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传染病病例死于其他传染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同时发生两种以上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传染病报告卡》。
2)传染病病例死于其他疾病
非传染病不作为报告管理范畴,因此,传染病病例死于其他疾病可不作订正。
3)其他疾病转为传染病
按诊断为传染病的时间报告《传染病报告卡》。 4)流动人口疫情信息报告 外地到本地就诊—现住址填外地; 本地暂住人口—现住址填本地;
流动人口地址不详—选择外地,现住址不填。 (三)处理 1、病例转诊
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臵。
3、病例随访
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
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四)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大传染病治疗管理 按照国家及我区确定的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协助管理辖区内病例。 1、承担辖区艾滋病宣传教育、干预、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2、承担辖区结核病病人转诊、病例追踪和健康教育。
3、承担辖区血吸虫病、疟疾、慢性丝虫病、麻风病、狂犬病、手足口病、甲类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当地确定的监测传染病等病例的治疗管理工作。
4、协助疫苗针对传染病病例监测工作。 (五)信息分析与利用
定期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与评估。 (六)资料保存
传染病信息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1、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每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报告卡导出,备份并异地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保存3年。
2、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对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内容登记备案,保存3年。
(七)培训与指导
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对辖区乡村医生培训与指导。 (八)医疗机构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与处理的管理组织和制度。 (2)建立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
(3)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与处理知识培训。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 (5)传染病报告。 六、项目考核指标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 (四)报告卡录入一致率。 (五)重点传染病的管理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报告卡带“*”的为必填项目
患者姓名*: (患儿家长姓名: ) 身份证号: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 岁 月 天)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病人属于*: 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 现住址(详填)*: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门牌号) 患者职业*: 幼托儿童、 散居儿童、 学生(大中小学)、 教师、 保育员及保姆、 餐饮食品业、 商业服务、 医务人员、 工人、 民工、 农民、 牧民、 渔(船) 民、 干部职员、 离退人员、 家务及待业、 其他( )、 不详 病例分类*:(1)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 病原携带者、 阳性检测结果(献血员) (2) 急性、 慢性(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填写) 发病日期*: 年 月 日(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 诊断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日期 : 年 月 日 甲类传染病*: 鼠疫、 霍乱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 甲型、 乙型、 丙型、 戍型、 未分型)、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甲型H1N1流感炭疽( 肺炭疽、 皮肤炭疽、 未分型)、 痢疾( 细菌性、 阿米巴性)、 肺结核(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痰检)、伤寒( 伤寒、 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百日咳、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 淋病、 梅毒( Ⅰ期、 Ⅱ期、 Ⅲ期、 胎传、 隐性)、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间日疟、 恶性疟、 未分型)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手足口病、 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 不明原因传染病 订正病名: 退卡原因: 报告单位: 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
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
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
又填年龄。
低龄儿童患者尽可能用出生日期。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学生与幼托儿童患者填写学校(幼儿园)与班级。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
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完整,农村填写到行政村下的自然村,有门牌号的
应记录,城镇居民填写到门牌号。基本格式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区),某某乡镇(街道),某某行政村(居委会)某某自然村”。如果不能填全,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