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线截面选择应系列化,主干线导线截面不宜超过 3 种。A、B、C 类供电区域 380/220V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各类供电区域380/220V主干线路导线截面一 般可参考表11-1选择。必要时可采用钢芯铝绞线。 表11-1 线路导线截面推荐表 线路形式供电区域主干线(mm2) A、B类≥150 C类≥120架空线路 D、E类≥50
11.2.2 380/220V电缆可采用排管、沟槽、直埋等敷设方式。穿越道路时,应采用 抗压力保护管。 11.3接地系统
11.3.1 380/220V配电网可采用TN、TT、IT接地方式,其中TN接地方式主要采 用TN-C-S、TN-S。380/220V配电网应根据用户用电特性、环境条件或特殊要求 等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接地系统。
(1)对住宅、高层建筑物以三相四线回路供电的接地宜采用TN-C-S系统。 (2)对无等电位联结的户外场所(如农场、施工场地、路灯、户外临时用 电场所)宜适用TT系统。
(3)在设有变电所的建筑物内供电宜选择TN-S系统;在矿井下、医院(手28 11.3.2三相四线回路的中性线(N 线)或 PEN 线应采用不小于相线的导体截面 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大导体的截面积(铜质导线不小于 10mm2,铝线不小 于16mm2)。
11.3.3严禁在三相四线回路的中性线上串接熔断器等设施。 12 配电网智能化基本要求
配电网智能化是为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及供电可靠性,实现各类电源的并 网与协调优化运行,支持高效互动的需求侧管理。 12.1一般要求
12.1.1为提高配电网运营管理水平和供电可靠性水平,应在配电网一次规划方案 基础上考虑电网智能化发展的要求,包括配电自动化、电能计量系统、配电网通 信系统等的发展规划。
12.1.2应根据地区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供电可靠性需求、网架结构以及设备状 况,编制相应的配电网智能化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功能、规模等。 12.1.3应由省级公司统筹规划、分期试点,逐步实施;力求先进、经济、实用、 可靠。
12.1.4配电网智能化专项规划应满足相关专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遵循“标准 化设计,差异化实施”原则,按照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设备资源, 优先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12.2配电自动化
12.2.1配电自动化是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供电可靠性水平的有效手段。配电自动 化建设应与配电网规划相衔接,并结合供电安全水平要求和区域条件,因地制宜 开展。
12.2.2实施配电自动化前应对区域供电可靠性、一次网架、配电设备等进行评估, 在配电网网架结构布局合理、成熟稳定的区域或确有需要的区域,制定合理的、 符合实际需求的配电自动化建设方案。选择实施配电自动化的区域: (1)变电站之间应具备相互支援的能力,且其供电区域内负荷增长缓慢。29
(2)相互联络的 10kV 线路应具备转供能力(优先采用不同变电站之间的 联络),其中10kV架空主干线应合理设置分段数,分段负荷均衡。
12.2.3应根据网架结构、设备状况和应用需求合理选用自动化终端。对网架中的 关键性节点,如架空线路联络开关,进出线较多的开关站、配电室和环网单元, 采用遥信、遥测、遥控配置;对网架中的一般性节点,如分支开关、无联络的末 端站室,可采用遥信、遥测配置。
12.2.4应根据需要实现的遥信、遥测、遥控功能,合理配置开关辅助触点、电动 操作机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后备电源等设备。
12.2.5对规划实施配电自动化区域内的电网进行设计(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 室、箱变、柱上开关等配电设施)时,应考虑配电终端所需的安装位置、电源及 接口等的配置。
12.2.6配电自动化系统主站要根据各地区配电网规模和应用需求合理配置,其支 撑平台应一次性建设,功能选择应依据系统容量要求。
12.2.7为满足供电安全水平要求,A、B 类供电区域馈线自动化宜采用集中式或 智能分布式,C 类供电区域可采用集中式或就地型重合器式,D、E 类供电区域 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故障指示器方式。 12.3电能计量系统
12.3.1所有电能计量点均应安装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根据应用场所的不同选配用 电信息采集终端。对 10kV 及以上供电的客户配置专变采集终端,对 380/220V 供电的客户配置集中抄表终端,对有需要接入公共电网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客户配 置分布式能源监控终端。
12.3.2电能计量集成系统应具备数据自动采集、电力负荷控制、供电质量监测、 计量装置监测、电力电量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12.4配电网通信系统
12.4.1配电通信系统应根据实施区域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通信方式(光纤专网、30 12.4.2对于配置有遥控功能的配电自动化区域应优先采用光纤专网通信方式,可 以选用无源光网络等成熟通信技术。依赖通信实现故障自动隔离的馈线自动化区 域采用光纤专网通信方式,满足实时响应需要;对于配置遥测、遥信或故障指示 器的区域,可以采用其它有效的通信方式。
12.4.3配电网骨干通信网应优先采用光纤传输网络,通信接入网可采用光纤专 网、电力线通信、无线通信等多种通信方式。
12.4.4配电网一次网络规划时,应同步考虑通信网络规划,并预留相应通道。 13 用户供电要求
13.1用户接入容量范围和供电电压
13.1.1用户的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当地电网条件、用户分级、用电最大需量、用 电设备容量或受电设备总容量,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除有特殊需要,供电 电压等级一般可参照表13-1确定。
表13-1 用户接入容量和供电电压等级推荐表 供电电压等级用电设备容量受电变压器总容量 220V10kW及以下单相设备 380V100kW及以下50kVA及以下 10kV50kVA至10MVA 35kV5MVA至40MVA 66kV15MVA至40MVA
110kV20MVA至100MVA
注:无 35kV 电压等级的,10kV 电压等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为 50kVA 至15MVA。 13.1.2供电半径较长、负荷较大的用户,当电压质量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高一 级电压供电。 13.2用户供电方式
13.2.1应按照用户报装容量选择相应电压等级,严格控制专线数量。用户接入容 量较大时(10kV、3000kVA及以上),宜由开关站或变电站的专线供电。
13.2.2电缆网中,用户配电室应经环网单元接入公用电网。可允许超过一定装接31 13.2.3 100kVA 及以上的用户,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 0.95;其他用 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0;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不宜低于 0.85。
13.2.4电网延伸困难地区可采用光伏电站、户用光伏和多能源(风电、光伏、水 电、柴油发电机、储能)互补等方式供电(可参照表13-2执行),应与电网延伸 方式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表13-2 电网延伸困难地区供电方式的选择条件
供电模式名称 用电户数(户) 380/220V供电半径(米)适用区域 光伏电站
集中供电≥20≤1500负荷相对集中且太阳能较充足 的区域 户用光伏
分散供电<20—负荷相对分散的区域 多种能源
互补供电≥20≤1500负荷相对集中且风能、太阳能、 水资源等互补性较强的区域 13.3重要电力用户供电
13.3.1按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将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特级、 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3.3.2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技术要求:
(1)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应采用多电源、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宜采用 同级电压供电,但根据不同负荷需要及地区供电条件,亦可采用不同电压供电), 当任何一路或一路以上电源发生故障时,至少仍有一路电源应能满足保安负荷持 续供电。
(2)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用两路以上电源供电;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 用双电源供电;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用双回路供电。
(3)临时重要电力用户按照用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 过临时敷设线路等方式满足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4)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宜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32 许断电时间的要求。切换时间不能满足重要负荷允许断电时间要求的,重要电力 用户应自行采取技术手段解决。
(5)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系统应当简单可靠,简化电压层级。如果用户对电 能质量有特殊需求,应当自行加装电能质量控制装置。
13.3.3重要电力用户应自备应急电源,电源容量至少应满足全部保安负荷正常供 电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13.4特殊用户供电
13.4.1用户因畸变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和不对称负荷对公用电网造成污染 的,应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同步达标” 的原则,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提出治理、监测措施。必要时须开展特殊负荷接 入系统专题论证。
13.4.2对电能质量有特殊要求、且超过国家标准的电能质量敏感负荷用户,除在 电网结构和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装置的配置上采取必要措施外,用户应自行装设电 能质量治理装置。 13.5高层建筑用户供电
13.5.1高层建筑用户一、二级负荷应采用两路电源供电,并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13.5.2设置在高层建筑物内的配电室应采用干式变压器和无油断路器。 13.6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供电
13.6.1充换电站应采用专用供电系统提供电源,不应接入其他无关的电力负荷。 13.6.2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安全意义,或中断供电将对公共交通造成较大影响 的充换电站,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13.6.3充换电站应根据负荷特点和经济运行选择变压器,容量较大时,可装设两 台变压器。
13.6.4充换电站设计应尽量减小对公用电网电能质量的影响。如充换电站达不到33 14 电源接入要求
14.1 110kV及以下电网规划应适应国家政策鼓励的各类电源的并网需求,电源接 入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电源接入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电源调度管理的要求。 14.2电源接入电网后不应影响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当线路上接入一个以上的电 源时,应综合考虑它们对系统的影响。
14.3 11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线路接纳电源并网的能力参照表14-1。 表14-1 11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线路接纳电源并网的能力参照表 电压等级线路接纳电源并网容量 380V100kW以下 10kV100kW至8MW 35kV、66kV8~30MW 110(66)kV30~50MW
14.4 接入 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源原则上应在本级电压电网内消纳。电源 总容量不宜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最大负荷的25%,若高于该比例须专题 论证。
14.5 接入 110~10kV 电网的电源,宜采用专线方式接入。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 及电能质量要求时,电源也可采用“T”接方式并网。
14.6 电源并网点的系统短路电流与电源额定电流之比不宜低于 10,若低于该比 值须专题论证。
14.7 电源接入后配电线路的短路容量不应超过断路器遮断容量,否则电源须加 装电流限制装置。 15 节能与环保要求 15.1节能要求
配电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优先选用小型化、无油化、少(免) 维护、低损耗节能环保、具备可扩展功能的配电设备,积极稳妥采用先进适用的34 15.2环保要求
配电网规划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标准的要求,供电设施的建设应与城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