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

2026/4/26 7:44:36

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了解对方资信情况,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对对方变更、解除合同的正式函件未及时作出答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未签订合同即预付款,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违反规定,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被对方追究违约责任,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六)发现对方违约给企业利益造成危害,不及时采取措施,或者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或者不及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对企业利益加以保护,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七)承办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误审核,对正确审查意见无故不予采纳,或者因失职未审出合同重大缺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八)合同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九)提供虚假资料;或者出具有关法律性文件未经审核;或者丢失、毁损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或者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和企业规定的秘密,给企

— 11 —

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一)其他违反合同管理制度应予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在燃料采购、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燃料经营管理业务活动中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

(二)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储煤严重亏吨,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严重亏吨未如实报告的;

(三)弄虚作假、虚报燃料经营指标,或编报虚假数据,或故意隐藏、转移、篡改、销毁原始数据材料的;

(四)在煤炭采购、营销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燃煤质价不符、未能索赔或其他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对燃料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不及时制止和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未执行规定程序,无合法授权或超越授权与供应单位签订、更改燃料采购合同的;

(七)未按规定程序对入厂煤进行数量、质量检验、验收和煤场盘点的;

(八)泄露企业有关燃料采购商业秘密的;

(九)与燃料供应单位或个人恶意串通、偷换煤样、弄虚作假更改验收数据,损害企业利益的;

— 12 —

(十)在燃料经营管理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重大经济纠纷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一)燃料预付款支付把关不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二)阻挠、抗拒燃料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的; (十三)其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四)、(九)项行为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在物资采购、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购进假冒伪劣物资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物资;或者购入物资的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二)发现购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虚报计划、不按计划采购、超计划采购,或者在仓储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物资严重积压、浪费、变质、失效的;

(四)违反企业有关规定擅自决定购买物资的,或内外勾结,以权谋私,指定购买物资的;

(五)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及时处理好供货、接货等到货前工作,致使物资损失、损坏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 13 —

(六)违反物资发放规定,错发物资致使对企业人身、设备造成安全隐患或经济损失的;

(七)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企业危险废物报废规定,致使造成环境污染或较大社会影响,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八)其他违反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以及企业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或将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决定不公开招标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在招标过程中,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或者违反国家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 14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