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④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上述重大偏差之外的偏差为细微偏差。评标专家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详细评审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报价等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澄清问题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标准分值计算取值如下:
满分100分,其中资信部份20分,技术部份30分,商务部份30分,现场答辩20分,各分项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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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部份(20分) 序号 1 2 3 4 5 评分内容 资质等级 注册资本 物业管理业绩 评分标准 二级资质1分,一级资质2分。 300万元得1分,500万元(含500万元)得2分,500万元以上得3分;低于300万元以下得0分。; 管理20万平方米以内得2分,每增加5万加1分,最高加至6分 管理业绩中获得省优的一个得2分,获得市优的一个得1分,最多加至4分 获得省、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称号的得8分,无不得分。 满分 2 3 6 4 5 管理荣誉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0分): 序号 1 2 评分内容 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能组织运行图 阐述建筑区划经理的管理职责、完善1~1.5分,一般0.1~0.9分,差0分 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 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 4 5 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 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自用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方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善0.6~1分,一般0.1~0.5分,差0分 维修方案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室内的服完善0.6~1分,一般0.1~0.5分,差0分 务方案 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完善0.6~1分,一般0.1~0.5分,差0分 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 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完善0.6~1分,一般0.1~0.5分,差0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完善0.6~1分,一般0.1~0.5分,差0分 案和岗位责任描述 绿化和园林建筑附属设施的维完善0.6~1分,一般0.1~0.5分,差0分 - 25 -
评分标准 好1.5~3分,一般0.1~1.4分,差0分 满分 3分 编制建筑区划管理机构、工作职完善1~1.5分,一般0.1~0.9分,无0分 5分 完善1~2分,一般0.1~0.9分,差0分 合理3分,每缺一个岗位扣0.2分 完善1~2分,一般0.1~0.9分,差0分 3分 2分 对物业共用部位、业主、使用人完善0.6~1分,一般0.1~0.5分,差0分 7分
护、保养方案 6 7 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经费收支预算 完善4~6分,一般2~3.9分,差0分 4分 6分 包括:应列明收入建筑区划和支合理2.1~4分,一般0.1~2分,无0分 出建筑区划预算。
③ 商务部份评分标准(30分)
序号 1 评审内容 电梯住宅物业公共评分标准 以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数为基数,与基数相符的报价得服务费投标报价(2020分,报价高于或低于基数,每高出或低于基数价格0.01分) 元扣减1分(最多扣至0分)。 以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数为基数,与基数相符的报价得10分,报价高于或低于基数,每高出或低于基数价格0.02元扣减1分(最多扣至0分)。 2 商业物业公共服务费投标报价 (10分) 现场答辩评分标准(20分)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回答提问不太合理,不了解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不了解本建筑区划物管事项情况的得0-5分; 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人回答提问情况现场评定(20分) 就提问能回答得有一定的合理性,了解一些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本建筑区划物管事项的情况6-12分; 就提问能做出回答,了解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及本建筑区划物管事项情况的得13-20分。 说明:ⅰ技术部份、商务部份评分保留2位小数,资信部份、现场答辩评分为整数。ⅱ得
分汇总计算保留2位小数。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五、中标人的确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一)中标人的确定。
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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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招标方将在达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情况,并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3、招标方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二)悔标责任。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后(最长不超过30日),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中标无效。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后(最长不超过30日),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应物业服务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按中标价20%给予赔偿。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四)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参照市房产管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格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
五、中标人的确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一)中标人的确定。
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招标方将在达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情况,并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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