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十五局延安新区
总承包部 2016年度安全管理
(物资设备部)
责 任 书
二○一六年二月
为加强总承包部安全生产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建立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和安全工作条件,预防伤亡、职业病、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持和提高劳动者持久的劳动能力,促进各项生产工作安全正常开展,特签订2016年度安全责任书。
一、总包部安全目标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不发生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行为;
2、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的分包商生产性责任事故、负主责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负管理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
3、不发生因工程勘测设计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不发生电力生产、运营期间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
5、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6、员工(包括分包商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操作技能培训率100%;
7、在规定时间内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控制)率100%; 8、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交底率100%。
二、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参加设备安全检查;
2、指导、监督各项目部重大起重设备承租合规性; 3、监督、管理各项目部在用的重大起重设备状况保持完好; 4、审查各项目部分包资质符合情况; 5、审查各项目部上报的安全费用结算表。
三、考核、奖罚
以部门履责为基础,按照总承包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评定,经安委会研究对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奖罚。
四、附则
1、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此责任书由总承包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总承包部 : 部门: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