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直管)学校(单位)于6月5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材料报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赖萍;联系电话:86696600 ,86126931,15902866615)。逾期不报或超名额报送均视为弃权,不再另行
通知补报。 (二)报送材料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学校(单位)关于推荐工作的报告(附件含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须排序推荐;区(市)县须提
供实地考察专家组名单;区域内公示照片;一式1份)。
2.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一式3份):
(1)封面(附件8);
(2)成都市教坛新秀、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附件6); (3)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实地考察报告(附件7); (4)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附件4);
(5)支撑材料。 3.电子材料
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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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每届管理期6年。管理期内,原则上应当接受组织安排,到农
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任职)1年以上。 成都市教坛新秀由其所在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成都市教坛新秀、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应注重提升自身素质,严格遵守《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凡有师德失范行为,以及从事有偿家教、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
单
2.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3.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4.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 5.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成都市教坛新秀、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 7.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实地考察报告
8.推荐材料封面样式
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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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1日
附件1
2015年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吕信伟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志成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黄兴国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唐 敏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杨 杰 市教育局计划基建财务处处长 石 斌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 周 荣 市教育局普通教育一处处长 张 军 市教育局普通教育二处处长 万 斌 市教育局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唐 萍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师资培训处处长
林一凡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吴小刚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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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科 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处长 程慧骊 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处长 郭越中 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罗清红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李 全 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
主 任:郭越中(兼)
成 员:金瑞峰 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周 宏 市教育局人事处调研员 江 焰 市教育局人事处调研员
李 全(兼)
附件2
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坛新优秀青秀 年教师 区(市)(100(100县 名) 名) 锦江区 4 青羊区 5 金牛区 5 8 / 9
4 5 5
小备 注 计 8 “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中应各包含至少110 名规定类型候选人选(在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幼儿园10 教师、艺体学科教师、心理学科教师、民办学校教师中推荐)
武侯区 5 成华区 4 高新区 3 天府新
3
区 龙泉驿
5
区 青白江
3
区 新都区 5 温江区 3 都江堰
4
市 彭州市 5 邛崃市
5 4 3 3 5 3 5 3 4 5 10 8 6 6 10 6
“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中应各包含至少1名农村学校教师,1名其他规定类型候选人选(在中等职业学校6 “双师型”教师、幼儿园教师、艺体学科教师、心理学科教师、民办学校教师中推荐) 8 10 10 9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