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理论的选择问题。也就是说,他并不因为有一个“反例”就否定掉该理论,而是认为该理论不适用于这个(类)现象。严格来讲,在弗里德曼那里,理论是没有“正确”与“错误”(以逻辑结论与经验事实是否相一致作评价标准)之分的,所以他讲“??更恰当地讲,尝试性地‘接受为’有效理论,或加以‘拒绝’”。我们讲,理论既要有被证实(按通常意义来理解的证实)的可能性,又要有被证伪(按通常意义来理解的证伪)的可能性。其实,如果一个理论既有被证实(按通常意义来理解的证实)的可能性,又有被证伪(按通常意义来理解的证伪)的可能性,那么它一定是一个清晰地界定了前提条件和清晰地表述了逻辑结论的理论,这个理论也就只能是由公理假设、逻辑推导和逻辑结论有机构成的有机整体了。科学理论是证实(按通常意义来理解的证实)可能性与证伪(按通常意义来理解的证伪)可能性的有机统一。这也是说,任何科学理论都是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
4.实证科学理论一定要求假设具有现实性吗
由于理论的本质是形式体系,要害不在于公理假设是否与局限条件相符合,而在于它们之间是否满足独立性、相容性和完备性;也不在于这个体系的逻辑结论是否与经验事实相一致,而在于从公理假设到逻辑结论的推导是否严谨可信,因此理论上,我们可以“任意”地做公理假设来构建理论,只要这些公理假设满足独立性、相容性和完备性,就能够构建出“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来。我们可以用与局限条件不相符合的公理假设构造出“内在一致的”公理体系。尽管由与局限条件不相符合的公理假设所构造出的公理体系的逻辑结论与经验事实一般是不一致的,但这个公理体系仍然是“内在一致的”、标准的理论体系。我们完全可以假设人不是自利的而是利他的来构建一个新的经济学。只要这个新的经济学体系能够满足独立性、相容性和完备性,就是一个“内在一致的”、“完美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我们的确可以“任意”选择公理假设来构建理论,只要满足独立性、相容性和完备性,那么这个理论就是“内在一致的”。但是,这却不是说任何“内在一致的”理论都是有解释力的,都能有效解释现实世界的现象和行为,并对尚未观察到的现象提供既有效又有意义的预测。这也是说,对于实证科学来说,假设是不可以“任意”做出的。确实,实践中我们一般不会凭空构建理论,并且当理论的逻辑结论被检验与经验事实不一致的时候,我们就会修改理论的公理假设,或者抛弃这个理论体系。
那么,不可以“任意”做假设,是不是就意味着理论的假设要具有现实性呢?
在弗里德曼看来,理论的实证科学性质与“有效性”同假设的现实性是没有关系的。“如果一个假说能够通过极为有限的资料进行大量的‘阐述’以抽出共同而关键的因素,并能保证在这些有限的资料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预测,那么这一假说就具有重要意义。”他甚至认为,理论的重要性与它的假设的现实性之间是呈反向关系的。他清楚地讲到:“一种理论的重要性与它的假设的现实性之间几乎呈现出相反的关系。人们会发现真正重要的有意义的假说,其假设往往是对现实的很不精确的描述。一般来说,理论越重要,其假设越不现实。不在于是否把假设描述为是现实的,因为它们从来就不是现实的,而在于理论是否做出精确的预测。”他甚至明确地指出:“完全‘现实主义’的理论是一种全无用处的理论。”
弗里德曼正确地指出不能以假设的现实性来做理论评价的标准,他甚至敏锐地感觉到理论的重要性与它的假设的现实性之间可能是呈反向关系的。他强调的是理论的预测能力,但是具有理想化假设的理论一般是不具有直接的预测能力的。例如我们接受完全竞争理论,主要就不是因为完全竞争理论的预测能力;我们接受科斯定理,主要也不是因为科斯定理的预测能力。所以,允许理论的假设不具有现实性是一回事,应该怎样对待具有理想化假设的理论则是另外一回事。这个问题弗里德曼没有讲清楚(虽然他已经接近问题的答案了,但毕竟没有明确地指出来)。他也没有清楚地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理论其假设应该具有现实性,什么样的理论其假设反而不能都具有现实性。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依赖于对经济模型(理论)的类型和作用的划分,是钱颖一(2002)、许成钢(2002)使得我们逐渐清晰起来的。
实际上,有两类经济模型(理论),一类是作为理论“基准”的经济模型,一类是直接解释经济现象和行为的经济模型。关于前者的作用,钱颖一(2002)、许成钢(2002)有过精辟的论述。理论“基准”的主要作用在于发挥“参照系”的功能。“参照系”不是目标模式。所谓“参照系”,是说模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分析平台。我们把某个新的因素加入进来,利用模型所建立的既有平台做分析,然后和模型的既有结构和结果进行比较,就可以观察新因素的作用机制和效果了。我们以MM定理为参照,看现实中是什么违反了这一定理的假设条件,就知道是什么因素使得不同的金融
工具收益不一样了。我们以科斯定理为参照,看现实中是什么违反了这一定理的假设条件,就知道是什么因素使得产权与效率相关的。我们以阿罗-德布鲁体系为参照,看现实中是什么违反了这一理论的假设条件,就知道是什么因素使得不同经济体制的经济效益不一样了(许成钢,2002)。现实中完全竞争的市场是极其少见的,但是对完全竞争市场的分析可以为真实市场提供一个有用的参照。
一般来说,这样的“参照系”是一些无关性命题。所谓无关性命题,就是一种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下结果与工具或者方式或者资源配置不相关的命题。例如,MM定理、科斯定理、阿罗-德布鲁体系,都是无关性命题。几乎所有的诺贝尔经济学获奖理论工作都是一些无关性命题。作为理论“基准”,我们需要的恰恰是无关性命题。在这里,模型的前提假设可以与现实不相符,也一定与现实不相符,至少不会都与现实相符合。这些无关性命题所描述的,只是现实世界的极限状态。
由于经济世界具有连续性,极限状态本身就是对于接近极限状态之状态的一个极好描述,因此没有人否认,作为“参照系”和理论“基准”的无关性命题本身就给了我们某种直接的启示。例如,科斯定理就给予我们低交易费用情况下外部效应问题存在市场解的直接启示。不过就这些无关性命题来说,要点却不是对其直接加以应用,而是在其基础之上加约束条件找到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或者相关关系,最终得出相关性命题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张五常(2001a)讲:科斯的贡献并不在于什么定理,而在于促使我们关注约束条件。张五常(2001b)、谢作诗(2004)也正是从这个意义来批判格雷欣定律的。他们要表达的是,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劣币和良币的收益是相等的。这是一个无关性命题。在这个无关性命题之上,加上正交易费用,或者收币的人不能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的约束条件,总可以得到劣币驱逐良币的结论;加上收币的人可以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的约束条件,又可以得到良币驱逐劣币的结论。因此,如果我们承认劣币驱逐良币是定律的话,那么就得承认良币驱逐劣币也是定律。而如果这样的定律真的算做定律的话,那么每一个事件都要对应一个定律的;如果经济学充斥着的是这样一些定律,那么不仅是无趣的,也是极不深刻的。
是的,重要而深刻的不是那些形形色色的相关性命题,而是那些无关性命题。重要而深刻的不是你看到债券、股票的收益可以不等,而是你看到理论上债券和股票的收益应该是相等的;重要而深刻的不是你看到劣币的收益可以不等于良币的收益,而是你看到理论上劣币的收益应该等于良币的收益。一切经济分析,归根结底都要以某个无关性命题作为起点来展开。弗里德曼讲“一般来说,理论越重要,其假设越不现实”,我们猜测,他看到和强调的可能正是那些作为“参照系”和理论“基准”的无关性命题的重要性。作为“参照系”和理论“基准”,它要建立的恰恰是无关性命题,其假设一定不能都是现实的,我们根本就不应该要求其理论假设具有现实性。
当然,我们要知道,理论基准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少越好。更多的经济模型是直接解释、预测经济现象和行为的经济模型。就这类模型来说,就要求理论的前提假设与现实世界相符合了。张五常(2001a)反复讲,经济学的功能是经济解释,经济解释的重心在于考察现实世界的约束条件。在这里,张五常强调的正是假设的现实性。不过,即便是对于这些直接解释、预测经济现象和行为的经济模型来说,其前提假设与现实世界完全符合也是不可能的,要做到的是基本符合。毕竟理论是信息节约的工具,理论模型并不是越复杂越好,而是要尽可能地简化,因此保留重要的约束条件,舍像掉一些无关紧要的约束条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须的,否则理论没有节约信息,也就不成其为理论了。一方面,要保持理论的简约性,另一方面,理论的假设又不能过于偏离现实,从而有损理论的解释和预测力。什么是不过于偏离现实,例如什么情况下可以假定交易费用为零,什么情况下交易费用必须作为主要的条件,要依据问题的性质而定,并没有简单的规则可以遵循(林毅夫,2005,P.114-121)。
5.怎样验证假设的现实性
但是,怎样检验假设的现实性却远不是简单的事情。
批评者认为新古典厂商理论的利润最大化假设不具有现实性,弗里德曼则说理论的假设不需要具有现实性。他强调的是理论的解释和预测能力。他用树叶吸收阳光和台球手击球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假设每一片树叶好像都知道在什么地方吸收阳光,能够自发地快速地移动到想得到但未占有的位置上,以求吸收最大量的阳光。这个假设显然不具有现实性,因为我们知道树叶不会“自觉”地追求阳光,它们也没有上过学从而学习过有关科学规律,也没有掌握计算最佳位置所要求的数学。但是,是不是建立在这个不具有现实性的假设基础之上的假说就是不可接受或者无效的了呢?弗里德曼认为,未必。因为从这个假设可以推导出出朝南比朝北的叶子更加浓密的明确含义,而这个含义与经验事实是高度一致的。假设台球高手得分就好像他精通复杂的数学公式,通过目测角度能够利用公式精
确计算出最优的运行方向,并使台球按照计算出的最优方向运行。这个假设当然也不具有现实性。是不是建立在这个不具有现实性的假设基础之上的假说也是不可接受或者无效的了呢?弗里德曼认为,不是。相反,他认为应该对这个假设充满信心;之所以应该对这个假设充满信心,不是因为我们相信台球高手能够精确完成上述计算和控制,而是因为建立在这个假设基础上的假说可以做出极其精确的预测。
不过在我们看来,要得到弗里德曼所说的精确的预测,上述假设实在是过多地做出了,而多出来的那部分不但不是要害之所在,而且还是产生歧义的根源。
就树叶吸收阳光的例子来说,要害不在于树叶能够“主动地”适应环境,追求吸收最大量的阳光,而在于树叶是否追求吸收最大量的阳光本身;就台球手击球的例子来说,要害不在于台球高手精通复杂的数学公式,通过目测角度能够利用公式精确计算出最优的运行方向,并使台球按照计算出的最优方向运行,而在于台球高手是否在追求让台球按最优方向运行本身。要得到朝南比朝北的叶子更加浓密的精确预测,我们不需要假设树叶能够“主动地”适应环境,追求吸收最大量的阳光,只需要假设树叶追求吸收最大量的阳光即可。后者才是对于行为主体行为动机的某种刻画,而前者则不过是行为主体实现其行为动机的一种方式罢了。我们可以假设树叶“主动地”寻找阳光以吸收最大的阳光,但是由于阳光有利于叶子的生长,我们假设树叶被动地适应环境,同样会获得相同的预测结果。我们可以假设台球高手好像是通过精确计算来击球的,但是台球高手通过经验来击球同样会获得相同的结果。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树叶是怎样来使吸收的阳光量最大的,而在于树叶必须是使得其吸收的阳光量最大;问题的实质也不在于台球高手是怎样来找到最优的运行方向的,而在于台球高手必须是使得他的球按照最优的方向来运行。
在科学上,精确解的存在性解决了,一般是怎样去找出这个精确解的呢?是用一系列的近似值把那个精确解逼近出来。圆面积的精确解是πr2,但真正具有革命意义的找到这个精确解的办法不是中国人的古老算法,而是用一系列越来越接近精确解的内接正n边形的面积把这个圆面积的精确解逼近出来的办法。农民种菜,有一个最优的行距和间距,可以通过复杂的数学计算找到这个最优的行距和间距,也可以通过无数次的试错把这个最优行距和间距逼近出来;台球手击球,有一个最优的击球路线,可以通过复杂的数学计算找到这个最优击球路线,也可以通过无数次的试错把这个最优击球路线逼近出来。这后者正是通过无数的越来越接近的近似值把那要找的精确解逼近出来。
我们真正要问的是,树叶在“追求”吸收最大量的阳光的假设具有现实性吗?台球高手在追求让台球按最优方向运行的假设具有现实性吗?如果这样的假设不具有现实性的话,我们还能够得出精确的预测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和我们关心的利润最大化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的问题是相同的。我们承认理论(作为“参照系”和理论“基准”的理论)的假设可以不具有现实性,但是我们更为关心怎样来检验一个理论的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我们关心利润最大化假设真的不具有现实性吗?
那些持利润最大化假设不具有现实性观点的批评者们,以为厂商不能掌握有关的需求和成本函数,不能准确计算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并使各项经济活动按照等边际原则进行,就否定了利润最大化假设的现实性。他们没有弄清楚,他们否定的只是厂商以特定的方式来实现其最大化利润的可能性,并没有否定利润最大化假设本身。他们全然不清楚,厂商是否坚持利润最大化与厂商以怎样的方式去实现其最大化的利润完全是两个问题。
正确的对于利润最大化假设的检验,不是去问厂商是否掌握有关的需求和成本函数,能否准确计算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并使各项经济活动按照等边际原则进行,而是去问如果厂商的产量比目前的产量高一点或低一点,相应的利润会不会降低。如果厂商做出肯定的回答,那么它实际上就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这一假设的一个重要含义,正是产量偏离均衡产量时利润一定会比产量为均衡产量时要低。行为动机与实现行为动机的方式不是一回事。关于行为动机的假设是不可观察的,我们不可以直接对其进行检验,必须通过检验从理论中推导出来的、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义来间接检验这样的假设。这种间接检验的原理在于,在由多个假设(绝大多数理论都包含多个假设)构成的理论中,如果某个假设之外的其它假设与局限条件是相符合的(由直接检验来给定),理论又是“内在一致性”的(由形式逻辑准则独立得到说明),并且理论的逻辑结论与经验事实也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假设与局限条件也是符合的。如果我们用正确的方法对利润最大化假设实施检验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厂商的确在坚持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假设的确
当然,利润必须要是广义而言的利润(有记录的销售收入与所有者—经营者的工作中消费之和与支付给其他要素投入者的报酬之间的差额),而不能仅仅是有记录的利润(有记录的销售收入与支付
给其他要素投入者的报酬之间的差额),因为所有者—经营者在企业内消费而不是在家庭中消费效率可能更高,这会使均衡中的企业的有记录的利润下降1[18]。还要强调的是,如果不是直接用于解释、预测经济现象和行为,那么使用最大化有记录的利润的假设仍然是可以的。新古典厂商最大化的就是有记录的利润。现实中厂商当然未必真的仅仅最大化有记录的利润,但这无损于新古典利润最大化模型的有用性,因为我们只需在该模型基础上将所有者—经营者的工作中消费加入进来,就可以有效解释、预测现实世界的经济现象和行为了(谢作诗,2001)。这正是新古典厂商理论在发挥其“参照系”和理论“基准”的作用了。还是那句话:作为“参照系”和理论“基准”的经济模型,其假设可以不具有现实性,也一定不会都是现实的。作为直接解释、预测经济现象和行为的经济模型,其假设必须具有现实性,必须符合现实世界的约束条件;完全符合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可以过于偏离了现实。
6.结束语
我们对本文主要观点做一个概括性的总结以作为本文结束语。这些观点,有的是弗里德曼《实证》一文的直接观点,更多的则是我们在《实证》一文的基础上延伸而推导得到的。
第一,理论的本质是形式体系,并且是由公理假设、逻辑推导、逻辑结论三位一体有机构成的形式体系。理论只要符合“内在一致性”即可,是不需要一定地具有经验含义的。我们可以给形式化的理论体系赋予经验含义,但是它们不是因为有经验含义而成其为理论,而是因为它们本身是形式体系而成其为理论。
第二,仅仅就作为形式体系的一般性理论而言,假设的确不重要;只要满足独立性、相容性和完备性即可,是不需要多做要求的。但是要使理论具有解释和预测能力,假设就是重要的了,是不可以“任意”做出的。这也是说,对实证科学来说,理论的假设是不可以“任意”做出的。
第三,实证科学是不可以“任意”做假设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其假设就一定要具有现实性。对于作为“参照系”和理论“基准”的经济学模型来说,其假设可以与现实不相符,也一定与现实不相符,至少不会都与现实相符合,我们根本就不应该要求其理论假设具有现实性。对于直接解释、预测经济现象和行为的经济模型来说,就要求理论的前提假设与现实世界相符合了;完全符合是不可能的,要做到的是理论假设不能过于偏离现实。但是什么是不过于偏离现实,要依据问题的性质而定,并没有简单的规则可以遵循。
具有现实性。
第四,“外在一致性”概念必须是在把理论作为公理假设、逻辑推导、逻辑结论的有机整体来对待的框架下才是有意义的,而不能是简单地指理论的逻辑结论与经验事实相一致。如果理论的公理假设与局限条件相符合,理论的逻辑结论又与经验事实相一致,那么该理论就具有“外在一致性”。在这样的概念框架下,“外在一致性”概念并不能够多告诉我们什么,不过是说理论的公理假设与现实的约束条件相一致,而理论同时具备“内在一致性”罢了。
第五,理论评价的恰当标准只能是“内在一致性”,而不是“外在一致性”,理论对、正确,错、不正确的含义必须回到“内在一致性”标准上来。某种意义上,我们的确可以通过“外在一致性”来检验理论,但是这种检验是通过“外在一致性”间接地验证理论的“内在一致性”,进而验证理论本身。一般来说,在可控实验的情况下这种间接检验才是可能的,在不可控实验的情况下,这种间接检验就困难得多。
第六,理论可以被证实,或者被证伪。证实决不仅仅是理论的逻辑结论与经验事实相一致,证伪也不仅仅是理论的逻辑结论与经验事实不一致。必须要把理论看成是由公理假设、逻辑推导和逻辑结论三个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必须要在这个概念框架下来谈论理论之检验问题。如果局限条件与公理假设相符合,经验事实又与理论的逻辑结论相一致,那么经验事就实证实了理论。如果局限条件与公理假设相符合,但是经验事实却与理论的逻辑结论不一致,那么经验事实就证伪了理论。一旦理论被证实,就不存在被证伪的可能了;一旦理论被证伪,就不存在被证实的可能了,不可以说理论既存在被证实的可能性,又存在被证伪的可能性。更为一般的情况是,经验事实与理论的逻辑结论不一致,但这是由于局限条件与理论的公理假设不相符合的缘故,这并不表明经验事实就证伪了理论,只能说理论不适用于这个(类)现象罢了。也有可能,经验事实与理论的逻辑结论相一致,但是局限条件却与理论的公理假设不相符合。这不过是巧合罢了,是不能真正证实理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