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讨论稿)

2026/4/30 3:22:24

永善县团结中心校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讨论稿)

根据永教通【2009】99号文件《永善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绩效量化考核与工资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平均发放的原则。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期量化考核考评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4)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去县教育局统筹的部分后,乡中心校按教育局核定给小学未评级教师的部分为基准进行人均统筹并按以下条款进行分配,下余部分年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 二、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肖荣庚 副组长:母宣义

成 员:陈思伦 王启平 冷安忠 郭拾贵

贾正茂 冷安全 黄正安 陈国军 2、考核小组: 组长:陈思伦

成员: 王启平 郭拾贵 冷安全 陈国军 3、监督小组 组长:母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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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冷安忠 贾正茂 黄正安 4、考核形式

整个考核结果(以积分形式呈现)由考核小组负责统计公布,监督组成员复核后领导组组长确认审批。 三、发放对象

全乡在职在岗教职工

四、 分配额度和办法(以积分形式进行分配) (一)、岗位津贴

每学期按照5个月,全年10个月计发。

1、班主任津贴

发放标准:按照学生人数计发,住校班级每月每生1.20元,非住校班级每生1元,每月低于15元的,按照15元计发。每月高于80元的,按照80元计发。

2、以下人员在完成永教通[2009]19号文件规定的工作量(课时),并做好本职工作,可享受以下津贴。 (1)、中心校副校长65元/月;

(2)、中心校教导主任、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各村校长55元/月;

(3)任参试科目的科任教师完成工作任务且与班主任配合较好的,按该班级班主任标准的60%计发,任多班级的教师就高不就低。无参试科目的科任教师,按该校教师最低标准计发;每月低于15元的,按照15元计发。每月高于80元的,按照80元计发。 (注:以上只能享受一种岗位津贴) (二)、考勤(5分)

严格按照《团结乡中心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三)、教师工作量核定加分(10分)

1、教师个人工作量以学校为单位计,以全校平均周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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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师个人标准;少先队辅导员加2课时,教研组长加2课时计入;每超标准一节加1分,少标准一节减1分。学校安排代课一节加0.2分(必须是学校安排的)。

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周课时数-(全校总周课时+以上所加课时数总和)÷教师数+10分。

2、班级人数加分:学生人数×0.1×教师占班级周课时比例。 3、在实施高校课堂期间,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组员集体备课、讨论、听课(6分)。

(1)每学期组织集体备课讨论两次,以讨论记录为准,(每次一分);

(2)每学期组织听课四次以听课记录为准,(每次1分); (3)备课组长每少组织一次集体备课讨论或听课扣组长1分;组员未按时完成本学科备课任务的,每少备语文1课(数学1小节)扣组员1分,少参加1次备课组活动的扣组员1分,加分和扣分6分封顶。

(四)、学校常规管理及教学“六环”建设(10分)

各村切合实际,拟定管理考核方案交教师讨论通过并交中心校,各村参照《团结乡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表》和《团结乡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对教师逐项检查。中心校也按照《团结乡教学常规工作检查表》上的逐项进行督促和检查,经检查学校常规工作未按要求抓落实,导致环境卫生,校容校貌,教师精神风貌等较差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未按管理制度抓落实,对教学常规,六环建设,教研工作做得较差且没有检查记录的,以上按照常规工作所规定的项目执行。

(五)、工作业绩(75分)(中心校教导处考核)

1、班级教师按教育局或中心校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规定考核的量化成绩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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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学率(2.5分,以村为单位)按普九要求;

巩固率(2.5分)计算公式:=参试人数÷(学初人数正

常流动)应等于100%,少一个百分点扣1.5分。(对象:该班级任参试科目的教师平均扣分,扣高不扣底)。

3、学科分=(单科平均分-级平均分)×1.5+70分 4、按全乡同层各年级参试人数的20%取优生,每生加0.5分。如:全乡一层次一年级有300人,按20%取前60名为优生,某校一年级班某科前60名中有5名,该教师该学科优生分得2.5分。

5、任多科目的教师:个人单科量化分之和÷任教学科数=个人教学业绩分。

6、无参试科目可比(如音、体、美或学校其它专职人员)并完成了工作任务且无工作失误的按本村平均考核成绩计入个人成绩。

7、各村校长任有参试科目,按参试科目考核,未任参试科目按该村平均成绩进入考核,未任课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六)、附加分

1、教研成果(考核期间)

① 教师每学期必须上好公开课,教育局0.4分,中心校安排的一节加0.2分。

② 教师发表文章(即教育类论文、反思、案例、说课材料,教育新闻信息、“三生教育”等信息类文章)。由中心校专人(网站管理员)审核推荐(未经中心校推荐的不认可),被正规教育网站采纳的一篇分别加:国家级教育网站2.5分,省级教育网2分,昭通教育网1.5分,永善教育网1分,团结教育网0.5分。此项分值最高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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