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当 事 人:罗××,女,汉族,××岁,电话:139××5114××,身份证号码:×
×2131××654031××5××,住址:××市××街道办事处××西路居民楼××楼××号。
案 由:罗××涉嫌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案
承办机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承 办 人:陈和伟、吴永强、邱萍
案情及违法事实:20××年4月××日,赤水市打击“两非”专项检查组在开展打击
“两非”专项执法检查中接群众举报,××市××街道办事处××路老糖厂居民楼4楼××号有人非法为妇女实施宫内节育手术行为。
相关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2、询问笔录;3、现场照片;4、群众举报材料;5、
手术器械。
争议要点:当事人认为自己持有《执业医生证》和××省九支镇个体诊所《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自已在××省××县××镇卫生院退休前已是从事妇产科工作的,在家里实施上环都是个别熟人或朋友找到叫上的,请求不处罚。案件承办人认为当事人为他人实施上环,其行为违反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款,违法事实清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建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1、责令改正;2、给予警告,并处予1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承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意见:
同意调查终结并进行合议。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合 议 记 录
第 1 页共 1 页
案由:罗××涉嫌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案 合议主持人:贾××
参加合议人员:张××、曾××、袁××
合议时间20×× 年 05 月 13 日 14 时 10 分至 14 时 30 分 合议地点:××市卫生监督所×楼会议室
合议意见:(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处罚依据及合议建议等内容)
当事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为他人非法安放宫内节育器,主要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2、询问笔录;3、现场照片;4、群众举报材料;5、手术器械。其行为违反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合议建议:1、责即改正;2、给予警告并处予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议记录:(记录合议的过程,对不同的合议意见应当如实记录)
贾××:请大家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案情介绍(略)。
曾××: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条,建议1、责令改正;2、给予警告并处予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张××:我看了相关执法文书,认为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条,建议1、责令改正;2、给予警告并处予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袁××:虽说罗××持,有《执业医生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鉴于是初次违法,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等工作,有减轻情节,结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条,建议1、责令改正;2、给予警告并处予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议人员签名: 记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文号:赤卫医罚告字?20××?0××号
罗×× :
你(单位)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为他人安放宫内节育器 的行为,违反了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条第二项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1、责令改正警告;2、给予所警告并处予10000.00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 20×× 年 5 月 ×× 日前到 ××市卫生监督所 进行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
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在□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联系电话:××08××950×× 联 系 人:吴×× 地 址:××市××街1××号 邮政编码:5××7××
当事人意见记录:
愿意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
当事人签名: 赤水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陈述和申辩笔录
第 1 页共 1 页
当事人:罗××,女,汉族,××岁,电话:139××5114××,身份证号码:××
2131××654031××5××,住址:××市××街道办事处××西路居民楼××楼××号。
案由:罗××涉嫌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案 承办机关:××市卫生监督所 承办人:陈××、吴××、邱××
陈述和申辩地点:××市卫生监督所×楼会议室
陈述和申辩时间 20×× 年 5 月××日 09 时 20 分至 09 时 50 分 陈述和申辩内容:我是××省××县××镇卫生院妇产科的退休医生,有《执业医师证》,
退休前也经常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退休后我也开办了个体诊所,近年来由于身体不大好,把诊所都关了。但有个别熟人或朋友知道我以前是妇产科医师,来家里找我叫帮上个环,我碍于情面为她们上了环。现通过你们宣传教育,我才知道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从今以后再也不干这些事了。由于我现在身体不好,经常生病,长期没在家,在××省××市女儿家,很少在家里住。现家里经济比转困难,丈夫现在都还在外面帮人打工,你们也知道,现在的乡村医生退休工资很低,你们罚款是否少罚点,处罚多了我实在拿不起,反正以后我不会再去违法了,谢谢你们了!
陈述申辩人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