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框图
项目部测量班 项目部试验室 项目质保部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各工区负责人 业务指导线 管理线
8.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8.4.1 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控制从签订合同,完成设计图纸后开始,其控制程序如下图所示:
设计交底,研究图纸及说明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措施计划 审查批准 试验段施工 根据计划编制任务书 材 料 供 应 执行施工方案 开展质量活动 效果检查,质量检查 改善施工管理 施工质量的鉴定和评价 设 备 供 应 执行施工计划
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8.4.2 采购控制
物资部根据工程部编制的材料请购计划和技术要求制定材料采购计划,对于构成工程产品的结构材料,将对供应厂商进行调查、评价,确定其为合格的分供方后,才能实施采购,以确保工程用材料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结构材料进场时,要求厂家提供材质证书,之后,由工地试验站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8.4.3 检验和试验控制 8.4.3.1 进货检验和试验
用于工程的所有的结构材料进场后,均应对其验证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对于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碎石等),除应由供贷单位提供材料出厂材质证明书外,进场后还应按规定由项目试验站进行抽样检验,当试验项目超出项目部实验站的能力范围,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对于无法进行检验的结构材料,应由质检员对其外观和厂家提供的材质证书进行验证,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结构材料检验程序如下图所示:
对分供方调查、评价 确定合格分供方 材料进场、材质证书
项目部试验站检验 物 资 部 验 收
结构材料检验程序
检验合格 检验不合格 用于工程 退回,不得用于工程
8.4.3.2 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
(1)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施工时对各工序、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逐级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和评定,以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2) 设立质量管理点 对工程主要部位,影响质量的关键工序或材料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即以质量管理点加以控制管理。施工前按设计要求、规范、标准等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检查手段、工具、方法,并制定成文件。
(3) 施工中严格按照下图所示的质量监督检查程序搞好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和监督检查:
生产工人或班组自检
签认,形成质量记录文件 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 技术主管项目检查 下一工序互检或交接检 专职质检员检查
下一工序(项目)施工 质量监督检查程序
质量监督检查程序
(4) 测量基线、水准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基线、水准点在项目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上一级派出专职的测量工程师进行复查验收,经测量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报业主代表和监理复核确认,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方能开始后续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在项目部质检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经检验签认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