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生产技术部主任()
负责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调查了解发病的情况及联系矿务局医院人员,配合实施初步消毒、隔离工作并开展现场急救,及病员到定点医院的护送工作。 5.2.5通讯、宣传响应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主任(0512-58196871)
保证公司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及时参加会议;调运各类物资、工具、急救医疗消毒器械、通讯器材,接受地方政府的物资支持;优先保证指挥小组、各响应小组的通讯联络畅通;按照公司和当地政府的口径,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6 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1.1风险监测的部门和人员:综合管理部作为本预案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运行部、物资供应部、设备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作为本预案风险监测的辅助部门;食堂主管为食堂食品卫生风险监测员。
6.1.2风险监测方法及信息收集渠道:
6.1.2.1本公司风险监测:食堂主管收集就餐职工疾病发生情况并汇总至综合管理部。疑似大面积食物中毒病情发生案例的在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的同时,上报张家港市卫生局及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6.1.2.2本地风险监测:员工食堂定期接受张家港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通报,并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 6.2预警发布及预警行动:
6.2.1疑似有大面积食物中毒发病者应立即汇报指挥部和应急指挥小组。指挥部或应急指挥小组接到食物中毒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以下信息:
6.2.2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疾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病人数、可能存在发病人的范围;
6.2.3发生中毒的原因、食品传染源、传染对象、严重程度; 6.2.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6.2.5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6.2.6根据事故内容确定事故响应分级。 6.3预警结束:
在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评估的基础上,综合食堂实际情况,经应急指挥小组咨询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确无实质发病时,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总指挥宣布预警结束。
7 信息报告:
7.1应急通讯见厂应急通讯电话号码表。
7.2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组织对发病情况进行核实,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开展事故分析和判断工作,疑似食物中毒发生,应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及国投电力,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张家港市卫生局报告 8 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应急指挥小组立即根据疫情报告的详细信息确定本疫情的响应级别,分级依照国家分级标准。
8.2应急程序
8.2.1二级响应程序: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确定部门各响应小组的指挥员和成员,在总指挥的决策下,由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协调和调配其它有关部门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消毒及防护物资,开展各项应急预防工作。
8.2.2一级响应程序: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成立各应急指挥和响应小组,在总指挥的决策和指挥下,开展各项应急救护、隔离、消毒、宣传工作;并及时把疫情发生情况向张家港市政府、国投集团报告,同时按疫情报告程序向张家港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情况。
8.3应急处置
8.3.1应急处置要点: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应急小组应按照应急指挥小组的分工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操作要点如下表:
发现中毒,上报应急指挥部 ↓
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启动预案 ↓
应急指挥小组传达命令,针对中毒确定响应分级,调配防疫、消毒物资,车辆调度,组织各
应急响应小组全面实施预案 ↓
各部门应急响应小组展开工作
现场警戒响应小组展开工作
医疗救护响应小组展开工作
通讯宣传响应小组展开工作 ↓ ↓ ↓ ↓ 领用、实施全面消毒措施、实施人员隔离措施
疫情现场警戒、消毒及隔离;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消毒、隔离指导,外来人员排查体检,中毒报告,转运患者,知识宣传 ↓
应急指挥小组据病情状况,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病情应急申请 ↓
应急指挥部下达结束命令,应急小组进行本次病情应急综合评估,并根据各单位应急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8.3.2二级响应处置:
8.3.2.1立即组织医疗救护和宣传教育小组进行针对该中毒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全公司所有人消除恐慌心理,认真防护,维持生产和生活安定。
8.3.2.2在指挥小组的指挥下,迅速采购有效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针对性的预防用药。 8.3.3一级响应处置: 8.3.3.1同二级响应处置。
8.3.3.2一经发现有中毒患者,立即启动中毒报告程序并迅速逐级上报。 8.3.3.3医务人员对中毒者采取对症临时紧急救护措施。
8.3.3.4食堂主管立即对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进行封存,并汇报组长、队长及医务人员。 8.3.3.5医务应急小组护送中毒者到张家港市医院,并安排人员在医院轮流陪护。 8.3.3.6应急处理小组将中毒者情况及救治情况向有张家港市卫生局和公司领导汇报。 8.3.3.7在确定中毒原因后,查清中毒食品的来源,对相关责任人暂时停止工作。 8.3.3.8若中毒原因涉及刑事犯罪,在汇报公司领导后应立即向警方汇报,并协助警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中毒预防知识宣传报道,对外协调,通讯保障
8.3.3.9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食物中毒信息上报张家港市卫生局,经其授权后,由公司指挥部统一向全公司发布。其他部门及个人无权向社会或全公司发布相关信息。 8.4应急结束
在张家港市卫生行政部门评估的基础上,经应急指挥小组核实食堂的实际情况后,确无大面积食物中毒发生时,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9 后期处置:
9.1 我公司各部门生产人员在应急处理期间,除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均应坚守本职岗位,各项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9.2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完成后,各应急响应小组相关人员应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组织下,对本次应急处置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应急过程中的救护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评估,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9.3 应急指挥小组在本次应急后,应组织各应急响应小组,清点应急所用物资,未用物品封存后,找专人管理。
9.4由应急指挥小组组织邀请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张家港市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对食物中毒发生情况进行评估,指导我公司食品卫生防治工作,增强我公司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的保障性。 10 应急保障: 10.1应急保障措施
10.1.1事故未出现时的经常性预防措施:
10.1.1.1加强健康教育: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贯穿在日常教育中,结合季节性、流行性肠胃疾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等知识,利用专刊、宣传栏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自我保护、防病意识。
10.1.1.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厂区环境和食堂卫生,人人动手,防“四害”和消灭“四害”。食堂应有长期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沙门、沙窗、沙罩应完好无损,各项要求均要达标。
10.1.1.3食堂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制度上墙,管理机构健全,措施完善。
10.1.1.4食品进货渠道正规,严禁出售、使用无“三期”(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及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并定期召开食堂供货商会议,严把鱼、肉、蛋、菜等进货质量关。不出售成品后6小时以上的菜、不吃隔夜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