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___电量定比为:_____%。
(2)_____电量定量为:_____千瓦时。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各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计量点计量装置如下: 计量点 计量设备名称 计算倍率 备注(总分表关系) 第九条 电量的抄录和计算
1.抄表周期为_____,抄表例日为_____。
2.抄表方式:人工/用电信息采集装置自动抄录方式。 3.结算依据:
供用电双方以抄录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的结算依据。以用电信息采集装置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的,当装置发生故障时,以供电人人工抄录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4.用电人的无功用电量为正反向无功电量绝对值的总量。
第十条 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
1.一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有权提出校验请求,对方不得拒绝。校验应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实施。如校验结论为合格,检测费用由提出请求方承担;如不合格,由表计提供方承担,但能证明因对方使用、管理不善的除外。用电人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2.由于以下情形导致计量记录不准时,按如下约定退补相
第 - 4 - 页 共 26 页
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确定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计量回路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确定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
发生以上情形,退补期间,用电人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3.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按如下约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计费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发生如上情形,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电人先按正常月用电量交付电费。
4.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有差值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等级值的1.5倍时,以主电能表所计电量作为贸易结算的电量。
(2)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大于电能表准确等级值的1.5倍时,对主、副电能表进行现场
第 - 5 - 页 共 26 页
校验,主电能表不超差,以其所计电量为准;主电能表超差而副电能表不超差,以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为准;主、副电能表均超差,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更换超差表计。
5.抄表记录和失压、断流自动记录、用电信息采集等装置记录的数据作为双方处理有关计量争议的依据。
6.按确定的退补电量和误差期间的电价标准计算退补电费。
第十一条 电价、电费
1.电价
供电人根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包括国家规定的随电价征收的有关费用),与用电人定期结算电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执行。
2.电费
(1)电度电费
按用电人各用电类别结算电量乘以对应的电度电价。 (2)基本电费
用电人的基本电费选择按__________(变压器容量/最大需量)方式计算,一个日历年为一个选择周期。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基本电费计算容量为__________千伏安(含不通过变压器供电的高压电动机)。
按最大需量计算的,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最大需量核定值_____千瓦,该数值不得低于用电人运行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供电的高压电动机)的40%,并不得高于其供电总容量(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应分别确定最大需量值)。实际最大需量在核定值的105%及以下的,按核定值计算;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105%的,超过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用电人可根据用电需求情况,提前半月申请变更下月的合同最大需量,但前后两次变更申请的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基本电费按月计收,对新装、增容、变更和终止用电当月基
第 - 6 - 页 共 26 页
本电费按实际用电天数计收(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
用电人减容、暂停和恢复用电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办理。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根据国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考核标准为__________,相关电费计算按规定执行。
(4)用户自备电厂的系统备用容量费、自发自用电量收费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电费支付及结算
1.每月电费分____次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支付比例和时间为_______。
2.电费按月结算,结算时间________,用电人应在____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双方可参照《电费结算协议》(附件三)的格式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供电人所抄见的电量、电力计算的电费金额结算,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第二章 双方的义务 第一节 供电人义务
第十三条 电能质量
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用电人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 连续供电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人连续向用电人供电。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 - 7 - 页 共 2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