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资源环境保障问题与对策建议

2026/1/26 23:35:50

转变过去在城市化发展中“重速度,轻质量”的做法,由追求城市化发展速度转变为追求城镇化发展质量。

一是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保持适速的城市化增长率。城市化进程过快会超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故要限制因进程进一步加快而形成的过度城市化;但进程过慢,虽可从某种程度上保护了生态环境,但也会限制工业化与经济发展,而导致经济非农化程度低,城镇建设滞后、劳动力大量过剩、社会低效等,形成低度城市化。介于二者之间以适当速度、规模和集散程度为特征的则是适度城市化模式。这就要求在城市化进程中,坚持循序渐进原则,科学核算与我国工业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城市化水平,据此将我国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速度确定为0.8个百分点为宜。与此同时,东、中、西部地区、不同主体功能区等不同区域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应有所差异,严防脱离实际的比指标和比速度。

二是坚持集约高效原则,不断提高城市化发展质量。健康的城市化发展是速度与质量的全面提升与统一,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城市化过程中质量比速度更为重要。这就要求全国各地在追求城市化速度的同时,必须不断地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集约高效利用城市土地,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市民和农民最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确保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共同宜居,共同分享城市建设成果、城市文明和美好的城市人居环境,建立城市化质量的衡量标准,并将其纳入城市规划与管理考核体系。

三是科学规划与管理城市,保持合理的城市建设规模。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规划城市规模与布局,要符合当地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承载力,并与当地经济发展、就业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相适应”。受资源与环境条件的限制,城市规模不能“没有极限的增长”,城市也不是越大越好,城市产业也不是越集聚越好,当城市集聚效益与外部成本之差最大时,城市就处在最佳规模或合理规模之上。因此,城市人口规模一定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模收益等进行合理的确定,因地制宜地推进适度规模和适度体量的城市化发展模式,严防领导“越位”行使扩容职权。

3.3 国家“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中应淡化城市化水平的增长指标,突出城市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指标

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保障问题,建议在国家“十二五”规划及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中,不但要提出城市化水平的增长指标,更重要的是要提出城市化进程的资源环境约束指标,要把单位城市化水平的能耗、水耗、建设用地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同单位GDP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量一样纳入消减目标,提出明确的消减比例,并将其纳入城市“十二五”规划目标考核评估和城市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把城市化的资源环

境约束指标作为衡量城市化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各地城市政府要制定出单位城市化水平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考核办法,实行动态考核制度,通过一系列资源环境约束指标的控制,逐步提高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源环境保障程度。

3.4 逐步消减快速城市化进程中诱发的资源环境剥夺行为,推进和谐城市化 面对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和资源环境保障程度存在的客观差距,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要允许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推进策略,鼓励和支持各地从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主体功能区、不同经济区、不同类型城市在城市化发展道路与模式方面的地区差异,因地制宜地选择各具特色的城市化模式,但要杜绝区域之间出现资源环境剥夺行为。要充分尊重弱势城市、弱势地区的资源开发权和环境保护权,提高这些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源环境保障程度,让弱者不绝望;要制定并实施弱势地区发展的普惠制政策,给这些地区以更多的人文关怀,形成“支强扶弱,公平和谐”的反哺机制,既给强者搭桥,又给弱者开道;同时要客观评价极化效应带来的正面及负面影响,推行均衡城市化发展模式,走和谐城市化之路*。

3.5 建立中国城市化的资源环境保障转移机制,推进安全城市化

动态监控跟踪全国各地城市化进程引发的资源环境保障程度,根据保障程度,随时调整国家及全国各地的城市化发展速度与发展模式,推行差异化城镇发展道路。对于资源环境保障程度高的地区,可加速其城市化进程,而对资源环境保障程度低的地区,建议减慢城市化进程,对于资源环境保障程度极低甚至依靠掠夺其他地区资源环境来维持本地城市化进程的地区,建议停止城市化发展进程,而将多余的城市化人口转移到资源环境保障程度高的地区城市化,通过建立中国城市化的资源环境保障转移机制,确保全国各地都能处在城市化的安全状态。同时,要从国家城市化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寻求建立中国保障城市化的战略资源储备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提升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安全感。 3.6 实施多维指标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科学考核机制

我国领导干部需调整发展城市化的心态,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提出要大力发展城市化,并一味提出城市化水平的高指标,而致使城市化的道路不健康,推动城市化的指导思想不科学,脱离地方资源环境承载力实际盲目城市化,有些当政者把城市化进程当成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形成不健康的城市化意识,出现了“以城市化速度论英雄、不顾城市化发展质量”的不合理局面。针对这些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09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提出把GDP增长、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多维目标同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突出对人口资源、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又注重考核发展方式与发展质量。这对于端正领导干部关于城市化的态度,树立健

康的心态,正确对待城市化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议各地应切实建立并实施上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以科学的评价机制提升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源环境保障程度,以科学的评价机制促进科学的城市化。 主要参考文献

1 仇保兴.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期面临的若干挑战.城市发展研究,2003,(6):12-14. 2 方创琳.中国城市化进程及资源环境保障报告.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25-235. 3 Fang ChuangLin, Lin Xueqin. The Eco-environmental Guarantee for China's Urbanization

Process. Journal of Geographical Science, 2009, 19:95-106. 4 方创琳,刘海燕.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区域剥夺行为及调控路径.地理学报,2007,62(8):849-860.

5 朱磊.城市化:概念与发展,兼论中德城市化与城镇建设的比较.小城镇建设,2006,(4):67-68.

Issues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 China's Rapid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Suggestions on Countermeasures Fang Chuanglin

(Institute of Geographic Science and National Research,CAS 100101 Beijing) China's urbanization determines the future of China and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of the world, and the level of China's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has a direct impact on China's urbanization speed and quality. Studies show that China's urbanization is fast in speed and low in quality compared with the world average over the past 30 years. China will have more than 60% of the population living in cities in the next 20 years. There is still a big gap in the level of China's urbanization compared with Europe,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developed countries, which can't catch up with them in a short time. Rapid urbanization process will lead to increasingly serious issues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deprivation of them.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based on the carrying capacity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it is suggested that we should build resource-conserving and environment-friendly c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security; implement

appropriate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model of moderate speed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urbanization constantly; play down the growth indicators in urbanization in the \targets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in urbanization; reduce the deprivation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induced by rapid urbanization process gradually and promote harmonious urbanization; establish China's urbanization transfer mechanisms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promote safety urbanization; implement scientific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chanism for leading cadres with multi-dimensional indicators and promote scientific urbanization with scientific evaluation mechanism.

Keywords urbanization, issues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sues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deprivation, suggestions

方创琳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所基地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66年9月生于甘肃庆阳。1998年在中科院地理所获博士学位,2000年6月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博士后流动站出站。现任中科地理所城市地理与城市发展研究室主任,区域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地理学会人文地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北京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兼郊区城市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等。主要从事城市地理与城市规划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主编出版《中国城市群发展报告》、《中国城市化进程及资源环境保障报告》、《城市化过程与生态环境效应》等学术著作12部,副主编7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E-mail:fangcl@igsnr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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