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一、目的
为使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建立并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个生产车间的有关卫生工作事宜。 三、职责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应认真实行本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车间的卫生符合卫生评定标准。
第一章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文管、车间主任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口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从新接受培训,待口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卫生教育:定期组织卫生教育。内容包括:卫生管理体系、食品污染种类与原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艺卫生等(具体内容由文
管定)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二章 个人卫生制度
一、一般要求:
1、要身体健康,持证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2、要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a.个人卫生 b.工艺卫生 c.环境卫生
3、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职业道德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文管)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四、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脓肿(采取措施:伤口上包扎不透明覆盖物,戴物套,否则立即调离加工区或安排休息),耳、眼、鼻溢液(采取措施:戴口罩, 否则立即调离加工
区或安排休息),发热、呕吐、咽喉疼痛(采取措施:调休,调离加工区)
五、对患上呼吸道炎症或口腔疾病的人,暂时脱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严防对食品的污染
六、进入车间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鞋、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头发不外露。
七、工作人员进入消毒区时应消毒手部、脚部具体如下:
1、手部消毒程序:清水洗手→洗手液洗手→清水洗手→消毒水浸泡15S(有效氯50-100PPM)→清水洗手→干手
2、脚部消毒程序:双脚踏入含有效氯200-300PPM的消毒容液中至消毒水淹过淮关节
八、工作人员应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剪胡须、勤洗澡、勤换衣 九、工作人员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戒指、手镯、手表等首饰)带入车间,不涂指甲油。不准面对产品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
十、工作人员用手直接接触产品时,应戴上完整、清洁、消毒过的手套
十一、禁止在车间内嚼口香糖、饮食、吸烟等等与生产无关只事,非必要时勿互相交谈
十二、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生产部车间主任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后方可进入。
十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
须洗手:
1、 开始工作之前 2、 上厕所以后
3、 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 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 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每2小时清洗消毒一次) 十四、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十五、生产管理对卫生意识差的员工进行专题卫生安全教育训练,对配合差的员工给予辞退十六、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符合食品作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第三章 车间环境卫生制度
一、生产工器具、设备、包装物、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生产物品应摆放整齐,车间组长不定时进行自检巡查,对不按标示摆放物品的员工进行教育,切保车间物品定位整齐
二、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箱、空袋等包装物。包装物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特殊情况必须加以标示,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包装物,以免沾污
三、每种产品生产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