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上海国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培训资料 20XX年3月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三、会计报表的适用 四、会计科目
五、主要帐务处理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执行会计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 2、管理方面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31号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15]号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
行企业准则,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前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未按
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三、会计报表
20XX年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20XX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以后每年度按财政部发布要求执行) 具体填报范围为 三、会计报表
1 、 以前年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本表反映期初资产、负债、 所有 者权益调整情况
2 、以前年度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本表反映上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3 、资产负债表 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5 、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 6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7 、资产质量情况表 8 、固定资产情况表
9 、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 10 、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 11 、基本情况表 四、主要会计科目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本指南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也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四、主要会计科目 通常的科目:
资产类:银行存款、应收担保费、其他应收款、、、 负债类:其他应付款、、、 权益类:实收资本、、、 有担保类特点的科目 :
资产类:存出保证金、应收代位偿款、抵债资产 负债类: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费用类:营业费用、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 “银行存款
日记账”。并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
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 等有关科
目;提取和支出存款,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122 应收担保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向被担保人收取而未收到的担保费、评审费、手续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应收担保费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