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硕士)
吴云飞(北京南洋林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清华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徐志勇(北京南洋林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
海
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二、项目启动
在乙方收到本协议项目第一期顾问费后三天内,由温元凯教授亲自带队,率项目小组赴项目所在地启动本项目:
1、对目标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实地考察、诊断; 2、与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目的的沟通;
3、针对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实现国内主板公开上市
的第
一期服务目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获甲方认可。 三、项目实施
1、项目小组工作成员留驻目标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制订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主板公开上市的操作实施方案(包括选择券商的技术考核性方案)并获甲方认可。
2、推荐和落实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承销商,签订券商辅导协议,制订辅导与上市推进日程一览表。在券商辅导的同时,充分利用乙方资源有效指导和配合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推进国内主板上市操作各个环节的工作。
3、运用乙方所拥有的资源网络和专家系统,协助甲方进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和战略管理工作。通过双方及时的沟通,充分的行业市场调研和多方论证,协助甲方编制和调整集团公司下一步中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奠定甲方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新的战略规划应充分论证甲方未来在本行业、高科技产业和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空间和资源条件,企业在三到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相应的人才战略、组织机制、资本组合方案。
4、定期(每月一次)向甲方提供对公司有重要作用的行业动态、有关重要会议、人才、新项目、资金管道、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政策走向、媒体通路等综合信息服务,帮助甲方建立稳定的外部信息交流和磋商机制。
5、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经过深入的调查,按照规范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协助甲方推进内部股权改造计划,在企业内部确立符合现代企业运作规律的激励、约束和利益机制,奠定甲方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并以此作为进一步吸收新的战略合作合资伙伴、重量级人才加盟以及建立包括对现有人才骨干的合理和量化的激励机制基础。
6、根据甲方的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提出甲方进一步开展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需要完成的工作,以及引进战略合作合资伙伴的可能途径、基本框架和思路;为甲方在本行业、高科技产业及相关产业诸领域的投资开展必要的资产重组、剥离整合、兼并收购行动、物色新
的投资项目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未来可作为分拆上市的题材等资本运作方面适时提出建议和总体策划,帮助物色寻找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和操作路径,并在项目运作时提供实施的指导和组织人员的配合。
7、为甲方整合引进事关企业战略发展、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研究与开发、企业文化、公关策划、竞争与商战谋略、金融运作和跨国发展等方面的战略资源,进一步扩大甲方运作资源半径,使甲方保持资本结构、资产体量和经营效益进一步改善和扩张,提升甲方不断成长的业绩形象和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价值,使甲方能够逐步实现利用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不断吸收到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资源和资金。
8、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甲方的实际条件,对甲方开展跨国经营、开拓国际市场和进行跨国生产、品牌经营战略和开展跨国金融运作等举措适时提出建议,提出可能的途径、基本框架和思路并向甲方引荐相关的渠道和资源;在此过程中适时协助甲方组建海外运作平台,以作为甲方开展跨国拓展的窗口和基地,逐步拓宽甲方进一步吸收引进海外的人才、技术、资金和信息等资源的管道。
第五条 费用与支付
一、甲方为本协议书下乙方财务顾问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八十万元,并分四次支付:
1、本协议书生效后一周内支付第一期顾问费人民币三十万元; 2、在乙方项目小组第一次进驻目标企业、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以乙方工作成果获甲方确认、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券商正式签订主承销协议为标志)后一周内支付第二期顾问费人民币十万元;
3、在国家证券会正式受理甲方申报材料后一周内支付第三期顾问费人民币二十万元;
4、在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国家证券会发审委正式核准国内主板上市后一周内支付第四期顾问费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乙方按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所募集资金总额的0.5—0.8%向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另收取融资服务费,并由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按此比例在每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给乙方及主承销商的融资服务费总额不超过上市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2.8%,如由于主承销商收取的融资服务费比例过大造成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收取融资服务费,则由乙方自行与主承销商协商处理,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三、由于甲方需要而从本协议书项目所延伸出来的其他专业服务另行收费,具体条款由双方适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四、乙方因本项目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直接承担,但乙方须事先提出预算并获甲方确认。
第六条 保密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