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者,应立即组织就地抢救。
12、临床在做好患者的解释和安抚工作的同时,须及时将输液反应的情况报告药剂科、护理部。并保留输液器与药液,留取药品批号,以便必要时送检。
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1、临床各科室应重视输注药物的配伍禁忌,认真执行输注药物的配伍禁忌制度。
2、在配置药液时,应参照药品说明书、配伍禁忌表,仔细核对所配置药物有无配伍禁忌,确定无配伍禁忌时,方可配置,发现药物存在配伍禁忌,应及时告知医师修改医嘱。 3、特别要注意中药注射剂的药物配伍问题。
4、临床科室应在配置室的醒目位置,张贴《静脉输注药物配伍禁忌表》。
5、临床科室应当加强对常用药物配伍禁忌知识的学习,并将之用于日常工作中。
6、发现临床普遍存在的配伍禁忌时,应及时报告护理部、药剂科,便于在科室或全院进行强调,督促改正。
7、质控科、药剂科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临床医嘱中或药物配制中的药品禁忌内容进行检查。
重点药物的观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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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药物主要是指心血管药物、细胞毒药物、高浓度电解质药物、肌肉松弛药中某些作用强烈,毒副反应较易出现的药物,以及较易出现输液反应的中药注射剂,这些药物在临床使用过程中需要严密观察。
急救复苏药物: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多巴胺、间羟胺、利多卡因、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硝普钠、胺碘酮、纳洛酮、西地兰。
高浓度电解质药物: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 平喘药:氨茶碱。
1、加强对重点药物的保管和养护工作。
2、安全配置。临床配置药液时,做到认真核对医嘱、药物的名称、剂量、批号,查看药液的外观,如有损坏、沉淀、浑浊、变色、标签不清楚应禁止使用。配置操作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杜绝差错。 3、临床在使用重点药物时,应做好重点药物使用的观察工作,注意防范其不良反应的发生,保证重点药物使用的安全性。
4、输液时,应根据药物的性质、患者的年龄、病情、心功能等调节输液速度,对于需要严格控制滴速的药物,应严格监控,并叮嘱病人不得随意调节滴速。
5、用药前,要患者讲述药物常见的毒副作用,及注意事项。 6、输液时加强巡回观察,观察有无液体外渗、是否出现输液反应,询问患者有无用药不适的情况。观察患者的血压、心率、呼吸,询问患者有无用药不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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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医师。 8、发生输液反应后,应立即停止输液,但应保留静脉通道,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9、一般情况,待症状好转后,应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病情危重者,应立即组织就地抢救。
10、临床在做好患者的解释和安抚工作的同时,须及时将输液反应的情况报告药剂科、护理部。并保留输液器与药液,留取药品批号,以便必要时送检。
重点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肾上腺素:
1、禁用于患有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闭角型青光眼等疾病的病人。
2、不良反应:头痛、心悸、血压升高;惊厥、面色苍白、多汗、震颤、尿潴留。
3、禁与碱性药物配置。
4、不可用于普鲁卡因引起的休克,否则引起室颤。
5、皮下注射或肌注时,要更换注射部位,以免引起组织坏死;注射前必须抽回血,以免误入静脉。
6、注射时密切观察血压和脉搏变化,以免引起血压骤升和心动过速。 7、本药可使血糖升高,与胰岛素合用可降低胰岛素效果。 8、使用本药可增加心肌和全身耗氧量。故必须充分给氧,注意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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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
去甲肾上腺素:
1、禁用于严重动脉硬化、引起休克的心律失常、急性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近期有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
2、不良反应:局部组织缺血坏死;尿少、尿闭、急性肾功能衰竭;头痛、高血压;反射性心动过缓。大剂量可致心律失常、视力模糊、脑溢血。长时使用可有肠、肝、肾等内脏坏死。
3、注射时选用直、大、弹性好的静脉,坚强观察如出现皮肤苍白和疼痛,应立即更换注射部位,并以酚妥拉明5-10mg加入生理盐水局部浸润注射,不可热敷。
4、本品能使小血管收缩,应密切观察休克症状及尿量的变化,用药期间尿量至少保持在25ml∕h以上。
5、滴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病人的病情调整浓度和剂量。 6、本品避光逐渐变色,宜避光保存。
7、本品单滴时,不宜使用生理盐水稀释,应选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8、停药时应逐渐减慢滴速,骤然停药常可致血压突然下降。 9、禁与碱性药物配伍。 异丙肾上腺素:
1、禁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甲亢、嗜铬细胞瘤、房颤的病人以及乳母、孕妇。
2、不良反应:头痛、潮红、心悸、心动过缓、血压不稳、呕吐、胸痛、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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