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的继续下放,外资租赁企业因其广阔的渠道和深厚的经验,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
(四)单一项目租赁业务
2010年1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批准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境内保税区设立项目公司,以SPV方式开展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需获得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其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提足各项损失准备金后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满足条件的会计核算、风险管理和内部机制,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款。
2010年3月31日,民生租赁在天津东毅保税区注册第一家项目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单一项目租赁公司。直到2011年底,还只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上海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保税区先后开展了单一项月融资租赁业务。
2012年,单一项目租赁业务越来越引发关注,宁波保税港区也加入SPV行列。到2012年6月底,己建立5家单一项目公司。而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的单一项目租赁公司总计达256家,其中单机公司195家,单船公司36家,己累计完成租赁飞机74架、离岸船舶26艘,飞机发动机2台,租赁总资产约60亿美元。
截至20I2年6月底,全国单一项目公司的分布如下:
表4-12:我国单一项目公司分布
东疆保税港区 上海综合保税区 北京天竺保税港区 宁波报税港区 总计 单一项目公司数(家) 256 15 5 5 281 项目公司所占比重 91.1% 5.3% 1.8% 1.8% 100% (五)我国租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自2004年内资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开始试点、2005年商务部发布《外一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及2007年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来,我国的租赁业又重回快速发展的道路,这几年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特别是从总量规模来看,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租赁市场。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还存在很多问题:
1、对融资租赁的认知不平衡
截止2012年底,全国约560家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包括80家内资租赁,约460家外资租赁和20家金融租赁企业,85%以上都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厦门等约20个城市,而全国其它200多家地级以上城市,也包括些省会级城市,至今家融资租赁公司都没有,在我国融资租赁业迅速发展的进程中,仍保持着零的记录。
从融资租赁企业的实力看,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也大都分布在京津沪渝和深圳等几个大城市。在以注册资金为序的我国融资租赁十强企业排行榜中,有5家在天津,3家在上海,其余各家分布在深圳、重庆、北京、济南和芜湖5个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