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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贱不移 威武不屈 终生奉献工作 ——来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
第二节 社会工作的领域
一、社会工作领域的含义。
社会工作领域也称为社会工作的范围,是指社会工作在社会生活中实施并起作用的范围。社会工作领域的出现与变迁与社会问题密切相关,社会工作的领域是由社会问题的出现和社会工作者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及有意识的干预确定的。
二、社会工作的领域
(一)按服务对象的生理和社会特征分类 1、儿童社会工作 2、青少年社会工作 3、老年社会工作 4、妇女社会工作 5、残疾人社会工作
(二)按服务对象遇到的困难分类
1、日常生活方面的问题:生活难以自理;自我封闭及心理失调;家庭关系紧张与冲突儿童及老人的抚养与赡养问题。
2、就业方面问题:失业问题,劳动领域中的性别歧视,工伤,劳资关系不协调,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医疗缺乏保障,工作压力过大造成的精神健康问题。 3、个人行为方面的问题:自我封闭、孤独与偏执、吸毒、酗酒、赌博和犯罪等。 (三)以社会工作的特点分类
从社会工作内容的特点这一角度着眼,社会工作可分为救助、帮助、和发展三种类型 救助是救人于危难的活动,如果没有这种活动,受助者就可能陷入深刻危机。 帮助是就一般困难而言,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
发展是在受助人自认为面对未来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社会工作给予的帮助。
第三节 社会工作的内涵与类型
一、社会工作的定义
在我国,社会工作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人们在本职工作之外所做的不计报酬的工作。
在国外社会工作理论中,社会工作是专业性的社会工作。虽然各个国家或地区在术语运用方面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社会工作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帮助有困难的人走出困境的活动。
(二)一般性定义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的助人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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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义指出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一种助人活动,其特征是提供服务。
这里,点出了社会工作的本质所在:利他主义的社会互动。这里要特别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利他主义,二是社会互动。
1、社会工作的利他主义是一种无私地关心他人福利的伦理原则,行动者以奉献为特征而不求索取。然而这样的表述并不是说助人的社会工作者没有自己的利益,事实上社会工作者都需要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即使如此,社会工作者的利己也基本上不同于商业领域中的利己,一般而言,商业经营者是为了利己而利他(提供服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而社会工作者则是由于利他(向求助者提供服务)才利己(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一个称职的社会工作者的助人行为并不是基于自己的获利,而是受其职业信念的驱动才去帮助他人。他的助人活动的首要出发点是利他,而自己获利的经济和声誉则是社会给他的报偿,也就是说,社会工作者的助人活动是福利性的,这种服务活动以不损害受助人的利益为条件。 2、在利他主义的专业助人活动过程中,没有受助者的参与和配合,那么是很有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的助人效果的。具体来说,社会工作者是从助人的愿望来设计自己的助人行为,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达到助人自助的预期目标。但是,他是否真正能够实现这一设想或目标,不仅取决于他的愿望和助人技巧,同时也取决于受助者对社会工作者行为和“帮助――受助”过程及其结果的理解。可以说,助人自助具体而深入地指出了社会工作所包含的有价值导向的互动意涵,而这种互动又实际地呈现着社会工作的本质。 (三)几个相关概念
社会工作在缓解社会问题、增进社会和谐的意义上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及社会服务等概念直接相关,它们属于同一类型的概念,在不少场合可以交替使用。但它们又属于不同理解层面,有不同的内涵。 1、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的社会制度,是政府和社会为确保其成员的最基本的生活生需求,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为那些因各种原因而面临生活困难的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现代社会保障主要包括九项内容:医疗津贴、疾病津贴、老龄津贴、工伤津贴、家庭津贴、生育津贴、残疾津贴和遗漏津贴。一个国家只要实行了三种津贴就可被认为已经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的区别是,社会保障是一套制度性规定,而社会工作则是住所这些制度性规定而实施的具体服务。 2、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一词最早出现在1941年的大西洋宪章和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中。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广义的社会福利又称积极的社会福利或公共福利,是指面对广大社会成员并改善其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一切措施、政策、计划和行动。狭义的社会福利是社会为全体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的社会支持,主要是提供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如社会救济和优抚,对生活困难家庭的补助、对残疾人和高龄老人的照顾等,又称为“补残式”社会福利。狭义的社会福利服务与社会工作在涵义上基本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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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方案、项目、活动或行动来落实,这种实施过程可以被统称为社会服务,它是以劳务为主要形式向有困难的社会成员,特别是社会弱者提供的改善其处境的活动。社会服务每天在我们身边发生,如规模宏大的献爱心活动、送温暖活动、义诊活动、一些社会服务是由社会福利或社会保障组织直接提供的,而大量的社会服务是由各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团体或个人提供的,具有非常广泛的群众性。 社会工作以其鲜明的专业性把自己与日常的社会服务相区别,虽然在宽泛的意义上社会工作可以被纳入社会服务的范畴,但社会工作者总是有意识地把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应用于社会服务的实践中,使社会服务的水准得到了大大提高,而且也使社会服务以规范化的品质纳入到现代社会的组织与制度体系中。
二、社会工作的构成要件
1、社会工作者。
这是服务和帮助的提供者,是社会工作过程的首要的要素。社会工作者不但有利他主义的价值,而且应该受过一定的科学训练,掌握有效的工作方法。 2、受助者(服务对象、工作对象,港台地区通常称是案主)
这是服务的接受者,是遇到困难,自己不能解决并愿意接受社会工作者帮助的人。 3、社会工作价值观
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者所持有的助人观念,是社会工作的灵魂。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是利他主义,尊重受助者的权利和选择。 4、助人活动
这是社会工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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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工作的功能
第一节 社会工作者的特征
一、社会工作者的特征
(一)什么是社会工作者
在西方国家或发达地区,由于有社会工作认证制度,社会工作者的身份是很容易确定的,这些人一般受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并获得社会工作的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他们在社会福利机构或设施中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并被社会工作专业组织所认可,被雇主认为是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就是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职业性
社会服务的人员。
(二)社会工作者的一般特征 第一、认同并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
第二、他们是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人员,而不是行政官员
第三、他们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这些专业方法可能是由国际通则所确定的,也可能是根据本地经验发展出来的。
二、社会工作者的角色
社会工作的特点之一就是范围广泛,方法众多。在为个人、群体、家庭、组织和社区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人员应该运用其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技能扮演多种角色。实现多种功能具体应该扮演的角色由实际工作情形决定的。
1、服务提供者。社会工作者首先是向受助者提供服务的人,这里的服务既包括提供心理咨询,也包括提供物质帮助和劳务服务。这是社会工作者的首要角色。
2、支持者。社工人员在社会工作过程中,要鼓励受助者在可能的情况下自强自立,克服困难,也就是助人自助。
3、经纪人。经纪人的作用就是把那些需要接受服务而又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资源的案主与其所需的资源联系起来。例如,可以介绍一位经常受丈夫虐待的妇女去“被虐待妇女服务中心。在西方发达国家,即使中等规模的社区也有多达200多家的社会服务组织的机构。 4、实现者。实现者帮助案主实现以下功能:明确表达案主的需要,准确界定案主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选择并实施介入策略,发展案主有效解决自己问题的能力。 5、倡导者。即当受助者必须采取新的行动才能有助于其走出困境时,社会工作者应该向其倡导某种合理行为,并指导他们以达到目的。一般来说,在扮演这个角色过程中,倡导者收集有关信息,了解案主的需要与要求的合理性,对现存制度和机构的政策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倡导者的目的不是嘲讽和非难现存的基本制度或政策,而是希望改变其中一些不合理的成份。
6、赋权者。就是通过改变案主的境况,帮助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增强其经济、社会和政治力量与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