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报告:关于南京无锡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启示
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探索建立一种市场化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成为全市治理环境污染的当务之急。为此,市政府研究室在深入了解我市有关企业、保险公司、相关部门需求和意愿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南京、无锡市开展调研,提出我市尽快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建议,供市领导参考。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内涵及作用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其实质是以市场化方式,通过费率杠杆调节等经济手段,倒逼企业改进污染防范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和环保事故,落实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形成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方案,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和责任事故发生;二是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承保的保险机构可以及时补偿受害者,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的权益,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推行“环责险”,发挥了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改变了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模式,减轻了政府负担,也转变了政府的管理职能,最终形成治理企业污染和赔偿受害者损失的市场机制。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40多年的历史,现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我国在2007年12月,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19个省(区)市作为试点,我省的保定市也被确定为试点城市。2013年月1月,环保部等又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推动“环责险”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南京、无锡开展“环责险”的主要做法与启示
无锡市从2009年开始试点,截至2013年6月底,参保企业达到1587家(次),参保率超过60%,保费规模达到3600多万元,保险机构累计承担责任风险约22亿元。南京市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12年6月,仅有10家企业投保,到2013年6月,短短一年,南京市投保企业增加到140家,到“十二五”末,南京市计划使投保企业达到1000家。其主要做法和启示是:
(一)注重顶层设计,出台政策措施,为“环责险”的开展提供依据
2007年5月,无锡爆发蓝藻事件,不仅污染了太湖水源,造成严重损失,而且污染了自来水,引发市民抢购纯净水。这一事件,促使无锡市政府重新审视以“堵”为主的传统环保工作的做法,“环责险”就此提上重要议事日程。2009年,无锡市环保局会同金融办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3月,无锡市政府办公室颁布了《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主要原则、重点行业、承保方式、投保流程、保障范围、赔偿限额、扶持政策、制约措施及组织保障等,为“环责险”的开展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二)创新保险理念,突出事先防范,形成风险评估、排查、整改机制
在推行“环责险”的工作中,无锡市始终遵循着一个理念,即“预防为主,理赔为辅”,也就是将“环责险”的着眼点放在了事先防范上,而不是事后的赔偿上,真正发挥“环责险”的防范功能。基于这一理念,无锡市强化对参保企业的专业化服务,聘请一批大专院校和行业内有关环境风险专家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从保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费用,对环保部门确定的相关企业开展环境污染风险动态评估,出具风险评定报告,针对查找出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从而大大降低企业的环境风险,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整合政策资源,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无锡市在试点过程中,统筹整合各项政策资源,制定了配套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鼓励企业积极投保。一是把“环责险”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将“环责险”列入市长环保工作目标任务书,将企业投保情况与官员政绩考核、职务调整挂钩;二是充分发挥“绿色信贷”政策作用。金融机构将企业是否投保“环责险”作为能否上市融资、获得贷款、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将企业是否投保作为企业取得环保专项资金、企业环评、信用评级、排污许可、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和验收的重要依据,对入保企业给予倾斜扶持,对应保未保企业给予限制;四是从征收的排污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参保企业给予保费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四)根据险种特点,实施全市统保模式,有效分解承保企业的风险
鉴于保险公司承保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风险较大,为分散风险,无锡市和南京市借鉴国际经验,均采取了全市统保的模式。市政府通过项目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由人保财险、平安产险、阳光产险、太保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组成的共保体承担全市应保企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两市分别由太保财险、人保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