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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涉烟违法案件信息搜集
作者:冷团结 李成
来源:《魅力中国》2018年第46期
摘要:当前随着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涉烟违法行为隐蔽性也越来越深,因此必须建立适应当前市场形势的有效信息搜集方式,特别是针对互联网案件。本文以潍坊市高密市烟草专卖局为例,通过当前各项工作情况,分析涉烟案件信息的有效搜集,以期能为专卖涉烟案件的侦办提供借鉴。
关键词:信息搜集;大数据;专业队伍
当前,市场经济已步入网络化时代,涉烟违法活动呈现更加隐蔽、复杂的态势,传统的市场检查、投诉举报难以有效满足打击涉烟违法网络的需要。
烟草行业也逐渐认识到这个问题。以潍坊市高密市烟草专卖局为例,近年来,认真落实普法宣传“进社区、进集市、进校园”等活动,宣传烟草专卖知识,也推行了“凤城香韵”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涉烟案件举报政策,市场信息获取的渠道也不断在拓展。在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我们应清醒的看到,当前我们获取有效信息的方式依然未得到根本转变,瓶颈日益凸显。在此情况下,建立情报搜集、分析、利用的网络将在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卷烟市场秩序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现状与瓶颈 (一)信息搜集难度大。
假烟、走私烟分销环节逐渐减少,利用微信、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进行交易大多直接进入消费者环节,而其因方式隐蔽、分销快捷、取证困难等带来监管难度加大;而一般案件主要表现为持证户违法成本空前增加,因此违法行为隐蔽性越来越来越高,“批量拆条、隐蔽仓储、真假混卖”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取证调查难度加大。 (二)信息搜集渠道单一。
我们现有的信息搜集渠道多数属于被动型和传统型,即接受群众举报、进行市场走访等,稽查员分析市场能力欠缺,缺乏通过销售数据的分析和研判来确定须重点打击的区域、零售户和品牌的能力,过于依赖“拉网式”市场检查,案源信息获取方式单一,费时费力,成效不佳。 (三)群众举报积极性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