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全用药制度
高危药品的管理制度 输注药物的安全管理制度 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重点药物的观察制度 重点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预防输液反应的制度和规范 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急救药品须知
盐酸肾上腺素 异丙肾上腺素 盐酸去甲肾上腺素 盐酸多巴胺 间羟胺 去乙酰毛花苷 利多卡因 硝酸甘油 纳洛酮 尼可刹米 山梗菜碱 氨茶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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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西泮 苯巴比妥 硫酸阿托品 酚磺乙胺 羟乙基淀粉 碳酸氢钠 呋塞米 甘露醇 异丙嗪 葡萄糖酸钙 地塞米松 50﹪葡萄糖注射液氯解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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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安全用药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药品指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等药品。 2、药剂科应加强对高危药品入库验收、养护,发放的管理。做到单独存放,并有醒目的标识。药房工作人员在发放高危药品时,应更加注意对处方的审核,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杜绝差错事故。 3、病区对于高危药品的保管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的标识。 4、临床医师在使用高危药品时应当严格掌握其适应症、用法用量、配伍禁忌,及时告知患者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5、护理人员在执行高危药品的医嘱时,应该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输液反应的发生,注意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6、病区在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及时上报药剂科和相关科室,以便积累经验,避免某些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7、严格执行高危药品的用药和用药后的观察制度,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8、药剂科加强对高危药品管理的宣传。
9、加强对临床科室高危药品使用、存放、观察的监管工作。药剂科组织人员定期对科室的高危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输注药物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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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从输注药物配制、输注、观察的各个缓解加强输液药物的安全管理。
2、药剂科加强药品的养护工作,杜绝过期、失效药品流出药房。 3、临床配置输液时,做到认真核对医嘱,查对药物的名称、剂量、批号、药液的外观,如有损坏、沉淀、浑浊、变色、标签不清等,应禁止使用。药液的配置操作应两人核对,杜绝差错。
4、根据药物配伍表检查是否存在配伍禁忌。发现存在配伍禁忌问题,及时通知医师修改医嘱。
5、对于特殊药物,应严格做好防护工作。
6、输注药物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防止交叉感染。输液应现配现用。保持配置室整洁,每天做好消毒工作记录。
7、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用药前的过敏试验,确定无过敏现象,方可使用。
8、输液时,应根据药物的性质、患者的年龄、病情、心功能等调节输液速度,并叮嘱病人不得随意调节滴速。
9、输液时加强巡回观察,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输液反应或其他输液反应和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医师。保留静脉通道,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10、发生输液反应后,应立即停止输液,但应保留静脉通道,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11、一般过敏者,待情况好转后,应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病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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