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

2026/4/27 13:59:17

(3)一般河道及水系两侧绿带最小控制宽度不得小于4.5米。

第96条 规划城市公共绿地99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9.96%,人均用地9.96平方米。规划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为40%。

第十章 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及优秀

建筑遗产保护规划

第97条 规划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对现有历史文化街区、濠河风貌区及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建筑遗产进行管理和保护。

2、按照承传“中国近代第一城”的规划目标,进一步深化完善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规划,为审报历史文化名城创造条件。

3、坚持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建筑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注重文物古迹原址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在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范围内,建设必须服从保护,维护南通古城风貌和近代风貌特色。

第98条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文物古迹保护单位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35处。

2、保护规划

(1)加强文物古迹的原址保护工作,按照文物古迹的分类等级,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具有远眺功能的天宁寺、文峰塔等重要文物景点划定视线保护走廊,严格控制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维护文物古迹的原生环境。

(2)根据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求,把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房屋质量较好,但尚未列入市级文保单位的革命历史遗址、名人故居、民宅等优秀建筑遗产列入保护名单,并逐步升格为市级文保单位,结合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保护,形成由点到面的古城风貌形态。

(3)加强狼山风景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修缮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严格保护文物古迹周围的环境,控制山体的建设量,严禁在古迹周围建造不协调的建筑与游乐服务设施。

第99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1、范围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以濠河周边及包绕的3平方公里旧城区为界,其中将西南营(10.8公顷)、寺街(14.65公顷)两片文物古迹相对集中,民居质量相对较好的街坊作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相邻50米范围内作为建设控制地带。

2、保护规划

(1)保留现有街坊内主要巷道的体系。

(2)对街区内6处市级文物单位、2处省级文物单位周边划定10~25米保护区范围(市级)和30~50米保护区范围(市级)。保护区范围内建筑以修缮为主,不得加层扩建。

(3)对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质量较好,但尚未列入市级文物单位的历史遗址、名人故居、民宅等优秀建筑遗产,如柳家巷15号大院,袁九皋故居等予以保留和修缮。

(4)对违章搭建的棚披、临时建筑以及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进行拆除和清理,新建绿地和开放型的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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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房屋质量较差,无保护价值,相对集中成片的地段,结合保留建筑,划出一定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综合整治。新建建筑层数不宜超过2层,建筑的风格、体量、色彩及结构机理应与街坊总体风貌相协调。

(6)更新改造街区内的市政、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提高街区环境质量。

(7)严格控制保护区及周边建设控制地带项目建设,原则上不再批高层建设项目,相关的建设项目须服从街区保护的总体要求。

(8)加大濠河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力度,维护古城的基本格局,深化完善寺街街坊、西南营街坊、濠南路、环城南路近代风貌区保护规划,按文物古迹保护等级划定保护范围和环境协调区,编制相关的旧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风貌景观地段和建筑的保护措施。

第100条 “中国近代第一城”保护规划

依据近代“一城三镇”的历史格局,对规划区内反映南通近代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城建等方面约100余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遗迹进行梳理和修缮,建构“一城三片”的保护框架。

1、“一城”

规划范围同濠河风景区及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其中濠南路、环城南路、桃坞路两侧地段作为近代风貌重点保护地段,以文物展览(博物苑、女工传习所)、近代五公园、沈寿、张謇、金沧江等名人故居为主题,同时对零散分布的伶工学社、通州女师、白雅雨故居等重要历史遗址进行修缮,并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

2、“三片”

(1)唐闸片:以大生一厂、红楼及通扬运河两侧地段为重点,包括大达内河轮船公司、老工房、敬儒中学等,以反映近代实业为主线,其中大生一厂、老工房、西工房、河东红楼、敬儒中学、实小、唐闸公园一带,宜作整体保护,除对遗址进行修缮外,划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对周边新建筑区体量、建筑高度、色彩、风格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2)天生港片:以大达外江轮步公司、通燧火柴厂、码头等遗址遗迹为重点,划定保护范围。由于遗址遗迹较为分散,且大部分已毁,建议结合公共绿地规划,异地集中恢复1~2处具有代表性的建筑作为近代实业文化展馆,以体现南通近代实业发展的史实。

(3)狼山片:以啬园、林溪精舍、东奥山庄、西山村庐等重点,划定保护区范围,其中啬园、林溪精舍保护较好,较为完整,重点修缮西山村庐,恢复东奥山庄(局部),以再现南通近代园林及其建筑艺术的风采。

第十一章 城市设计与城市生态景观规划

第101条 城市设计目标

南通的城市建设应充分利用其丰富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通过富有创意的城市设计,创造具有时代特征、自然山水、田园风光和滨江城市特色的城市形象。

第102条 城市设计原则

1、突出自然,创造田园、滨水的城市景观特色。

2、重视城市文化时序的延伸,塑造具有浓厚文化品味的城市空间环境。 3、富有创意,体现现代化区域性城市的实体环境。 4、注重人性,加强社区归属感。 第103条 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1、南通的绿地系统应以山水环境为背景,继续强化和完善以城市公园、近郊公园、道路绿化和组团隔离带的绿化格局,并与道路、建筑等要素构成独特氛围的绿色空间,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城市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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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城市外围高速公路立交口及张江、小海、兴仁等6个入城段道路两侧的景观控制,每侧绿带宽度最小不得小于30米,两侧用地功能开发要有利于创造新的城市形象,严格控制小而散的乡镇工业布局。

3、以沿江滨江大道、工农路、204国道—外环西路、青年路、人民路、外环东路、东方大道、星湖大道、苏通大桥开发区段和新城区世纪大道共同构成网络状的城市景观轴线结构,并以此为骨架组织城市空间景观。

4、各轴线由道路及其两侧的建筑、街区、广场、绿地和其它设施共同构成。在新建或改造时,对于各个景观要素都应精心设计,并遵循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

5、以城市中心区、城市主要入口和具有景观价值的大型公共建筑聚集区为城市节点,在市区内形成市民广场、市政广场、开发区商务中心区广场等12个城市重要节点。城市节点处除空间形态精心设计和严格控制外,还应设置标志性的建筑物,增强识别性,使市民产生地方感和归属感。其它重要公共设施在建设时须预留一定的用地作为开放空间,为市民提供有益的公共活动空间。

6、制定相应的高层建筑发展政策,将高层建筑有选择地定点在需强调其外观形象的重要地区。这些地区包括: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新城区核心区、开发区商务中心区和其它城市节点地区。在高层建筑会损坏城市形象以及对环境不利的地区,如旧城核心区、近代风貌区、狼山风景区等地段,应慎重或禁止使用高层建筑形式。

7、特色街区规划

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和中国近代第一城优秀建筑遗产保护,在其规划的协调控制区内,规划建设具有文化品位的特色街区。

(1)旧城区:濠西路西侧(红庙子桥—华联商厦)、环城东路东侧地段、濠东路(濠南路—三元桥),规划为具有地方风格和控制风貌的特色街区。

(2)唐闸镇:通扬运河两侧(大南新村—北川桥)、西寺街、(杨家湾—疏港桥)规划为近代风貌特色街区。

(3)狼山镇:城山路(疏港路—狼山北大门)规划为具有地方风格的特色街区。

8、对老洪港生态保护区、苏通大桥北桥头公园区等重要的城市绿楔要严格控制,并有机地融入城市布局中。积极保护濠河、狼山风景区、西南营、寺街等具有传统特色的风貌区。

第104条 城市空间形态

1、市区内以适合乘车观赏的大尺度空间和适合行人观赏的小尺度空间相结合,两种尺度相互联系、同等重要,并满足观赏者不同的心理需求。

2、市区的空间组织形式注重对传统空间形态特色的继承和与自然景观的协调呼应,历史文化街区、近代风貌区、特色街区等要与城市功能空间相配合,宜采用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封闭式的空间形态。

3、将市区划分为三个层次的高度控制区,旧城区、唐闸镇内的历史文化街区、近代风貌区、特色街区以及风景区核心区周边,以低层建筑空间为宜;一般地区、街道、居住区等,以多层为主;城市新区、市级中心、区级中心、城市主要街道及标志性节点、城市广场周边,宜以多层、高层建筑空间形态为主。从总体上控制各区域建筑的建设高度,以形成错落有致和富有层次的城市轮廓线。

第105条 通吕运河、海港运河两岸滨水区规划

1、用地控制范围,包括通吕运河两岸外环北路至钟秀路(含东西延伸段)之间;海港引河两岸外环东路、洪江路至曹公路、世纪大道及南北延伸段之间;滨江路两侧的35米的规划控制用地。

2、规划目标 通吕运河、海港引河两岸滨水区规划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重整土地功能,两岸的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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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仓储将被清除和迁出,滨水区将从过去的水运、仓储、工业转换到现代工业时代的生态居住、旅游、商贸和博览为主上来,使两河两岸地区融合城市生活、工作、休闲、旅游等多元化活动内容,成为拓展濠河周边地区功能的升级版,进一步焕发城市活力。在5~10年内,两河两岸将通过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开辟活跃的公共活动岸线,创造具有现代城市特征的滨水景观,形成水与绿的环城滨河景观带和休闲旅游带,成为环城主城濠河风景区—生态绿圈之后第二道城市生态绿圈。

3、规划布局

将滨河200~500米宽的水面与濠河及周边水系串联起来,形成环、带、廊、园的网络生态体系。通过高密度、高绿量、多样性绿化和高质量水环境治理,营造一个有利于生物迁徙的环境,提高物种的多样化程序,为建设现代化高品位生态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滨水两岸绿化要与组团隔离带、旅游景观开发及城市功能开发结合起来,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将政策调控、规划引导、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滨河两岸的开发进程。

4、城市生态绿圈的构成与功能分区

城市生态绿圈由通吕运河两岸100~300绿带及相关用地、海港引河两岸50~150米绿带及相关用地、滨江路(通沙汽渡至洪江路)35米绿化带所构成,形成“两河一岸”环形基本格局,总长度25.5公里(其中通吕运河11公里,海港引河9公里)。

根据不同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确定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充满生机的综合功能区段。

第十二章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

第106条 规划原则

1、新建、改建与扩建相结合,力求社会、环境、经济三个效益统一的原则;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立“大南通”供水的原则;

3、满足区域供水需要,提高生活用水标准,供水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

4、特殊行业以自备水源为主,适时实行分质供水,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用水水平,争创国内同行先进水平的原则。

第107条 规划指标

人均生活综合用水指标取近期240升/人·日,远期280升/人·日;

工业地均用水指标取近期120立方米/公顷·日,远期140立方米/公顷·日; 给水普及率近、远期均为100%; 第108条 用水量预测

自来水用量:近期50.19万立方米/日,远期63.12万立方米/日。 城市自来水厂规模:近期50万立方米/日,远期63万立方米/日。 第109条 水源规划

根据对南通市水资源状况的分析,长江南通段水量充沛、水质良好,是城市供水和区域供水的首选水源。规划在李港附近选择新的取水口,取水口的规模兼顾区域供水的要求,确定为20万立方米/日。

城市水源地保护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米,距岸200米列为水源保护区域。

第110条 近期规划 1、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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