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无作为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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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医学院
专业: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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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学中无作为犯罪的概念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当为而不为,即行为人在意志支配下,违反令规范,消极地不为法律要求和期待的行为,行为人违反要求规范的规定而不阻止构成要件结果发生的行为。负有刑法要求必须履行的某种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
二、无作为构成要件:
不作为犯罪分为纯正不作为犯罪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这种分法已经得到大陆法系国家的普遍认可。故在分析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时,也应按照这类分法进论述。不管是纯正不作为犯罪还是不纯真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是其基础。可以说,在刑法理论中,所有不作为犯罪的问题都是以作为义务为基础,它反映了不作为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和构成要素,是决定不作为犯罪是否成立的主要依据。
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法律义务。法律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违者就会引起法律后果。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法律未明确规定,便与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产生冲突。而不履行这些义务又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可不罚,因而对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进行分析很有必要。特别是对先行行为所引起的义务、职务和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和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进行深
入的研究。
不作为犯罪的认定之所以难度大,问题就在于刑法总论中没有对构成要件作出明确规定,只有总论中作出明确规定,才能增进构成要件的明确性。
三、无作为犯罪的特征以刑法对它的要求: (1)有作为的义务;?? 不作为义务的来源?? :法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规定的义务??;合同的义务;基于先行行为的义务;基于公序良俗的义务?? ( 2)有能力履行义务;(3)不履行义务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 (4)符合刑法规定的客观要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危害行为的前提。刑法中所讲的特定义务,不是一般的道德意义上的义务,而是行为人在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内,基于特定的事实和条件而产生的法律上的义务。一般来讲,这种义务是根据以下几方面具体确定的: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例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
2、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例如,值班锅炉工有注意锅炉压力变化的义务;上级机关的领导有监督下属机关和人员的义务,
不履行这种义务,造成重大损害后果的,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3、由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这主要是指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例如,驾驶员在交通肇事撞伤人以后,就负有立即救护伤员的义务,如果他不履行这种义务,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负不作为的责任。
第二,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义务。如果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使履行这种义务根本不可能,则不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例如,消防员在火灾现场灭火时,因为水源枯竭,因而不能继续扑灭大火,造成严重损失,消防员的行为不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
[认定]在认定不作为时,关键是要判明行为人有无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如果仅仅是违反一般的道德义务,例如一般人看见有人落水而不设法予以抢救,看见罪犯行凶而袖手旁观,那么,它只能受到道德谴责或者纪律处分,而不能构成犯罪。
[处罚]在讨论处罚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白两个概念,即纯正的不作为和不纯正的不作为。以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少见,在刑法分则中,只能以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只有少数几种。司法理论中称为纯正的不作为。另外,有的犯罪既可以由作为形式构成,又可以由不作为形式构成,例如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等,司法理论中称为不纯正的不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