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一年度项目是新入学大学生以项目(组)形式自主开展的为期一年的研发与制作项目,对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问题求解、团队协作、项目管理、综合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为保证我校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实施大一年度项目计划,旨在通过组织大一新生参加年度项目,使其体验项目学习与管理过程,激发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三条 大一年度项目的主要特点:
(一)自主性:鼓励大学生基于自主性的创新,自主组队、自主命题、自主规划、自主学习、自主设计、自主实现。
(二)系统性:通过项目组织、研制作品或系统等,锻炼学生的系统思维方式和系统设计方法。
(三)综合性:由于项目内容的综合性,往往需要学生面向问题求解掌握跨学科、跨学年的知识,并学会和提高运用各种知识求解问题的能力。
(四)协同性:由于项目一般以组队形式开展工作,可以锻炼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与交流沟通能力。
(五)自信心与成就感:大一年度项目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还能通过完成项目任务和研制作品或结果,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和成就感。
(六)领导力:由于项目组是在组长的领导和协调下共同工作的,可以培养作为项目负责人等部分精英学生的工程领导力与责任心。
第四条 大一年度项目学习的基本形式:
大一年度项目由大一学生以项目(组)形式,在两学期内,完成一项任务(产品、设计、工艺、模型、装置、软件等),并分别在开题、中期检查、项目结题报告中,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总结表达项目计划、执行过程及结果(提交物)。
第五条 大一年度项目计划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
“自由申报、公平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第六条 大一年度项目计划实行过程管理模式,以过程为导向,建立并逐步完善从实施过程到实施结果均能得到客观评价的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生重视研究过程,主动实践,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第二章 项目组织管理
第七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大一年度项目计划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学校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负责总体规划、相关协调与具体要求,相关学院提供大一年度项目立项指南、指导师资和条件支持,基础学部负责学生组织和过程管理。
第八条 基础学部成立“大一年度项目计划”领导小组,由基础学部主任任组长、基础学部党总支书记和基础学部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通识教育中心主任、学生管理中心主任、相关辅导员组成,负责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的规划、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等工作。
第九条 基础学部“大一年度项目计划”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其职能是: (一)组织与协调各学院责任辅导员和班级导师开展项目申报、评审、运行、验收、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大一年度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处理、发布各种项目管理信息,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研究经验、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共享各类资源的平台。
(三)组织项目管理方面的培训。定期举办辅导员、班级导师、项目指导教师、学长助教等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提升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的整体管理能力。
(四)制定项目管理规范,不断完善大一年度项目管理工作的流程、方法、模式、标准、方针和政策等。
(五)总结和推广项目经验。监督、检查和开展项目经验的总结,组织成果展示和推广工作,不断提升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的管理水平。
(六)加强辅导员、班级导师和相关学院的协作,对学院责任辅导员提供资源、方法和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协调、帮助和支持。
(七)监督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 各学院责任辅导员具体负责本学院各班级的项目团队日常管理工作。其项
目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的宣传工作。组织大一年度项目动员说明会,对学生选题给予指导。
(二)指导学生组建项目团队。一般由学生自由组队,但尽量要兼顾学生的能力及水平、兴趣喜好、性别、个人关系等方面,均衡搭配组队;还要注意给尖子学生以精英用武之地。
(三)指导项目团队的建设与发展。帮助项目团队建立信任关系、形成共同愿景、解决矛盾冲突、提高工作绩效。
(四)协调项目团队、项目指导教师、班级导师之间的关系,促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控和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了解项目进度,评价教师和学生的交流情况,评估项目工作过程质量。
(六)组织项目培训。针对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讲座,对项目进行过程中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培训。
(七)深入小班了解项目学习开展的情况,发现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整理分析后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 班级导师具体负责本班级的项目团队日常管理工作。其项目管理职责是:
(一)为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选题提供咨询、答疑和指导。 (二)帮助项目团队选择项目指导教师。
(三)监控项目进度,参加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 (四)加强与辅导员和项目指导教师的沟通,帮助项目团队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担任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组专家。
第十二条 大一年度项目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项目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负责指导学生调研、收集资料,以及进行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
(二)根据学生的特点制定项目学习进度计划,保证每周一次对每个项目团队进行具体指导,尤其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
(三)指导与引领学生做好项目立题、过程管理、理论与实验方法、研究方法与技术工具等方面的工作。
(四)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的撰写工作。 (五)指导教师要教书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注意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学生,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应主动接受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听取指导教师对工作的意见和指导。
(二)做开题报告。做开题报告时,项目团队应提出文献综述、方案论证和项目进度计划。
(三)每周认真填写大一年度项目工作记录,该记录作为各次检查和评分的依据之一。
(四)参加中期检查答辩和结题验收答辩,并提供所要检查的有关资料。 (五)在大一年度项目工作期间进入实验室等科研场所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
(六)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
第三章 项目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 凡我校新入学的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哈尔滨工业大学大一年度项目”。项目执行时限不超过1年,每学年秋季学期启动,春季学期中期检查,夏季学期结题、评奖。
第十五条 申请者以项目团队的形式申请项目。团队实行负责人制,人数一般为3~4人。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每人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要为团队明确方向、目标和任务,为每个成员确定职责和角色,在项目规划、时间管理、内外协调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项目团队全体成员要努力建设相互信任、互助合作、积极参与、相互激励、自我管理的团队精神。
第十七条 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