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管理规范

2026/1/12 6:45:35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制订。 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管理规定 (一)教室规则

教室规则由各校根据本校特点、条件和教学环境制订。 (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休息、生活的场所,每个学生都应该遵守纪律,讲究文明礼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维持宿舍秩序,创建一个秩序井然、健康活泼的生活环境。为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除“走读生”外,在校生必须在学校的学生宿舍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整,若遇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或班主任批准方可变动。 3.宿舍内务要整齐,物品摆放要统一。

4.认真打扫宿舍及周围环境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5.爱护宿舍的公共财产,室内的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搬移、损坏、改装;不准随意在墙壁上钉钉或贴墙画等。 6.严禁将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带入宿舍,在宿舍内严禁明火。

7.按规定用水用电,不得在宿舍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壶、电热杯、电热棒之类的电器,不准增加或改装照明设备。 8.宿舍内不准私藏刀具、铁棒、木棒、铁管等凶器、利器。

9.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赌博;禁止在宿舍内打麻将;在学校统一规定的上课、自习、就寝等时间内,不准打扑克、下棋、打游戏机。

10.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吵闹喧哗;宿舍实行统一作息时间。熄灯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他人休息。

11.男女学生不能互串宿舍,不得留宿客人,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外来来访者;学生因事外宿,须经班主任和学生科批准,并通知宿舍舍长和宿舍管理员,无故迟归或不归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2.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13.上课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进入宿舍,因特殊原因确需进入时,要向管理员出示班主任批条,方可进入宿舍;假期离校时,应按学校要求妥善处理好自已的物品。

14.坚持定期进行宿舍检查、评比和公布;文明宿舍评比条件和奖励办法由各校自行制订。 (三)“走读生”管理规定 1.走读生的条件

“走读生”必须是家住学校周边地区,交通方便,家长能确保子女往返安全,保证每天能按时到校学习的学生。 2.申请“走读”的程序

(1)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名并到校向班主任陈述走读理由; (2)班主任同意后发给《走读生申请表》,并由学生填写; (3)将申请表送交学生科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4)学校发给“走读生”胸卡,胸卡系“走读生”,的身份证明。 3.进出校门的规定

“走读生”进出校门的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各校自行制订。 (四)学生课外校外活动管理规定

1.学生的课外校外活动必须注重思想性、技术性、知识性和实践性,有利于“四有”技能人才的培养,有利于良好校风建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

2.课外校外活动应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并授权校团委和学生会负责课外校外活动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3.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是:

(1)勤工俭学活动分为智力开发型、文化娱乐型、劳动服务型,学校提倡勤工俭学活动以智力开发为主,劳动服务为辅;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参加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经商活动。

(2)成立各类勤工俭学组织和开展各类勤工俭学活动,都必须经过申请,经学生科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进行。

(3)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本人或勤工俭学组织要讲道德、讲信用,严禁以勤工俭学为名进行诈骗活动。 (4)各项勤工俭学活动必须注意做好安全卫生的预防措施,防止出现安全意外。

(5)勤工俭学限于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进行,学生不得因勤工俭学而旷课,平时学生每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超过8个小时。 4.校内社团的管理

(1)成立校内社团时,申办者必须将申办报告和社团章程报学生科(或校团委)审核,由主管校领导审批,社团活动一般限于课余时间进行。

(2)所有的社团组织要接受学生科(或校团委)的管理和指导,活动经费由学校适当拨给;任何社团成员参加社团活动,如与本年级、班集体活动有冲突的,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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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社团每学期第二周前应向学生科(或校团委)报送活动计划;社团在一学期内活动少于两次的,则视为自行解散。 (4)不得搞跨校性的社团活动,确需请校外单位和人员来校开展活动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学生科(或校团委)审批;原则上不成立跨校性社团,如确有特殊需要成立的,须按国家社团登记有关规定,到省、市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社团登记手续。 (5)校内社团不得刻公章,但可发给会员证并加盖学生科(或校团委)印章。

(6)各社团名称应与社团的活动内容和范围、成员分布相一致:学生社团组织应在社团名称前署上“学生”字样。 (7)学校社团请校内外人员举办讲座,应事先向学生科(或校团委)作出报告,并将讲座内容和主讲人身份等资料一并送审.经学校同意方可举办。

5.校内研讨和竞赛活动的管理

(1)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质量,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学校有关部门应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定期开展课题研讨、技能竞赛、知识竞赛和小发明、小革新活动:

(2)定期组织优秀论文(或文章)、优秀调查报告和小发明、小创造优秀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对获得技能和知识竞赛、文娱体育比赛各种奖项的学生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并将获奖材料记人本人档案,作为优先推荐就业的条件之一。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开展课外校外活动为名进行违法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学校宣传媒体的管理

1.学校的宣传媒体包括:宣传栏、布告栏、黑板报、宣传橱窗、小报、校刊、广播站和校园网、电子图书等。

2.学校宣传媒体应有校领导分管,由学生科或校团委具体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予以严格管理;重大政治题材和对学生成长有较大影响的文章(作品)要经校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刊出。 3.由学生办的小报、刊物等须经学校批准,并登记注册后方可出版。 4.学生组织活动的海报、通知等应按学校规定统一张贴。

第四章 学生工作管理

一、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一)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 1.学生会干部选拨条件

学生会领导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干事由学生会聘请,上述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好,集体观念强;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遵章守纪,热心为同学服务。

(2)工作积极肯干,办事公正踏实,具有一定特长,并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 (4)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5)参加竞选者,原则上应是本届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若非代表参选,则需由学生会选举筹备组审核,经班主任和学生科同意,也可参加竞选;毕业生不参加竞选;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间不得参与竞选。 2.学生会干部的培养

(1)通过公榜招聘、自愿报名、考核试用、择优聘请的方式选拔学生会干事,并将其作为学生会领导成员的培养对象。 (2)定期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培训班一般采用讲座和讨论的形式,着重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培训对象为学生会领导成员、干事和各班正、副班长、班委。 3.对学生会干部的民主监督

学生会干部应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检查,若发现学生会干部沾有不良行为的,经学校调查属实,均应予以严肃处理。 (二)对班干部的管理

1.班干部由本班级学生民主选举产生,并组成班委会,班委会受班主任和学生会管理和工作指导。 2.班干部在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要定期对班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班干部的综合素质。

3.对班干部的要求是: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及时听取和向班主任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说、敢管,处理问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决不徇私;班委会成员要互相督促,并自觉接受班级全体同学的监督。 (三)学生干部的奖评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项,每学期(年)由班级和学生会按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选,报学校主管部门(学生科或团委)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予以表彰。 (四)对不称职学生干部的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干部,应解除职务或解聘; 1.受学校处分者;

2.拉帮结派,参与“同乡会”、“老乡会”活动者; 3.抽烟、酗酒和参与赌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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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学生打击报复者;

5.言行不文明,形象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6.在学生中威信低,模范作用差,在组织上起不到作用者; 7.严重违反学校考勤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者; 8.违反学生会章程,疏于学生会工作者; 9.凡向外散布不利于学生团结的言论者。 二、学生工作会议管理

为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学生管理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根据精简会议的精神,建立必要的常规会议制度。 (一)全校学生例行大会和典礼 1.开学典礼(兼军训动员)

由校办公室或学生科负责组织,会议议程、内容和形式由各校自行安排。 2.学期(年)总结表彰大会

由学生科组织,主要内容是:总结学期(年)的教育教学情况,推介先进学习经验,表彰先进等。 3.毕业典礼

由校办公室或学生科负责组织,主要内容是:对毕业生在校的学习生活作全面总结,领导、嘉宾和毕业生代表讲话,表彰优秀毕业生并颁奖,象征性颁发毕业证书等。 (二)学生管理工作会议 1.全校学生管理工作会议

由校办公室或学生科组织,会议内容由校领导确定,会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发会议纪要。 2.班主任工作会议

由学生科组织.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教育理论和上级有关文件,汇报、总结和分析前段学生管理情况,布置下阶段学生管理业务工作,研讨学生管理相关课题等。 3.团委工作会议 (1)团委干部会议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共青团理论;汇报、总结前段工作情况,分析共青团员和青年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阶段共青团业务工作;研究团委自身工作或讨论有关共青团理论问题等。 (2)团员代表大会

团代会筹备会负责组织大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校团委工作报告,讨论确定新一届团代会工作方针、任务和发展方向,修改《团代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团委会等。 4.学生会工作会议 (1)学生会干部会议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学生管理的文件资料;汇报、总结前段学生工作情况,分析学生当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阶段学生活动的内容和安排:研讨学生管理的有关课题等。 (2)学生代表大会

由学代会筹备会负责组织大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确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方针、任务及发展方向,修改《学生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等。 5.班委会工作会议 (1)班委会干部会议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学生管理的文件资料,汇报、总结班级前段情况,分析班内出现的问题,布置本班学生活动方案,研论学生管理有关课题等。 (2)班级会议(班会或主题班会)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或文件精神,总结上一周班级工作情况,开展表扬和批评,布置本周班级工作和活动安排等。 6.团支委工作会议 (1)团支委干部会议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共青团理论,汇报、总结本支部前段工作情况,分析团支部内部出现的问题,布置本支部团员活动方案,研讨学生团员管理的有关课题等。 (2)团支部大会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校团委会议或文件精神,总结前阶段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讨论接收新团员或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布置下阶段支部工作和活动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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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种会议,每次会议应有记录,并有记录人和主持人签名。 三、学生管理工作文件和档案管理 (一)文件管理

学生科和招生就业科应及时收集、整理、使用和保存学生管理工作的文件资料,有条件的应将文件资料存入计算机,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纳入两科室管理的文件资料分别主要有:

1.在每学期或每学年结束时,学生科应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计划或学生工作要点的执行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报校领导审阅签名后,将总结报告、计划或工作要点一并存档;

2.各班学年情况表:包括各班人数表,班主任名单,班干部及团干部名单,复、休、退学学生名单;

3.班集体考核表,学生操行评定表,卫生检查情况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表,“两操”、晚自修考勤表等; 4.学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就业志愿表、就业推荐方案等:

5.学生请假申请表,违纪处理意见表,通报批评及违纪处理意见书,助、奖学金发放表等。 (二)档案管理

1.学生科是学生管理档案的立卷单位,应及时对工作(活动)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指定懂得档案基本知识的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和提供利用,并定期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2.学生管理档案的范围包括:

(1)学生管理工作改革和研究的文件材料; (2)学生档案的文件材料; (3)学籍管理形式的文件材料; (4)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 (5)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等。

3.档案管理期限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1)凡是反映学校学生管理主要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学校、对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列为永久保存。

(2)凡是反映学校学生管理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学校工作、学生管理活动有参考价值的档案应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学校工作有参考价值的工作档案应列为短期保管。 各校应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学生管理档案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4.对有关的学生管理档案要按教学年度立卷,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两个月内要将上一学年的文件材料汇集、鉴别、整理、立卷。

立卷时以问题归类,案卷的题名(标题)要确切,能简明地反映卷内文件材料内容;卷内文书、材料要逐件在目录上登记,并逐页编号,每卷厚薄适中,装订牢固。

5.已立卷的档案要及时上架,按一定的检索序号存放,便于查找存取;

外借档案材料,经科长批准后办理签借手续,并限期归还;对保存的档案,要定期检查,注意防潮、防火、防虫害。

第五章 招生和推荐就业工作

一、招生和推荐就业工作机构

技工学校应建立招生和推荐就业工作领导机构,由校长直接领导,主管学生管理工作的校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业务由招生和推荐就业办公室(处、科)负责,其工作职责是:生源调查和分析,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学生档案资料库,职业需求预测,学生就业心理和就业前景分析,就业指导教育及推荐就业,毕业生信息跟踪,招生和推荐就业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等。 二、招生工作

各校必须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配合省技工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成年度招生工作任务。 三、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工作 (一)就业指导

为做好学生的推荐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办(处、科)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将就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并按照部颁教学大纲,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确定课时和课程。 1.就业指导的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工作的思想性、实用性、形式的多样性和可操作性。 2.就业指导的内容

一般包括:《劳动法》常识、国家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企业管理常识、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如何为自己就业定位、就业形势分析、现代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状况、如何应对就业的双向选择、企业挑选毕业生操作程序、面试要领与技巧、就业的心理准备、学生人厂(用人单位)工作常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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