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5.1债务重组准则中的不确定表述尚不能明确界定债务重组的对象和范围
第一,何谓财务困难?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款偿还债务等条件应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高于清算价值为必要前提。第二,何谓让步?货币具有时间价值,有可能会出现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小于未来应收金额,却大于未来应收金额现值的情况。债权人作出了实质性让步,但由于忽略了货币时间价值而没有进行账务处理,有违客观原则,而且让步程度应以什么为限,准则中并未明确表述。
5.2 债务重组利得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使其成为调节利润的利器
债务重组只是一种报表性的重组,是企业财务运作的一种手段,其目的主要在于减轻企业短期内的债务负担,优化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从而为企业后续的经营活动进行铺垫。
但很多上市公司经营困难和亏损的根本原因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完全在于债务负担沉重本身,更多的是不良资产或者低效资产影响了企业的获利能力。因此如果债务重组后续缺乏有效的资产重组的话,则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来说仅仅只是一次性缓解症状的“应急救心丸”而已。特别是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债务重组成为了上市公司特别是ST类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运作”的灰色地带。
通过新、旧会计准则的对照可以发现:⑴旧准则中的“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改为新准则的“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⑵旧准则中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改为新准则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这里面将原来计入“资本公积”项目的内容调整为“计入当期损益”,给上市公司“拆东墙补西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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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了便利条件。ST华龙就是靠债务重组实现“咸鱼翻身”的典型。 5.3 上市公司重视当期报表的“美观”
这与我国监管机构将净利润与上市公司的股票特别处理、退市和恢复上市等规定是分不开的(股票上市条件: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股票暂停上市条件: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3000)万元)、股权分布(25%、10%)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正是由于相关的制度安排规定了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当期报表是否“美观”,制度的安排驱使那些屡亏、重亏的上市公司必须利用债务重组等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避免退市、配股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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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解决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
6.1 合理确定债务重组的对象和范围
毋庸置疑,并非所有的负债企业都可以进行债务重组,这主要取决于债务人的支付能力。有些企业,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经济效益暂时低下,或陷入财务困境,但它们的经营管理素质良好,所处的行业也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这些企业只要有外力拉一把,就能摆脱困境、轻松上阵,步入良性循环,这类企业应该是债务重组的主要对象。债权企业与这类企业进行债务重组能够达到债务重组的期望:债务人能够减轻负担,债权人为其提供休养生息的机会,使其尽快走出困境,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债权人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
可以利用SWOT分析,把债务企业内部环境的优势与劣势,外部环境的机会与威胁同列在一张“十”字图形表中加以对照并为其打分。这样既可以一目了然,又可以从内外环境的相互分析中作出更深入的评价,确定债务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再根据SWOT分析的结果,按照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中的成长能力以及市场的整体增长能力对企业进行分类,分为以下几种:明星企业(高行业增长率,高市场份额);问号企业(高行业增长率,低市场份额);金牛企业(低行业增长率,高市场份额);瘦狗企业(低行业增长率,低市场份额)。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明星企业所处的高增长的行业中,由于高增长率会吸引大批的竞争者涌入市场,明星企业为了保持他们的市场份额,短期内需要资本投入超过市场份额,出现资金短缺或处于资金周转困难之中难以如期偿还债务是很正常的,但是未来会带来高额的市场回报,债权企业若是给予其一定的豁免,使其得以休养生息,无疑有利于债权最大程度的收回。所以债权企业应该选择具有未来发展能力的增值型现金短缺的明星企业作为债务重组的主要对象。对于缺乏未来发展能力的减损型现金短缺的问号企业,建议债权企业应让债务企业进行破产清偿,以期实现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6.2 健全公允价值实施的良好环境
公允价值之所以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工具,并不是公允价值本身引起的,而是由使用者和外部环境造成的,这些环境包括监管力度、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等。因此,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企业管理层的约束,提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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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监管部门定期检查制度,扩大稽查人员的队伍,充分发挥证监会、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部门的作用,对滥用公允价值的企业和授意者、执行者进行严格监督,不断完善刑法、会计法等与公允价值相关的法律,给违法者以刑事处罚、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给公允价值的实施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公正真实性。
发展验证公允价值可靠性的第三方机构。一方面,规范资产评估机构。通过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运行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可以达到提高我国资产评估水平、整顿资产评估市场的目的,从而为债务重组中非现金资产以及债务的公允价值评估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市场体系的完善。提高相关辅助部门如工商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税务部门等所提供信息的质量。确保提供信息的可靠性,想办法提高这些部门的工作质量,恢复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发展对公允价值可靠性验证的第三方机构,必定能够使公允价值的实际运用得到更好的效果。 6.3 加强信息披露力度
为了使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更加规范,应当加强债务重组有关方面的信息披露的详尽程度以及信息披露力度。
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实施过程中关联交易现象严重,因此,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对债务重组充分了解。借鉴国外的做法,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实际,应当有独立的信息报告披露制度,这种独立报告制度应当包括:(1)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披露制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以独立报告方式就该项交易对债务双方股东而言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说明做出该意见的理由、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2)独立董事报告披露制度。独立董事参与讨论关联交易的公平与合理,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3)独立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时必须有独立资产评估师的资产评估报告,并且说明评估采用的方法与标准。上述三种独立报告必须作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才能有效地保障这种披露达到预期的效果。 6.4 加强政府管理以及对市场的监管
首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这样债务重组活动才能更加有序、有效地进行,才会在国家的经济运行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由于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给上市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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