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
问题——以泸沽湖为例
王玉颖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重庆北碚 400715)
[摘要]:泸沽湖以其独特的生态旅游与人文旅游资源文明于世界。本文以泸沽湖风景区在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为例,阐述了生态环境与生态旅游的关系,提出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对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约束,并且列举了泸沽湖风景区目前所存在的部分因旅游资源开发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希望以此引起人们对生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
[关键词]:生态环境 生态旅游资源 泸沽湖 环境问题 0引言
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是建立在一定环境的基础之上的,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该地的生态环境,凸显其旅游价值。生态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是既统一又矛盾的,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不能分割开来。是但同时在现目前所出现的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建立在践踏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对生态环境产生了破坏性甚至是不可恢复的毁灭性的影响。这些在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必须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泸沽湖作为目前热门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地之一,其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也不容忽视。
理想的生存环境,在郊外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去保健疗养、度假休憩、娱乐,达到认识自然、了解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的目的。这种旅游叫做生态旅游[1]。”“保护中心论”则认为“生态旅游=观光旅游+保护”,或者说生态旅游等于可持续发展旅游,其核心内容是强调对旅游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主张实施生态旅游就是要强调保护,要求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保护好旅游资源、保护好自然环境、保护好文化[2]。
不论是哪个流派的论者对生态旅游进行定义都离不开生态环境本身,人们去享受生态旅游都是为了得到旅游地舒适的生态环境给人带来的愉悦感。而另一方面,生态旅游都包含的有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生态环境维护、保护。脱离生态环境保护谈生态旅游是不科学,违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的。
1生态环境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影响
1.1生态旅游的定义
“环境资源论”中最有代表性的生态旅游定义是吴楚材、吴章文等给出的定义:“生态旅游资源主要是城市和集中居住区的居民为了解除城市恶劣环境的困扰,为了健康长寿,追求人类
1.2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分类
有学者采用自上而下,根据差异逐渐分类的方法,具体采用3级分类,第1级分为2个生态景观系,第2级分为9个生态景观区,第3级分为40个生态景观型,形成了生态旅游资源的分类系统(表1)[3]。从景观生态学学者的分类系统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态旅游资源为游客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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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景观上的享受,自然景观的视觉体验。让游客
在生态旅游过程中体会到生态旅游资源给其带来自然界的大景观体会。
表1 生态旅游资源分类系统
问题
2.1泸沽湖简介
泸沽湖古称鲁窟海子,又名左所海,俗称亮海,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北部永宁乡和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交界处的横断山腹地(东经 100°45′~100°51′,北纬 27°41′~27°45′)(图1),泸沽湖大落水村距宁蒗县城73公里,离丽江古城大约200公里。泸沽湖作为川滇两省界湖为四川云南两省共有,其在四川部分约占总面积的2/3,云南部分占1/3。
泸沽湖水域总面积50.1平方千米,海拔2690.75米,平均水深40.3米,最深处达93米,水体透明度一般为7~10米,最大能见度12米,pH值在7.7~8.6之间,矿化度0.54mg/L,淡水总硬度5.5,湖水清澈蔚蓝,是云南海拔最高的湖泊,也是中国最深的淡水湖之一。湖中有5个全岛、三个半岛和一个海堤连岛,形态各异,翠绿如玉。该湖素有“高原明珠”之称。湖中各岛婷婷玉立,形各异,林木葱郁,翠绿如画,身临其间,水天一色,清澈如镜,藻花点缀其间,缓缓滑行于碧波之上的猪槽船和徐徐飘浮干水天之间的摩梭民歌,使其更增添几分古朴、几分宁静,是一个远离嚣市,未被污染的处女湖。
美国学者洛克在《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一书中称赞泸沽湖是“一个适合仙人居住的地方”。
2009年11月,泸沽湖景区被国家旅游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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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学者采用景观——环境属性分类法,将生态旅游资源进行分类。首先分为景观和环境两个大类;然后按旅游资源的基础属性分为自然、人文两个主类;接着按资源禀赋与主导要素结合分出各亚类;最后按照景观单元及成因分级分出各种基本类型(表2)[4]。
表2 生态旅游资源分类方案
景观——环境属性分类法更注重生态资源景观成因,因此相比景观学者将生态旅游资源进行了更进一步的细分。更多的考虑了生态旅游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各种可能影响游客游览的因素。
生态旅游资源的分类,永远都离不开当地的生态环境。或者说当地的生态环境是可以直接决定旅游资源的开发可行性、发展前景的。因此,在进行某地的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之前,必须针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严密、全方位的考察、调研。并且要制定出相关的保护政策,保证当地的生态环境不受到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而产生的破坏。要将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始终控制在该地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
2以泸沽湖为例说明在目前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
区A评委专家评定为AAAA级风景名胜区。 2.2沪沽湖生态旅游资源特点
有学者采用卫星遥感(RS)影响数据对泸沽湖区域进行景观分类与制图后得出泸沽湖区域主要有以下5种景观类型:(1)农田景观,包括水浇地、旱地、望天田土地类型;(2)森林景观,包括云冷杉林、丽江云杉林、云南松幼龄林、云南松中龄林、阔叶林、寒湿性灌木林、经济林等群落类型;(3)草地景观,包括高山草甸、低山草甸类型;(4)水域景观,包括湖泊、水库、河流和沼泽湿地类型;(5)人工建筑景观,包括居民地、道路、采矿场和公共用地类型[5]。 2.3泸沽湖旅游风景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从资源空间承载力以及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两个角度对泸沽湖风景区的旅游环境承载力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泸沽湖风景规划区中最佳日游客容量是3000人,最大人流量应该控制在5000人,若超过5000人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湖中游船应按照2艘每平方千米控制。泸沽湖流域外的竹地污水处理厂对景区内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近期处理能力为每天2000吨,远期将可能达到4000吨每天。
为了能够永远拥有泸沽湖这片仙人居住的生态资源环境,对泸沽湖的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必须要进行长远规划,必须将其游客接待、景区发展控制在可以操控、控制的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若不计后果的进行开发,势必会打乱该地的生态平衡,人们将会永久失去这块世外桃源般的人间乐土。
2.4泸沽湖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2001年“五一”黄金周游客达到1.6万人,一方面,旅游为当地带来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不可忽视其带来的生态环境、风景资源的破坏。
2.4.1泸沽湖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对森林植被的影响
泸沽湖大部分是疏林及灌木林,而森林资源非常有限,成熟林蓄积量少。泸沽湖边原住民摩
梭人典型的“木楞房”是木材筑成的四合院,但由于旅游业快速发展起来,大多数新建的是高达三四层的用于接待游客住宿的“木楞房”,这比传统的“木楞房”需要多过5、6倍的木料。另外加上每年烧柴、篝火所使用的木料,景区内树木大量减少,甚至出现了小山秃顶的现象。其次,修建环湖公路的修建砍伐了部分树木,加快了森林退化的步伐。
2.4.2泸沽湖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对湖水水质的
影响
过度砍伐森林使得水土流失从而湖泊淤积严重,并且土壤侵蚀现象严重。当地有名的草海湿地、牧场等生态系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资料显示泸沽湖流域每年流失的泥沙量达到200到300吨。
在旅游初期,由于没有垃圾回收的装置,游客和村民的生活垃圾基本是随意丢,生活垃圾直接堆砌在路边,垃圾跟随暴雨冲刷一起带到湖中。给泸沽湖畔生态环境问题带来严重威胁。近年来由于旅游者的人数大增,生活垃圾剧增,特别是在在沿湖较大的村落。另外虽然云南省建立了污水处理站,但四川省境内仍未建立污水设施。这些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泸沽湖原本优质的湖水,使得湖水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2.4.3泸沽湖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由于缺乏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水、垃圾等直接排入湖中,致使湖水受到污染,水生植物生长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特别是泸沽湖的重点水生保护植物——波叶海菜花对水质要求很高,水质一旦恶化或下降,就会影响其生存生长。很明显,由于泸沽湖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泸沽湖但落水村一带的波叶海菜花分布面积减少,并且其丰富度程度明显下降趋势。
由于大量新建和翻修传统民居“木楞房”,引起严重的乱砍乱伐,造成阔叶林面积锐减,动物栖息地遭到严重破坏,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破坏极为严重。渔民们过度捕捞也造成泸沽湖特有鱼种资源锐减,如泸沽湖裂腹鱼的年产量已由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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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50 年代的 300 吨降至90 年代的 2 吨,几乎濒临灭绝[6]。同时,为提高产量,渔政部门大量引进高产的外来鱼种,如草鱼、鲫鱼等,也是造成过去泸沽湖裂腹鱼逐渐消失的主要原因[5]。
意识淡薄;旅游资源开发缺乏系统性、科学性进行盲目开发。
旅游资源开发应坚持鲜明特色原则和协调一致原则,注重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需要旅游者、旅游地社区居民、旅游经营者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生态旅游规划,保证旅游资源的永久持续利用;组织专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地的环境承载力以及旅游地游客临界容量,发挥最大经济效益而又不伤害生态环境。
3结论
目前的生态旅游规划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旧面临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片面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和环境效益;旅游环境问题严重,人们进行掠夺式开发,破坏景观的整体性,使旅游资源失去本身特色;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生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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