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安排的其他计时工按 200 元/工日结算。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承包工程项目无预付款,也不借支生活费。
2、屋面施工完成后的10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全部完工后的30天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总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总价的95%。余款5%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无息付清。
3、有关违章施工、质量、进度、文明及安全问题罚款,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七、双方的权及责
甲方: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进场的技术交底。
2、甲方按合同条款及时付款,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工期延顺。 3、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临时住宿场地,并帮助协调各配套班组的关系。
4、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项目部的质量要求、或严重违反项目部的相关制度等,项目部有权清退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的60%结算。
乙方:
1、负责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检测,并承担相应检测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现场管理。每完成一道工序,通知甲方、监理进行检查,经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施工中不得拆除外脚手架的任何一根连墙件。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的规章制度和施工纪律,配合甲方保证本工程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应积极地配合甲方的各配套班组的施工。材料的堆放地点严格地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并保证施工区的卫生,做到工完场清。
6、如遇配套不顺或发生争执时应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协商处理,严禁打架斗殴和偷盗工地财务的时间发生,如有发生,每次对错冒险处罚4000元,再按相关政策处理。
7、乙方如不能按承包工期完成,每延迟一天,按2000元/天处罚或项目部会议决定内容执行。 八、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盲目施工,由此引发及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区域范围和宿舍区域范围以外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只配合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赔偿金额。
2、意外工伤事故费用贰万元以下(含20000元)由乙方自负。 3、意外工伤事故费用叁万元以下(含30000元)者,乙方负担贰万元基价后,再承担事故损失剩余部分的30%。
4、经济损失在叁万元以上者,叁万元含叁万以内部门按第3条处理,叁万元以上部份由乙方承担费用20%。
5、造成他人事故的,按上述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并追究造事者的其他责任。
6、重大事故,按先行工伤保险条例、上述条款综合执行,不得争议。 7、保险公司赔付费用应在工伤费用中减去陪付后的经济损失。 8、本工程因采用包工形式,若发生工伤事故,工伤待遇工资按最近湖南省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以上安全事故费用仅指一次事故费用。 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为提高作业班组、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防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杜绝事故发生。同时,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素质,创安全、文明项目,为城市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出力,为项目争光。在全面执行国家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我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2、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主要范围
⑴检查班组对项目部召开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内容的传达落实情况,是否召开了班组会议。
⑵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违章作业行为、违规行为。 ⑶检查参加施工人员花名册是否按要求进行登记。 ⑷检查作业人员的安全帽配戴、着装整齐。 ⑸检查施工用品是否符合标准。
⑹检查生活区、宿舍的卫生是否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是否符合标准。 ⑺检查班组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是否健全。 ⑻检查是否偷盗、违法行为,打架斗殴行为。 ⑼检查班组承包人、管理人员出勤率是否达标。
⑽检查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整齐,场地排水是否畅通。施工区域的卫生是否打扫干净,是否做到工完场清。抹灰完成一户清理一户,由项目部组织主体施工班、乙方办工序交接手续,移交内外灰班组签字认可(可一层或多层进行)。
⑾检查现场垃圾清扫,按一周清扫一次标准。 ⑿检查各类防护设施是否有损坏现象。
⒀检查爱护公物情况,是否有破坏,有意损坏公物的行为。
施工组织、质量管理水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全面执行国家规范的基础上,我部特制定考核办法。
3、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款 ⑴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 ⑵穿拖鞋、打赤脖各罚款50元/人次。
⑶房间无人时未关灯或未关电扇罚款100元/间房。 ⑷水龙头不关罚款50元/人次。 ⑸建筑内大便罚款200元/人次。
⑹扯动外架架板或防护板不复位罚款500元/次。
⑺对架外抛物或倒垃圾罚款500元/次,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责任。 ⑻打架斗殴罚款30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经济损失。 ⑼吊物必须采用钢丝绳违者罚款500元/次。 ⑽私拉乱接电线罚款500元/人次。 ⑾偷盗行为罚款10000元/人次。 ⑿浪费材料罚款500元/次。
⒀活动板房内用电取暖、烧水、做饭,每项罚款500元/次。 ⒁严禁在宿舍内开火做饭,违者罚款500元/次。
⒂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造成自身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安全事故罚款100—2000元,并承担其损失。
⒃场地脏、乱、差,罚款500-1000元/次,并责令整改。 ⒄生活区卫生差,罚款500-1000元/次,并责令整改。 ⒅未做到工完场清,罚款200-500元/次。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余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