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已执行新准则)]
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已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银行类金融企业,以及租赁公司填报。
二、报表封面(分户报表封面)
(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代表。凡正在更
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指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未设总会
计师职务的,由实际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企业领导人签字盖章。
4、会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负责
人。
5、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6、负责审计事务所:指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7、签字会计师:指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执业注册会计
师,由企业代填。
(二)封面右边
1、企业统一代码:根据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团体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列。如因客观原因暂未办理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临时代码,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编制临时代码发给企业填报。企业领取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停止使用。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企业(不论级次和所在地区):“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
零,“部门标识代码” 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2)编制。
(2)地方企业: ①“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0—2002)编制。具体编制方法:
A、省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四个零表示。如:山东
省省属租赁公司填列“370000”;
B、地市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两个零表示。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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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济南市商业银行填列“370100”。
②“部门标识代码”根据企业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企业
集团,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2)填列。
3、所在地区(国家):境内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所在的省、市、县(区),
按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3)填列。境外企业根据境外企业实际所在的国家,按照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94)填列。
4、经济类型: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1)国有绝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有资本(股本)所占比例
大于50%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选择国有绝对控股。
(2)国有相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有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3)国有参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有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小
于50%,且国家不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4)其他:指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以外的其他企业。
5、组织形式:按所列标识码填列。未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独资企业填
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类型: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7、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8、新报因素:指企业以前年度未填报年度会计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会
计报表统计范围的新报报表因素,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9、成立年份:指经国家正式批准成立并注册登记的年份。 10、报表类型:按所列标识码填列,其中:子公司应选择单户表。 11、备用码:可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三、资产负债表(银行01表)
(一)本表反映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表内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总计。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现金及银行存款” 项目,反映企业的库存现金;信托投资公司和租赁公司的银行存款也在该项目种填列。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反映企业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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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农信社“专项央行票据”也在该项目列示。
3、“贵金属”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企业为上市交易而持有的贵金属也在此项目填列。 4、“存放联行款项”项目,反映存放于本系统内其他行或总行的各种款项。“系统内资金往来”借方余额,在该项目中反映。
5、“存放同业款项”项目,反映企业反映存放于境内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6、“拆出资金”项目,反映企业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7、“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交易为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但衍生金融资产除外。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本项目年初数应以此定义为原则,对上年报表内“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分析,将相对应交易事项的金额加总后填列。
8、“衍生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中属于衍生金融资产的金额,应根据“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本项目本年年初数应以资产年初的公允价值填列,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等。 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项目,反映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资金。
10、“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除贷款以外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扣减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11、“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12、“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临时性应收未收款项、临时性垫付款项等。信托投资公司和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在该项目中填列。 13、“发放贷款和垫款”,反映企业发放的贷款和贴现资产扣减贷款损失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本项目年初数应以此定义为原则,对上年报表内“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分析,将相对应交易事项的金额加总后填列。
15、“持有至到期投资”,反映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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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本项目年初数应以此定义为原则,对上年报表内“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 等项目分析,将相对应交易事项的金额加总后填列。 16、“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金额填列,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本项目年初数应以此定义为原则,对上年报表内“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分析,将相对应交易事项的金额加总后填列。
18、“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19、“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扣减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20、“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进额的差额。
21、“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扣减累计摊销、无形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22、“商誉”项目,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的价值。本项目应根据“商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23、“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抵债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尚未处臵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减去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25、“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6、“其他资产”项目,反映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股利、存出保证金、融资租赁出租方的“长期应收款”扣减累计减值准备、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净额以及其他未列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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