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协议书
甲方:上海万水千山娱乐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新梅综合经营部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为谋求合作共同发展,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系列商品在甲方场所内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甲方允许乙方提供系列商品进场销售(具体商品及价格见报价单)。
2、 乙方保证所提供商品的品质和合法性。
3、 乙方提供商品进场费人民: 4、 甲方不得再从其它渠道进乙方以提供的商品。
5、 付款方式:先押一批货,下次进货付上次货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6、 乙方所供物品,不得高于其它同类供应商批发价格,若甲方调查出乙方所供物品超出同类供应商价格,则超出部分按原价退还甲方!(甲方需排除恶性竞争)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如有不尽事项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