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的证据,并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致误流转,不致出厂,特制定本制度。
1、批样散酒循环混均后,取样2000ml:500ml复查、500ml检验、500ml品尝、500ml备样。
2、检验人员按国标《GB、T10345-2007》方法执行,如遇异常及时复检。
3、确认检测结果,不合格样及时通知勾兑师调整,合格后报厂部。
4、过滤质量要求澄清透明无杂,留样3天,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厂部处理。
5、包装车间严格执行自检、自封、自盖工号的“三检制度”。
6、在自检基础上完善质量监督。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加强互检,本厂专职检验人员随时进行包装质量,计量等专项检查,并综合评出当日装瓶合格率,与工资挂钩,按月考核。
7、质量检验、监督把关人员,在工作中要讲职业道德,讲科学,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本厂实际情况,特定如下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