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兼职人员适用)
甲方(公司):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注:乙方联系地址如果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约定地址寄送视为送达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立聘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聘用合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前提条件)
1.1甲、乙为本聘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1.2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用工主体,具有用工资格。 1.3乙方为兼职人员,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由该原工作单位缴纳社保。
1.4乙方保证受聘于甲方后,从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会侵犯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约定如下:本合同期限自 年___月 日起,至 年___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个月,自 年___月 日起,至 年___月 日止。
2.2本合同期满,除非双方互有续签意思表示,否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3.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部门从事 工作。乙方应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见附件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3.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工作地点约定: (1)甲方所在地工作地点____;
(2)自由支配,甲方不安排办公场所,但离开本市需要提前3日告知甲方; (3)___ 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甲乙双方约定,实行第( )种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若该岗位经批准施行特殊工时制的,执行特殊工时制; (2)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不约定明确的工作时间,悉由乙方自主安排。
4.2因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给予乙方相应休假权利,乙方兼职期间不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婚假、丧假等假期。若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未予安排的,可以酌情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