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二中2016年高三语文阅读材料(二)
争议声中的“地铁禁食令”
“地铁禁食”存争议,关键还在素质(中国新闻网)
地铁运量大、速度快、不堵车,是都市人重要的出行工具,两岸三地都如此,尤其在早晚高峰期,更是许多上班族、学生族的首选,也因此,这个封闭的公共空间常逼仄至“前胸贴后背”,人与人之间的“安全界限”被打破,便有了许多矛盾,其中一个知名的争议就是“在地铁上吃东西”。
地铁上能不能吃东西?两岸三地有不同做法。 大陆:有的禁有的不禁
在大陆,已开通地铁等轨道交通的城市一般都会制订“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或办法)”及配套的“乘客守则”,有媒体分析,两者区别非常明显,管理条例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定,执行的刚性约束力较强,而乘客守则相当于一种倡导性文件,对乘客行为进行劝导规范。
大连、武汉、郑州、南京等都在其“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写入“禁止进食”或“禁止饮食”,违者可处几十至几百元的罚款。
而一线大都市北京、上海、广州,都未对乘客在车厢或站台的饮食行为作硬性规定。上海、广州仅在“守则”中指出,乘客不得“饮食”或“进食”。而北京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中,也未提及“饮食”一项。
据新华网报道,杭州、重庆和成都等也是在几经讨论后,最终放弃“禁食令”,改为对乘客加以引导。
观察各地条例出台过程可以发现,“地铁是否禁食”总会引起争议。以北京为例,条例去年2月份征求意见时即引发市民激辩,从草案一审到最后表决,条款经历删除、恢复,又删除,最终未能出现在条例中。
那么对岸的台湾、香港又是什么情况呢? 港、台:明订法例,不能吃也不能喝 根据《香港铁路附例》,乘客不得在已付车费区域内进食或企图进食任何食物、饮用或企图饮用任何饮品(不论是酒精类或非酒精类饮品),违者罚款2000港元(约合人民币1602元)。
可以说,乘客只要刷卡入了闸,就不能吃喝了。 台湾则有《大众捷运法》,于大众捷运系统(编注:即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饮食区内饮食者,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罚款(约合人民币294元至1472元)。
台北捷运又进一步对此法条作出解释,指出“禁止饮食区”范围系以各车站闸门前的黄色标线为界,黄色标线以内为禁止饮食区,旅客进入本区内一律禁止饮食;黄色标线区以外,旅客则可自由饮食,但不得任意抛弃垃圾。
台北捷运表示,取缔人员及捷运警察会在捷运车站及列车上,加强稽查取缔违规饮食行为。 争议: 低血糖要补体力咋办?道德问题要动用法律吗? 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也不是没有争议。
反对“禁食令”者认为,地铁饮食,有时是“刚性需求”,如低血糖者补充体力、婴儿肚饿吃奶、上班族利用通勤时间吃早饭、学生放学路上垫垫饥等。
香港《大公报》去年5月报道,两名刚放学的学生在车厢内吃面包及喝饮料,其中一名学生承认,自己是由于肚子太饿,才明知港铁车厢禁止进食仍偷吃面包。
报道说,不少乘客反映,早上繁忙时间常见有人在港铁车厢内进食,日常乘搭“调景岭线”的林同学表示,几乎每天早上都见到有人在车厢内吃面包或喝咖啡,她理解可能是由于赶上班或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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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能在途中吃早餐。
香港知名传媒人梁文道也曾发文说,见过不少人在车厢里公然饮食,往往是一些膝上放着公文包的白领,“他们姿态佝偻,十分疲惫,匆匆忙忙啃食一块用塑胶袋袋好的面包。如果是早上,我能想象他根本来不及吃早餐,急着出门以免误了上班的时间;如果是傍晚,我能感到他耗尽了精力,在叹一口气的间缝里疗养肠胃。”
台湾媒体也有报道,一名70多岁的阿伯在艳阳下从台湾新北市永和顶溪站搭捷运到淡水站,因口渴想喝水,但不敢喝,忍到走出淡水站才喝,大叹:“快渴死了。”
台湾“立法委员”李昆泽说,台北捷运路线愈来愈长,行程常需1小时左右,若老人、小孩口渴,病人想吃药都不能喝水,真的很折磨人。
另一边,支持“禁食令”的理由一般为卫生、安全及影响他人。
如武汉、郑州、南京等实行地铁禁食令的城市,都将“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作为理由。 台北捷运也指出,若开放旅客于车站内或列车上饮水,一旦不慎打翻、泼洒,又未能及时通知站务人员处理,恐造成其他旅客滑倒受伤。
不少北京地铁乘客抱怨,常有人在早高峰吃韭菜盒子、肉包子、鸡蛋灌饼、煎饼、茶叶蛋等气味强烈的食物,吃的人吃着香了,可在拥挤封闭的车厢内,对其他乘客来说,就成了恼人的怪味。
一些媒体则关注起法律和道德的问题。《羊城晚报》2014年5月刊登署名毛建国的评论说,在地铁上吃食物,属于文明范畴,更应该通过道德力量来调节。
光明网也表达类似观点,称如果不影响其他人,市民不能在公共场所饮食么?文章说,除了广受吐槽的“韭菜饼”、“肉包子”等,很多在地铁上吃饭的上班族都谈不上影响地铁安全、影响其他乘客,在法律上,他们的个人权利应该和公共秩序获得同样的保护。
日本地铁不禁食也干净重点在素质
日本的铁路(包含新干线、地铁等)与它的城市环境一样,以整洁著称,但并不禁止饮食。 日本观光局网站刊文,专门回答“乘坐列车时,应如何解决民生需求之饮食”问题,表示可将食品携入车内,但也提醒,气味强烈的食品会给周围乘客带来影响,因需特别留意,此外,当近距离乘车时,基于礼貌应尽量避免于车内进食。
台湾《中国时报》今年6月报道,铁道迷李先生回忆他首次搭日本地铁,带着三明治上车,车厢明亮与清洁度类似台北捷运,他以为车厢内禁止饮食,不敢打开三明治,直到朋友告知,才晓得可以吃东西,感叹该国国民素养。
梁文道撰文说,港铁不建厕所,不准饮食,说穿了,这不是卫生考虑,而是节省管理和清洁的成本,以斩草除根方式把整个铁路系统净化成一个不能吃喝拉撤的纯粹交通空间。
一位网友就该文留言说,自己从小到大坐港铁都有偶尔吃小吃的习惯,重点是自己要有意识不要骚扰到别人。
和让不让座一样,地铁饮食是道德问题,不宜用法律强制,日本的例子表明,即便无法律与规范,日本地铁车厢环境也能媲美港台地铁,关键在于乘车人的“自觉”:自觉个人行为不应妨碍他人。唯有自觉,才懂不应吃气味浓烈的肉包子、才懂吃完东西不乱扔垃圾、也不会把尖利的糖葫芦签子拿进车厢。
地铁禁食并非公序良俗(中国青年报)
近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定要审议的地铁禁食条款,因备受争议被删去。然而,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却持不同意见,建议恢复地铁禁食的规定。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则显示,58.6%的受访者认为解决地铁进食这类问题应该靠公众自觉,仅19.0%受访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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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对地铁进食采取强制罚款。
支持地铁禁食的主要理由是,在车厢内进食影响他人感受,尤其是中式餐点散发出来的气味容易弥漫整个车厢,冷热饮料在运行中摇晃的车厢洒出也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地铁禁食支持者从公序良俗角度出发,要求将禁食条款写入地方法规。但地铁禁食尚未成为被普遍认可的公序良俗。
避免因饮食影响车厢乘客,是对他人的尊重。让每天花数小时上下班的人士,利用在地铁里的时间满足基本饮食需求,也是对其人身权利的尊重。讨论在地铁是否应该禁食,不能成为多数人征服少数人的数量游戏。满足那些少数而客观存在的合理需求,同样很重要。在北京漫长的地铁网络里,花上一个多小时从此及彼很常见,这段时间已足够使部分人产生最基本的需求,如一些病人可能需要吃药,有人希望喝几口水,这都不过分。现代文明需要包容,片面追求所谓公共场所的秩序,可能会累及少数人。
法规对普通人的很大意义在于约束。必须指出的是,任何法律的约束应当无限缩小乃至避免对被约束者的不当伤害,对于地铁禁食这项带有争议性的规定,研判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比简单计算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比例更有意义。在车厢里饮食可能给一些人带来不适,但禁止饮食也可能侵犯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有人以“国际通行做法”为由推动地铁禁食。实际上,不同国家、城市的地铁管理者对待车厢内的进食行为,并未达成共识。2012年1月,美国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比尔·珀金斯提出法案,禁止在纽约市地铁车厢和站台上进食,最终这项法案并没有通过。伦敦地铁不禁食但是禁止饮用酒,不过那也是2008年以后的事,据说实施禁止令的前一天,不少人拎着酒瓶跑进地铁,享受最后一个允许饮酒的夜晚。严格实施车厢禁食的国家是新加坡,而中国香港也有如此规定。似乎是面积较小、自主性强的国家和地区更容易实施地铁禁食令,而文化背景复杂的国家想实施这项硬性规则,就没那么容易。
目前实施的北京地铁乘车规定,在“禁止事宜”中提到的情形包括行乞、表演、擅自销售物品和发放宣传品,经常坐地铁的人不难发现这些情况屡禁不绝。上述争议性不那么大的禁止条款尚且难以落实,地铁禁食规则即使推出,恐怕也难免类似的遭遇。
面对“凤爪女”,“地铁禁食”执法应该硬起来(杨兴东)
又一段上海地铁奇葩视频在网上热传:一名女乘客吃泡椒凤爪,扔得满地都是骨头,遭到指责后舌战众乘客,还拿出手机与视频发布者对拍。随后,网友开始“人肉”这名女乘客。
“凤爪女”事件成为2016年第一起网络事件。这其实也是一种悲哀,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公共场所的素质问题,都需要我们去动用一次网民的力量?在习惯于掏手机拍摄、低头转发、朋友圈谴责的背后,我们是不是找不到现实渠道去纠正这样的事情?比如向地铁方投诉,在现场把问题解决?百度搜索可知,不少地区地铁均有禁食规定。据2014年的报道,上海地铁也有此类规定,那么为什么面对“凤爪女”不能即时产生效力?
这与上海“地铁禁食”规定面临的执行困境有关。就普遍性难题而言,“地铁禁食”面临执法成本的压力,不可能每一节车厢都去安排一个人员监督;就上海“地铁禁食”的细则,这份《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仅将“在车站、车厢内饮食列入禁止行为”,但没有如何执行的设计。比如新闻中的“凤爪女”,不是没人监督她,而是进行监督的群众无法说服她。显然,面临这样的尴尬时,上海“地铁禁食”规定亟待修正,硬起来。
当然,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在地铁乱丢东西将“由轨道交通企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只是轨道交通企业并没有执法权,如此而为很容易引发更多冲突。可取的办法,应该是由交通部门责令对方改正,或罚款。比如,北京的地铁禁食规定就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北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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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罚款”。至于所谓的执法成本问题,一者可以健全公共监督渠道,让遇见类似“凤爪女”的群众,把证据交给专业部门;二者可以由职能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巡视地铁,做好调解工作。
互联网时代,舆论力量发达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但需注重的是,大事小事都靠“键盘侠”的出头,虽有力量,也略有不足。类似“凤爪女”的事情,需要网络力量监督,更需要法律法规的执行到位。毕竟,舆论关注的焦点有限,不可能总盯着每一个“凤爪女”,如何让她或者他在错误中改正,才是网络监督的真正目的。
“凤爪女”拒认错令“地铁禁食”蒙羞
上海地铁“凤爪女”拒认错:没有影响公共环境。该女子称:“我只是在地铁上进行一个简单的饮食,很可能有一两粒碎屑掉到地上,但我认为并没有影响到地铁上的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对于网上流传的致歉信,王若扬说尚未发表与此事相关的言论。(1月5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在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行为,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为此,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增加了“禁止在车厢内饮食”的规定。可见,“凤爪女”在地铁上啃凤爪,并将骨头扔在车厢里,已经违反了“禁食令”。然而,“凤爪女”否认自己的行为,影响到地铁上的公共环境卫生,且拒不认错,令“地铁禁食”蒙羞。
事实上,但凡城市普通工薪族,都有过在地铁车厢内进食的经历,可以说已经成为许多市民工作和生活中的一种习惯,尽管人们大都知道这是一个不文明的习惯。而上海出台硬性规定限制这种习惯,甚至进行处罚,想必市民在短期内难以接受。毕竟,许多人在地铁车厢进食也是迫不得已,谁不想清早起来,悠闲地坐在自家饭厅享受一顿美妙的早餐?当然,我们丝毫也不怀疑“地铁禁食”的美好初衷——为了改变部分市民的生活陋习,为了营造文明乘车环境。
问题是,仅仅为了一个“地铁车厢中的文明”,就去限制和干涉市民的“饮食权”,似乎让法律超越了边界。还有,禁令应该考虑可行性。对于“饮食”这个概念的界定是很模糊的,如果写入规定中,很可能带来管理上的缺陷。比如,在车厢里吃凤爪等算是饮食行为,那么吃泡泡糖、喝瓶可乐算不算饮食行为呢?再者,车厢进食,在某些人的行为中已经根深蒂固,要想通过禁令去改变这种陋习,恐怕很难很难。可见,政府应慎重出台“地铁禁食”规定,一旦出台了又执行不了,会直接影响规定的效力和执行者的公信力。
不可否认,地铁车厢禁食,是为了城市的文明和美好。然而,城市再文明再美好,她也是市民的城市,是大家的城市,是给予大家生活方便的城市。每个人为了生活,要打拼,要赶时间,假如说立法禁止他们在车厢内吃东西,那么这个城市是为谁而美丽,为谁而方便?所以,我们在进行社会管理时,要把握一个度,不能让一个“地铁禁食”规定,去损害公众的利益。
必须承认,不倡导立法禁止地铁进食,并不代表支持这种不良习惯。笔者只是认为,对于地铁车厢进食这种不文明行为,堵不如疏,首先只能用道德规范去约束。也就是说,要给市民留下一个修正不良习惯的空间,通过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和温馨提示,辅之批评教育等行政手段,去提高市民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能力,逐渐改变车厢内进食等不文明的生活习惯,而不是急于禁止和处罚。
国外的禁食令
欧美一些国家的地铁也有类似法规。美国的纽约和华盛顿、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等城市都明令禁止在地铁里吃喝。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即使在教堂或者公共建筑附近吃东西也将被重罚。当然,也有欧洲城市不在地铁禁食,例如伦敦、布拉格等。
纽约:争议大操作难
尽管纽约市地铁并无禁食令,但在首都华盛顿市却有着非常严格的禁食令。地铁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吃喝,违者可能面临地铁警方的逮捕。美国佛州杰克森威尔的禁食令稍微人性化些,出于健康需要,一些乘客的进食是被允许的,但饮料要使用符合地铁方规定的容器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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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喝饮料的规定,美国各地比较宽松,但普遍禁止含酒精饮料,纽约市的地铁、长岛地铁甚至连接外州的短途列车都有此禁令。华盛顿州斯波坎市的地铁允许携带和喝饮料,但是饮料的容器必须密封,或有防漏设计。
虽然美国各地地铁行为规范并不完全相同,但对违反者的惩罚一般都很严——轻者通常会被口头警告或驱离、罚款,重者甚至会被逮捕、拘留,或是被判社区服务等等。
俄罗斯:规矩从小做起
莫斯科地铁是世界公认的“地下宫殿”。它能够历经近80年的历史仍然保持整洁与美观,跟政府的大力保护、百姓的文明意识密切相关。
莫斯科颁布过多个版本的地铁法规,但都没有明令禁止在地铁上吃东西。根据2008年的最新法规,其仅对“开过封的饮料和冰淇淋”下了“逐客令”。此外,圣彼得堡等地的地铁法规与莫斯科的基本一致。
然而,即便法规没有规定,俄罗斯人却早已把不能在车厢上吃东西视作“潜规则”。俄新社北京新闻中心的塔季扬娜告诉记者,在俄罗斯,“文明行为”本身就暗含了禁止在车厢吃东西。如违反规则,将被处以罚款,但具体数额不详,因为没有体现在法规里。
巴黎:“不成文法律”
在法国,巴黎地铁站里曾张贴了一系列平面广告抨击不文明行为。啃着汉堡、乱丢食物的主角顶了一个野猪脑袋。留学生孙逸恺说,法国人认为在公交上吃东西很不礼貌:“就像一条不成文的法律。”
在许多欧洲人看来,在地铁里饮酒比吃汉堡、薯片更加恶劣。德国汉堡市公共交通协会2011年出台“禁酒令”,乘客乘坐巴士、地铁及轻轨等交通工具时,没有打开的葡萄酒、啤酒等酒类可以带上车,喝过酒的乘客也可上车,可车辆行驶过程中禁止喝酒,违者将被罚款4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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