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注2]很明显,孟子将人的生命看得比礼节更为重要。然而程朱理学则是把“礼”特别是女子的“贞节”看得高于一切甚至是生命都不足以抵过。程颐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朱熹倡导“寡妇守节”“养老抚孤”,加之统治阶级的宣扬与推行,这就使得反对寡妇再嫁成为了社会的普遍观念。明清时期法律更有明文规定“命妇亡夫,不得再嫁”,一时间倡导女子贞节的风气愈演愈烈,贞节牌坊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全国,封建礼教对女子的专制束缚达到了一个极致。
随着封建制度的解体,新的思想文化形式解放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自由平等追求幸福的理念支配着人们的处事与作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我们的婚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我国当代婚姻面临的主要问题
婚姻一词大体上分为结婚和离婚,所以我国婚姻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结婚问题,一类是离婚问题。结婚产生的问题主要分为利益婚姻和名义婚姻;离婚问题主要是商业性行为,家庭暴力以及离婚形势的驱动冲击着健康婚姻的建设。此外我国婚姻还面临来自其他方面的问题。
(一)结婚问题
随着大批农村青年的外出务工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使他们对婚姻有了新的认识,传统的婚姻观念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很多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据统计2007年北方某市35家基层法院每年办理的案件中农村离婚案件达到50%以上,其中以打工族离婚者占大多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 名义婚姻
打工造成的两地分居,使得双方感情淡漠,尤其是留守一方极度缺乏安全感,这也造成了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的名义婚姻。有报道称农村青年外出打工,一般春节回一次家,这段时间就是他们恋爱的黄金时期,通过亲戚或邻居的介绍进行相亲,看得过眼没过几天就结了婚,小两口还没亲热够就又出去打工,这段时间只能靠书信和电话联络感情。虽然我们经常说距离产生美,但在婚姻中距离除了产生距离便没有其他的了。由于夫妻双方由于长期异地分离,精神和生理上的需要极容易产生非法同居,我们称之为“临时夫妻”,这样的“同居”最终使得家庭四分五裂,我们经常会戏称“钱赚了,家散了,老人孩子更苦了”,虽然是戏称,却也是写实。 2. 利益婚姻
一方面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高彩礼成为了结婚的必要前提,甚至很多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新人们因为彩礼过少而告吹,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攀比纳彩现象更为严重,这就造
[注2] 出自《孟子﹒离娄章句上》,该篇多为短章,长篇大论减少,内容涉及政治和为人处事的各个方面,但以论“仁”的最多,全篇共28章,文中的语句则出自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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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儒学婚姻观的当代价值
成了利益婚姻,用金钱代替了感情。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造成农村小伙结婚难,在当代越来越多的农村女青年外出务工后,长了见识,变了观念,对城市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根本不愿意再回到农村生活。尤其是这几年由于外出打工的农村女青年逐渐增多,嫁到城里的农村女青年也越来越多,导致留守的农村男女青年比例严重失调,婚姻问题越来越难以解决。
(二)离婚问题
1. 以牟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行为冲击着健康婚姻家庭的构建
2014年春节刚过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充斥了人们的观念,东莞扫黄涉及到的卖淫人员竟然达到了数万人,这对儒学的传统婚姻观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这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拜金主义疯行传播,很多人被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做出不理性的行为,商业性行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了,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性行为形式逐渐多样化比如说:暗娼,男男性行为,电话推销等等。商业性行为本身就是违背道德规范产生的,只会对社会的正常发展造成阻碍。从健康方面来讲,这种不正当的两性行为传播了大量的艾滋病菌;从道德方面来说,这种违法的性行为给予了健康婚姻家庭的构建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不仅给婚姻双方带来伤害,更是对整个家庭带来困扰,在对对方失望之后离婚就成了唯一可选之路,这也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 2. 家庭暴力现象严重威胁家庭的稳定性
近年来家庭暴力呈现上升趋势,由于女性在家庭中一般处于弱势,因此家暴多是夫对妻的暴力,施暴手段也是多种多样日趋残忍,这不仅影响到了正常的家庭生活,还给女性以及儿童造成了身心的多重伤害。以往女性犯罪率一直偏低,但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这与她们在家庭中遭受暴力有着直接关系,“以暴制暴”成为了女性犯罪的主要动机[注1]。以此家庭暴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婚姻家庭的质量,随着人们认识观念的不断加深,因家暴而导致的离婚率也在上升,家庭的稳定性面临巨大的挑战。 3. 离婚现象严重
近年来离婚率急速增高,无过错离婚,良性离婚,协议离婚成为主流。随着离婚队伍的不断壮大,相反很多人更同情那些陷在婚姻危机泥潭不能自拔的人。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并不是因为某个具体明确的事由,而仅仅是因为生活的平淡和缺乏激情,双方本着和平友好的态度结束婚姻,而孩子也不再是婚姻的牵绊,相反的他们面对的不是“单亲家庭”,而是“双核心家庭”,对于孩子而言他的父母只是不生活在一起而已,但不意味着他成为了没人要的孩子。
(三)我国婚姻面临的其他挑战
[注1] 来自互联网数据《家庭暴力社会干预—豆丁网》.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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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其他挑战包括独生子女问题,社会养老问题等等。独生子女家庭使得家庭亲属网络不断简化从而导致家庭社会支持网络弱化,独生子女的增多使得空巢家庭增多,加之我国计划生育的实施,我国的老龄化比其它西方国家快得多,而且我国养老体制的不健全,家庭养老仍然占据重要地位,进而加重了独生子女的养老负担,这对我们的社会养老问题提出了一个很大的挑战。
由此可见,当代我国健康的婚姻家庭的构建面临一个严峻的形势,这时提出传统儒学的伦理道德观念对约束当代诸多的婚姻问题的产生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四、古代儒学婚姻观念的当代价值
当今,我国已经进入到建设全面的市场经济时代,东西方文化交融不断加强,文化之间的冲击也愈演愈烈,尤其在婚姻家庭方面表现更甚。在这样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建构新的家庭伦理既要保障个人的独立和自由,同时还要批判或关注西方人的独立性偏面发展所造成的人及其关系的恶性发展[注1]。据此,儒学婚姻家庭伦理应在取其精华的同时去其糟粕重新阐释并赋予新的内容,只有继承和发展儒学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才能优化我国新型家庭伦理结构,建设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儒学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借鉴
1. 儒学从伦理道德和法律制度方面对婚姻做了限制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儒学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家,所以非常重视伦理纲常。正是如此对结婚的条件除了道德伦常的约束外,国家还在法律上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说绝对不允许乱伦的事情发生等,以杜绝此事的发生。“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注2]也就是说,娶妻纳妾一定要辨明姓,同姓不可结婚,异姓方可。在古代除了同姓不可以结婚外,中国历代封建社会法律也同样规定,比如说外亲中有服属关系而又辈分不同者不允许结婚;又或者无服属关系而尊卑不同者,也不可通婚,违者各杖一百,强制离异。《唐律疏议》,《明律例·婚姻》,《清律例·婚姻》,十四《户婚下》等都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都表现了其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当代的婚姻思想也体现了对古代儒学婚姻思想的传承性。首先,这些关于限制近亲结婚的规定,在当时从人伦道德和繁衍后代等方面考虑是有一定进步性的,在当代,科学证明近亲结婚有着巨大的危害,所以近亲不得通婚这一婚姻观在当代仍然有其重要价值;其次,自我国古代开始婚姻法在不断地修改完善,比如夏商法律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虽然只适用于平民但也起到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到了秦代因受儒
[注1] 出自2003期的第七版的《探索与争鸣》中刘东超的《儒学和新型家庭伦理的建构》的第23页 [注2] 出自《左传》昭公元年,全称《春秋左氏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史官左丘明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的编年体通史,主要记录了从公元前722年(鲁隐公元年)到公元前468年(鲁哀公27年)的历史史实,记事基本以鲁十二公为次序,内容包括诸侯国之间的聘问,会盟,征伐,婚丧,簒弑等等。文中的话引自昭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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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想影响较小所以对夫权有所限制,对妻子人身权利的保护甚至超过了包括汉代以后的各个时期,这些对于实现我们婚姻中的平等,减少家庭暴力提出了思想上的借鉴。由此可见法律在约束婚姻关系以及规范婚姻行为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婚姻法的制定和完善对于约束婚姻关系双方,规整婚姻家庭关系仍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我们要剔除封建婚姻法禁锢人性等不合理的方面,借鉴其在婚姻家庭起积极作用的方面以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我国当代婚姻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 2. 儒学强调婚姻的严肃性
在生产生活快节奏化的今天,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也逐渐变淡,很多人认为结婚就是人生的坟墓踏进去就死无葬身之地了,所以现代很流行一些词“丁克”、“单身贵族”、“独身主义”等等无一不是很多人的婚姻观念逐渐淡化和不婚思想的表现。很多人婚前同居美名曰“试婚”,民工出现“临时夫妻”,还有很多人闪婚闪离,中国的传统婚姻亮起了红灯,婚姻的严肃性受到了挑战,这使得儒家倡导婚姻的严肃性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在儒学思想中强调除了必须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还要遵循“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礼仪,并受到法律的保护,由此可见儒家对婚姻严肃性的重视程度。除此之外,在中国古代儒家对婚姻严肃性的重视还表现在择姻条件上,这些标准除了有家庭利益、门当户对、结盟增亲这些利益上东西外,还注重妇德和品才兼重。礼教对女方的德行有严格的要求,成妇德才可以夫妇顺,如果男女双方都对德行做出同样的要求这才是最合理的。择婚联姻男女双方也都注重人品和才貌,不管怎么说,婚姻的双方都是以一定的条件为择偶标准的,正是因为这些条件才说明了婚姻的严肃,告诫人们要慎重选择,认真对待,切不可马虎草率从事,以免追悔莫及。
现代婚姻更多的是靠情感、心理、文化等内在纽带凝聚的,正是因为选择与考量的多样性和多变性,致使中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据2011年发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在这一年平均每季度我国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较之2010年相比上升了17.1%,平均每天就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至2011年中国离婚率已经连续7年呈现稳增趋势,中国式的离婚成为了一个令世人关注的问题[注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儒学中强调的婚姻的严肃性显得十分必要,我们要认真对待婚姻,负责任地选择结婚对象,婚姻家庭中要勇于承担责任,切不可视婚姻为儿戏。 3. 儒学极其重视“忠贞”
在儒学的婚俗范畴中贞操体现的是一种性道德观念,它包括婚前贞操、婚后贞操、寡妇节操,和妻妾殉葬制度。在我国古代贞节向来被认为是重于一切的,尤其是到了宋明时期,贞节更是比生命还要重要,虽然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但漠视贞节观念却也是不道德的。儒家伦理要求夫妇爱情忠贞专一,同居终生,白头偕老,反对感情别移,喜新厌旧 。“阴阳和而后雨露降,夫妇和而后家道成”这就要求夫妻要和睦
[注1]此数据来源于2012年《经济师》孙海红的《我国离婚率飙升引发的教育思考》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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