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被警方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关押近50天。倒霉的不仅专家和警察,福州中院刑庭法官王青也被检察院传唤。他是此案原审一审的承办法官。这份鉴定,正是他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做的。
案子到福建省高院以后,吴昌龙代理律师林洪楠找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时任主审法官赵家玲,希望法院按照新修改的刑诉法,把吴昌龙及另外一名当事人放出来。赵家玲认为,虽然刑诉法修改,但还没有生效,等到2013年1月1日再说。
此法生效后,林洪楠再次找到赵家玲,她显得有些生气,责问林洪楠,到底是他在主审办案,还是林洪楠在主审办案。
但此案最终连福建省高院都没有通过。在福建省高院的层面,自始至终对此案都未有过有罪判决。“要是没有福建省高院对底线的坚持,这案子早就不是这样了。”林洪楠律师说。
2013年5月3日,吴昌龙案迎来终审判决——无罪释放。
这种健康的力量在念斌案中也多有体现。念斌一审被判死刑后,福建省高院二审,当时的审判长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池力。念建兰打电话给她,希望给自己5分钟说话的机会。最后,池力告诉念建兰,她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让大家在庭上说话。果然,案件发回重审。
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次二审时,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竟然通过了福州中院二审作出的死刑判决,并送最高法复核。此后,最高法法官到福州第一次约见了念斌。最终,死刑复核没有通过。
直到半年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才把死刑复核没有通过的消息告诉念建兰。“他们太残忍了,把这个消息瞒了半年,他们完全不懂小人物的感受,我们是上一秒希望,转身下一少就是绝望了。”念建兰说。
就算在最高法死刑复核没有通过、发回重审的情况下,福州中院依然判处了念斌死刑。案子又回到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熊焰是念斌案的终审审判长,斯伟江接手此案后,福建司法系统的一位人员告诉他,“熊焰是福建司法系统里最好的法官。”
斯伟江觉得,此案能得平反,法院顶住的压力肯定不小。“她们也要承担风险的,得承受来自公安,还有受害家属方面的压力。但他们私下里非常谨慎,生怕说的话被律师放到网上,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在几次庭审时,斯伟江和张燕生都遭到了受害者家属的攻击。“对家属的同情是可以的,但司法体制没有把握好一个度,没有控制住,让他们闹,这一点,我对法院是有意见的。都只是警告一下,或者劝离,但没一会儿又让他们回来,然后,她们又继续骂。公安在背后的纵容,导致了他们觉得在哪都可以闹。”
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斯伟江还特别表扬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她是省级高院院长里为数不多的法学背景出身的院长之一。其于2008年1月25日当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斯伟江说,福建高院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以及背后的福建高院决策人,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律师能明显感觉到体制内外的压力,有人想要把冤案办成铁案,如果没有法院顶住压力,坚守法律,念斌仍可能被冤杀。“这也离不开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以及国家推动平反冤案、公正司法的大氛围,无论如何,我们相信,平反冤案、宣告无罪,是一个合力,众多的良知和坚持汇成一个正义的判决。”
在谈到翁其峰时,斯伟江这样写道:“我在06年的审讯录像中,看到翁其峰是满头黑发的,但今年在法庭上询问他时,70后的他已经是白发满头。虽然他在庭上毫无悔改之意,但我们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况且,人有千算,天有一算。”
9月1日,最高法机关报——《人民法院》报发表的一篇文章谈到了清除司法潜规则的问题。“司法潜规则是对司法公正原则的背叛,是对程序正义的践踏。司法潜规则往往是影
响司法公正的不可小觑的负能量,也是酿成冤假错案的重要诱因。要防范出现下一个念斌案,就必须坚决革除司法潜规则,把其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挤占其生存空间,让其无处遁形。唯有深化司法改革,彻底清除司法潜规则,实现彻底的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兑现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关于依法独立审判的庄严承诺,法院才能不受公安、检察院的影响,真正做到疑罪从无。”
如今,吴华英和念建兰都想回归正常生活的轨道。他们也期望政府能尽快启动对制造冤案的执法人员的追责。在跟本刊记者的聊天中,她们都拿出了年轻时的照片,无比怀念曾经的青春,感叹“时间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尽管她们的弟弟都已获得自由,但吴华英和念建兰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监控。比如,华侨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吴情树想在下学期请吴华英和念建兰一起去给学生讲讲她们对正义的执着和坚守。当吴华英把联系方式留给吴情树后不久,她收到了吴情树的私信,“当地国保和公安打电话给我们书记,让我不要请了,无奈,他们担心什么呢?”
吴华英回了“呵呵”两字。 念斌无罪释放后,网络上广泛流传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的一篇文章。文章的结尾这样写道:
在遭受司法冤屈的被害人面前,对于司法机关无论进行何种责难都应该。为了避免冤案,对于司法机关无论提出何种要求都不为过。冤案的制造者,无论是有意还是无心的,都应该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尽管难以实现,我仍然要说:
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完】
历年来社会影响巨大的冤案
滕兴善
1987年,因“杀人碎尸”,滕兴善被列为犯罪嫌疑人,1988年12月被判处死刑。1993年,案件“被害人”石小荣返回贵州老家。2006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做出再审判决,宣告滕兴善无罪。
佘祥林
1994年佘祥林因涉嫌杀害妻子被批捕,1998年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佘祥林领取七十余万元国家赔偿。
聂树斌
1994年,19岁的聂树斌被当成石家庄奸杀案凶手枪毙。2005年,王书金被抓并交代4起奸杀案,其中包括当年石家庄案。聂树斌案在真凶落网后仍没有被平反。
李化伟
1989年12月4日,李化伟因“故意杀人”(杀害妻子)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0年,杀害其妻子的真凶落网,2002年6月25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化伟无罪。
杜培武
1999年,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因“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在杨天勇特大抢劫杀人团伙案于2000年11月告破后,杜培武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李久明 2002年,河北二级警督李久明因一起入室杀人案受到牵连,后被捕入狱。2003年6月,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李久明提起公诉。一年后,李久明被无罪释放。
张氏叔侄
2003年5月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载。2013年3月26日,浙江高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赵作海
2010,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惨遭刑讯逼供,被判死缓,坐牢11年。“受害者”突然返村,方无罪释放,得国家赔偿65万元。
作者:本刊记者徐丽宪发自福建 / 编辑白伟志《南方人物周刊》
案例二
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
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 孙志刚死了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
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当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先生说,其中一个警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 成先生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诉他,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
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
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
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医院让孙志刚的朋友去殡仪馆等着。孙的朋友赶到殡仪馆后又过了两个小时,尸体运到。 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
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 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院方的说法仍是“猝死、脑血管意外”。据3月18日的值班医生介绍,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但是,这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家属和同学的反驳,孙志刚父亲表示,从来不知道儿子有心脏病。
同样,法医尸检的结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诊断。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孙志刚的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孙志刚生前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四、肩宽背阔的小伙子,这么大的出血范围,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了。
“翻开肌肉,到处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块”4月3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解剖孙志刚尸体,孙志刚的两个叔叔孙兵武和孙海松在现场目睹了解剖过程。“惨不忍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