%)
留守儿童 非留守儿童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平均值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平均值 同学关系满意 80.3 81.2 83.2 84.0 82.2 84.3 85.1 85.8 86.0 85.3 师生关系满意 77.6 79.1 81.0 81.7 79.9 79.0 79.9 82.1 82.9 81.0 无人际适应困难 44.7 44.9 46.2 47.8 45.9 51.2 53.3 54.0 59.6 54.5 无孤独感 经常参加集体活动 好朋友数目(均值) 70.4 70.0 74.2 75.7 72.6 72.9 73.3 74.5 75.7 74.1 44.2 40.7 37.5 30.4 38.2 61.4 56.7 51.2 44.8 53.5 5.60 6.20 6.40 6.44 6.2 6.5 6.8 7.1 7.2 6.9 2.2.3 生活目标
生活目标是个体在社会中形成的人生意义、理想志愿、生活格局的指向性复合体。从广义上讲,生活目标是个体人生观的具体体现。从狭义上讲,生活目标就是对自己当前或者以后一段时间人生发展和职业谋生等方面的一些具体期望。从社会化的意义上来讲,它是社会个体从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的一个质的飞跃。从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来讲,它是个体积极的心理状况的具体体现。心理健康的标志之一就是个人逐渐明确未来生活的目标。本次调查表明:
在教育期望上,两类儿童对自己的教育期望都比较高,大多数希望自己能读到大学及以上。但两类儿童在教育期望方面也表现出了显著性差异,非留守儿童期望自己读到大学及以上的要高于留守儿童,从小学一年级至小学四年级,这种差异还在扩大。如在二年级阶段,非留守儿童期望读到大学及以上的高出留守儿童7.0个百分点,而到了四年级阶段,则扩大到了16.7个百分点。
在职业期望上,两类儿童对自己的职业期望都很高,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是这两类儿童共同向往的职业,而工人、农民是两类儿童都不愿意从事的职业。两类少年儿童的职业期望也存在显著性差异,表现为,非留守儿童中,期望当干部的比留守儿童多,而留守儿童中期望成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商业服务业人员的比非留守儿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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