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测量范围由委托方书面委托。如无委托原则上可以洞口桩向出洞方向各延伸100m;宽度为中线两侧各200m。河流隧道上下游各300m,以洞口桩向出洞方向各延伸200m。
2 测图比例尺为1:2000或1:1000。 4.2.3 堆渣场地形图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量范围由委托方书面委托并由设计人员现场指定测量范围。一般为100m×100m,2处。
2 测图比例尺为1:500。
4.2.4 洞口与外部连接道路带状地形图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量位置及范围由委托方书面委托。宽度原则上为中线两侧各60m。技术要求应符合《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第5.5节的规定。
2 测图比例尺为1:2000或1:1000。
4.2.5 地形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第5章的有关规定。地形点高程注记:等高距为0.5m时应注到0.01m,其余应注到0.1m。
4.3 地形图的整饰
4.3.1 地形图图幅应按《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SY/T0003-2012中 第2.1节有关规定格式执行。为方便设计人员使用,洞身地形图宜绘在一幅图上。
4.3.2 每幅图的右上角设指北针图,标明坐标北方向,指北针图的画法见《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SY/T0003-2012中第 2.5.2条的规定。
4.3.3 坐标格网的标注应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SY/T0003-2012中第2.6.1条的规定,横坐标要写出带号。坐标以公里为单位,标注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坐标格网不与图框平行时,可只注四角的四个格网的外侧。
4.3.4 图中应绘出管道中线,以导线点的图例绘制,中线用0.8mm线绘出。管线的前进方向应满足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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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在图标章的上方应绘制控制点成果表(含联测控制点成果)及编写本图简要说明。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控制点的布设及桩的埋设情况、联系测量及控制测量简述(联测点、施测仪器、方法及精度)、地形图的施测方法、执行的规范及图式、等高距、测区位置及、其他说明。示例如下:
1 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2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 测区布设E级GPS控制点6个、洞口桩2个,均为砼桩。
4 国家点土凹、两道梁为联系测量点。联系测量、控制测量采用Trimble R8 GPS接收机按E级技术要求施测,精度达到要求。
5 地形采用GTS226全站仪采集数据,数字化成图。 6 执行《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 7 执行《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8 本图等高距为Xm。
9 测量范围及要求按设计人员意见实施。 10 测区位于XX市XX区XX镇XX村XX组。 4.3.6 应提供地形图的DPD格式数据文件。
4.3.7 地形图图名。隧道工程宜单独存档。地形图图名应为:(地名)X X(河)隧道地形图。示例:
黄谦长江隧道地形图 大梁山隧道地形图
4.3.8 洞口与外部连接道路带状地形图的整饰应符合本规定第2.6.6条的规定;
4.4 洞身纵断面测量
4.4.1 长度同洞身地形图。
4.4.2 比例尺。纵横比例尺相同,采用1:2000或1:1000。
4.4.3 陆上隧道进出洞桩上端50m高差范围内详测,上端山顶部分测出地形变换点;测量范围内遇冲沟、峡谷使隧道覆盖层较薄或隧道出露,则应详细测量断面并绘制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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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图。
4.4.4 水下隧道的水下断面,应在断面线上往返测量数次,经取舍后图解。除测量主断面外,尚需在主断面线两侧各15m~20m处施测两条纵断面。
4.4.5 纵断面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第6.5节的规定。 4.4.6 图的整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格式同线路纵断面图。
2 里程、高程注记到0.1m,与中线成果一致。
3 平面示意图栏中应为实测地形图。中线以0.5mm线绘制。 4 图名与地形图基本一致,仅将“地形图”改为“洞身纵断面图”。
5 图标章上方应加注: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里程与线路一致。 6 水下隧道左、右纵断面图标章上方应加注:
1)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起终点的里程采用主纵断面起终点的里程。
2) 左(右)纵断面位于管道前进方向左(右)侧15 m处。
7 纵断面图图幅为标准2号图(420X594mm)。末张图可采用加长图幅,但不应超过1189mm。2号图的绘图长度为整500mm。
8 当断面点很密时,可适当去掉一部分高程、里程注记(当穿越点的里程、高程注记与其它地形点注记重合时,应保留穿越点的里程、高程注记),以使图面整洁,但数据文件中不能丢失;
9 断面点间距不应大于图上5cm。 4.4.7 纵断面图应提供DPD格式数据文件。
5 站址和线路局部复杂地段地形测量
5.0.1 站址和线路局部复杂地段地形测绘由设计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5.0.2 测量的位置及范围由设计人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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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比例尺:站址地形图为1:500;区域位置图比例尺为1:2000,已测部分外采用1:10000地形图局部放大制作,并将测图范围外不小于250m内的民房、村庄、学校、高压线、公路、地下光缆、电缆、沟渠、地穴、坟墓等敏感地物现状在图中展绘出来,以供报批用。线路局部复杂地段地形图为1:1万或1:2000。
5.0.4 站址(如:队部、分输站、脱水站、首末站、压气站等)应先布设首级控制。首级控制测量可采用GPS(E级)测量、光电测距导线(二、三级)、光电测距高程(四等、五等)测量等方法。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第4章、第10章的规定。
5.0.5 每个站址布设的控制点不应少于三个,且应相互通视、便于保存,并应埋设固定桩
5.0.6 站址地形图应有简要说明和控制桩成果表。简要说明应包括: 控制桩埋设情况,采用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施测仪器、方法、精度,执行的规范及图式,等高距,测区所在的行政区划和地名。
5.0.7 地形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第5章的规定。
5.0.8 线路局部复杂地段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第5.5节的规定。
5.0.9 图幅及格式、测量坐标网注记、指北针图按SY/T0003-2012有关规定执行。 5.0.10 地形图的整饰应符合本规定第3.4节的规定。 5.0.11 测量图应能满足方格网土方计算。
6 野外抽检
6.0.1 所提供的成果,应提供其5%~10%的野外抽检成果,抽检内容应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并提供分公司级成果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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