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协议
甲方:冯岩
身份证:110111198208088678 邮箱:fengqiusheng007@sina.com 电话:18612322663
乙方: 身份证: 邮箱: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共同把人人投发展成为股权众筹领域第一平台的目标,就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说明: 一、合作形式: A、 甲方:
授权乙方开发实体连锁品牌项目与人人投平台合作。 (一)甲方权利:
1、对乙方洽谈的众筹项目有管理筛选权利,针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融资项目,有权禁止乙方与其合作。
2、跟进乙方的工作进度,及规范性等。
3、甲方举行线下活动或线上活动时,乙方有义务配合,并积极参与。 (二)甲方义务:
1、对乙方的商务工作,进行专业培训、指导。 2、在资源方面尽力支持乙方商务工作的开展。
B、 乙方
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相关资源,愿意共同积极推动人人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
(一)乙方权利:
1、拥有资源对接权,活动优先参与权,实体项目开发权。
2、对于己经通过乙方成功上线人人投平台的项目,经过甲方授权,乙方享有在甲方分站下长期跟进此项目与人人投合作的优先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开发实体连锁品牌项目,及时向甲方报备项目进展情况。
2、全程跟进项目进展情况,不得隐瞒和伪造有关融资项目方的一切资料。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控信息发布的真实性。
4、做好对项目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甲方对项目方的各项审查工作。 5、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人人投的品牌形象。 6、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线上会议。
7、乙方所接触项目方要第一时间向甲方进行报备。
8、乙方不得把甲方给乙方的人人投资料给除项目方以外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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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佣金收益:
依据人人投总部收取项目方的项目总融资额的5%做为平台佣金而制定。 依据人人投总部对于人人投分站的佣金分配管理办法而制定。
(一)甲方所得是佣金是项目方5%的佣金除去人人投总部收取部分和其他费用部分后剩余佣金。
以上,佣金的实际收取和分配比例,以人人投总部最新发布的相关条款为准。
第一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第三阶段工作 第四阶段工作 1、项目筹备和开业工作的协调跟进 1、寻找优质项目 1、全面落实项目资料 1、项目拍摄 2、完成项目所涉及票据、合同的统计2、项目洽谈 2、初步审核资料 2、上线前准备工作 整理,递交总部 3、初步收集项目3、通过总部风控审核 3、线下路演 3、开业前三个月内,对项目方和投资资料 4、签定委托融资协议 4、众筹成功 人的协调跟进 (二)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乙方全面完成第一阶段到第四阶段的工作,乙方有权享有应得甲方所得佣金的70%做为此项目的佣金收益,即甲方最终所得项目的佣金(税后)收益,与乙方的分配比例是:(3:7)。
2、乙方只参与第一阶段工作,其余三个阶段的工作交由甲方完成,待项目成功开业时,乙方有权享有甲方本应得的全部佣金的25%做为此项目的佣金收益,因乙方未参与剩余三个阶段的工作,故甲方有权自由支配剩余三个阶段工作的佣金收益。
(三)所有佣金,按税后金额进行相应比例的分配。
(四)甲乙双方的合作只限佣金形式的合作,无其它报酬形式。 (五)佣金结算时间:在总部发放佣金到甲方指定账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佣金的发放。 (六)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开户行: 乙方账户账号: 乙方账户开户姓名: 或(请任选其一) 乙方支付宝用户名: 乙方收款人姓名: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存在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2、如若发现乙方与除人人投以外的其它平台合作进行实体店铺股权众筹,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
3、如若发现乙方未通过人人投平台,而与项目方进行线下实体店铺股权众筹等融资行为,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 4、乙方发布虚假信息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如果想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6、甲方如果想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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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人人投品牌从事人人投实体店铺股权众筹项目的洽谈和相关跟进工作,如乙方使用人人投品牌从事与甲方实体店铺股权众筹业务无关事务所产生的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所承受的经济损失。
四、合作期限:
签定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合同到期如不再续签,本协议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合伙授权;如需续签,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协议由甲方交人人投存档备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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