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除pH外均为mg/l 污染物 三 级 PH 6-9 CODcr 500 BOD5 300 NH3-N 45* SS 400 注:*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根据项目废水经纳管送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实际情况,则废水最终排放进入纳污水体的最终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A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5。 表4-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除pH外均为mg/l 污染物 一级A标准 pH 6-9 CODcr ≤50 BOD5 ≤10 NH3-N ≤5(8) SS 6-9 4.2.2 噪声 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河流等,因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体数值见表4-6。 表4-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类 别 2 类 标准限值 (dB) 昼间 60 夜间 50 4.3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九五”期间重点推行的环境管理政策,实践证明它是现阶段我国控制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加剧、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环境质量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仍是我国现阶段强有力的环保管理措施,主要总量控制指标为:SO2和COD、氨氮和氮氧化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基本无工业粉尘、烟尘、SO2排放,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有效的处置,不得排放,即工业固体废弃物应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被纳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 本项目投产后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 11 -
本项目废水量191.3T/a,CODcr排放量0.0096t/a,氨氮为0.00096t/a。根据上述原则,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具体数据见表4-7所示。 表4-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值 单位:t/a 指标项目 CODcr 氨氮 排放量 0.0096 0.00096 - 12 -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生产工艺流程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马口铁→分条→冲压成型→套卷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压紧铆钉 接地线 成品 马口铁→分条→冲压→卷边→冲孔 5.2 污染源分析 1、废水 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企业新厂区劳动定员15人,不设置职工食堂、宿舍。按每人每天用水0.05吨计,排水系数按 85%计,则废水排放量约191.3t/a.污水水质指标为:pH:7,CODcr:400mg/L,NH3-N:40mg/L。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0.077t/a, NH3-N:0.008t/a。 根据项目废水经纳管送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实际情况,则废水最终排放进入纳污水体的总量计算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为CODCr:0.0096吨/年,NH3-N:0.00096吨/年。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运行过程,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类比调查,上述设备噪声源强见表5-1。 表5-1 各类设备噪声级 单位:dBA 序号 1 2 3 4 名称 分条机 冲床 台钻(卷边机) 铆钉机 - 13 -
噪声级 85 85 85 85 4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1.生产固废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马口铁边角料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5%,则年产生材边角料约0.1吨/年,企业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2.生活垃圾 企业劳动定员15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则产生量约2.3t/a,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