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约束下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模式研究

2026/1/27 12:53:51

制,合肥市所有待供土地均为“净地”,凡不是“净地”的,不予上市供应。各类用地均在市场上实行阳光供应,工业项目的业主可以就用地规模和用地方式等与土地管理委员会直接进行面对面沟通。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原土地使用者的利益,又给投资者吃了“定心丸”,使他们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对一些大型用地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块供应”。这其中,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机制的实施,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施上,发挥了有效的“源头”控制作用。

建立全方位跟踪服务与监管控制。在每一个项目前期招商阶段,多个部门即介入服务。在土地上市之初,就以文字及要约的方式将土地的供应条件写进土地供应文件内,包括约束项目单位的产业类型、建设工期、投资强度、用地规模和税收等及约束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供地方式等;在依法依程序完成相关手续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过程中,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文件的要求起草合同,并将“双向约束”的内容写进合同里,作为合同履行的必要义务,同时,也将违约责任写进合同,这样就使得“双向约束”的内容通过合同形式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在项目的每一阶段及项目全部完成后,对于双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事宜执行双向约束要求的,都有一定的举措作为罚则。若用地方不能履行约定义务,供地方可以采取提高土地成本、行政罚款直至收回土地的强力措施;若供地方不能履行约定义务,用地方可以采取向上级投诉及人民法院起诉的多种有效方法。

4.2.2 调整城镇体系布局

改变以往中心城区单中心和城镇分散无序粗放的发展模式。以城市公共交通和产业布局为发展轴,促进设施共享、要素集聚、用地节约集约,构建多中心、组团式、紧凑型融合协调的发展模式,实现主城区、新区、组团、重点镇协调紧凑发展的目标。 4.2.3 集约建设开发园区

严格禁止开发区内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蔓延,逐步释放开发区的“发展空间”;通过完善用地指标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用地评估控制、改革计划分配等手段,使开发区内土地利用的效益大幅提高。

4.2.4 集中改造城中村

以城市规划为依据,以空间形态改造为重点,突破零散的土地使用权限制,对城中村集中连片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坚持统一规划、阳光操作、综合改造,配套建设,为城市提供了大量基础设施用地,并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奠定基础。

4.2.5 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理

将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新村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四位一体”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土地整理工作程序,整合支农项目资金,统一实施,规模经营,从而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4.2.6 紧凑式开发滨湖新区

在滨湖新区建设上,在区位优势较好的区域实行紧凑式开发,并

引入了六大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方格网道路方式,利用方格网道路体系通达性强,土地利用率高的特点,相对其他自由式路网结构节省土地5%~15%;综合交通节地方式,按照公交都市理念,建立以brt、轨道交通系统为骨干的快速公交系统,有效降低小汽车占用城市道路资源;立体城市开发方式,采用立体交通、人车分流,实现交通组织的平面布置向立体布置的转变,节约道路用地面积;cbd节地方式,鼓励办公、酒店、酒店式公寓等多种功能混合的综合开发项目及功能丰富的街区营造;社区中心节地方式,把社区服务单元和城市行政管理单元合二为一,采用社区中心模式,既提升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又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基础设施走廊与城市综合管沟节地方式,结合高速公路、铁路用地形成的城市对外通道,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走廊,形成综合管廊骨干网络。 4.3 主要成效

通过实施“双向约束”机制,既保证了项目又好又快建设,又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府和投资者的“双赢”。以“滨湖世纪城”项目为例,通过与土地受让人签订“双向约束”合同,项目提前近5个月开工建设,提前一年半竣工使用,项目单位用两年时间完成了近460万平方米的开发总量(约相当于合肥市环城公园内的建筑总量),并且建筑质量优秀,人居环境良好。滨湖世纪城项目区也成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最好的区域之一。再如总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的万达广场项目一年内建成,成为合肥房地产市场名列前茅的利税大户、品牌大户和就业大户。

“双向约束”机制还把一些土地投机者拒之门外,使得宝贵的土地资源免被圈占和浪费。

通过调整城镇布局,工业项目容积率由过去的不足0.4提高到1.0以上,节地面积超过25%;居住项目由过去多层建筑为主,转变为以高层建筑为主,容积率由过去的1.3提高到2.5以上,节地面积超过30%。大型商办设施由过去的不足2.0提高到4.0以上,节地面积超过30%。

通过集约建设开发园区,工业项目容积率由过去平均不足0.4提高到0.7以上,新增工业项目容积率达到1.0以上,单位工业用地产出提高30%,节约工业用地25%,投资强度提高50%,亩均税收提高50%。现在,合肥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要求达到400万元/亩,税收要求达到30万元/亩以上。

通过城中村的改建工程,为合肥市提供了5700亩的基础设施用地,增加建筑面积4200万平方米,相当于节地面积21平方公里。 通过实施若干“规模推进”的土地整理项目,每年新增耕地约9000亩,其中村庄整治新增耕地5244亩,新增耕地率为12.54%。整理后的土地实现产业化经营和社区化管理,推进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这种以土地整理科学化规范化为特色的土地整理方式被誉为“合肥模式”。

通过紧凑式开发滨湖新区,共节约用地29.16平方公里,节地率23.1%。其中,居住用地由人均24平方米减少到18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承载人口由126万人增加到1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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